- [ 索引号 ]
- 11500238709450498T/2024-00038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8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发动和指导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加入工会组织;健全完善对县级以上先进职工和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服务体现;积极疏导职工群众心理;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职工群众文化娱乐活动、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发展具有时代特征和工会特色的先进文化;完成县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职工服务中心为县总工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14万元。本单位为新成立预算单位与工会合并办公,无上年数据比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4万元。本单位为新成立预算单位与工会合并办公,无上年数据比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县职工服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县职工服务中心2024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表九)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县职工服务中心未设置绩效目标。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根据《工会法》规定,工会资产不属于国有资产。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表十至表十一)
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由总工会统一编制并公开 ,本单位无重点专项资金。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谭丽华 联系方式:023-5152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