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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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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 2020-06-23
  • [ 发布日期 ]
  • 2020-06-23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巫溪县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
日期:2020-06-23

巫溪县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行政审批服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内部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3、为各部门进驻、委托的行政审批服务提供场所,对办理实施进行组织协调、指导服务。

4、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评价、考核。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服务的监督管理和查处投诉举报。

(二)单位构成。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巫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我单位暂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审批服务科、公共服务科、网络信息科,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08.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8.68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01.29万元,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我单位不再加挂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牌子,划转10个编制、9名人员到新成立的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造成工资收入、人员经费以及涉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收入的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08.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59.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8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201.29万元,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我单位不再加挂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牌子,划转10个编制、9名人员到新成立的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造成工资支出、人员经费以及涉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支出的减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8.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68万元,比2019年减少20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68万元,比2019年减少93.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不再加挂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牌子,划转10个编制、9名人员到新成立的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造成工资收入、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50万元,比2019年减少108万元,主要原因是涉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支出减少。

巫溪县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比2018年减少3万元。其中:2019年与2020年均无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19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了三公经费的开支;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8.33万元,比上年减少21.6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不再加挂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牌子,划转10个编制、9名人员到新成立的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基本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2.9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0万元。其中包括:(1)房屋维修费5万元,绩效目标:保障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行,房屋、窗口办公家具、供水、供电管网维修、空调均需日常维修;(2)进驻窗口网络通讯费15.66万元,绩效目标:保障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行,用于进驻窗口55部电信座机,1台数据服务器的通讯费用;(3)电费18万元,绩效目标:保障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行,用于进驻部门工作人员电话、数据服务器、视频监察系统、空调、叫号系统、取号系统电费支出(4)水费4.8万元,绩效目标:保障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行,为办事群众提供饮水,用于45个饮水机水费支出;(5)硬件维修维保费30万元,绩效目标:保障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行,用于查询系统、排队叫号系统、质量评价系统的维保支出以及窗口计算机、打印机、LED屏等硬件维修费用;(6)物管绿化管理费15万元,绩效目标:优化服务大厅环境,提高办事群众满意度,县政务服务大厅三层楼,面积2500平米,由鸿运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签订物管合同及绿化合同,全年需物管费120000元,绿化费30000元,合计150000元;(7)视频维护费3万元,绩效目标:保障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行,窗口视频监控系统维保费与重庆日安公司签订维保合同,需3万元;(8)进驻窗口午餐补助26.4万元,绩效目标:保障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行,县政务服务中心没有统一食堂,窗口工作人员伙食补助财政预算保障,按照400元每人每月,共55人,每月22000元,全年26.4万元;(9)进驻窗口目标考核奖4.2万元,绩效目标: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为民便民,进驻窗口实行目标考核管理,奖励按照200元每月每人的基数,共10人,每月2000元,全年24000元;年度考核优秀个人800元每人,全年10人,计8000元;先进集体5个,2000元每个,计10000元,共计42000元;(10)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27.94万元;绩效目标:强化体系建设,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用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全渝通办)新版本上线运行培训支出,组织部门、乡镇、村(社区)网审平台管理员会议支出,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清理、推广、宣传,印制资料办公之处,审批结果免费快递送达邮递费,群工系统服务对象短信评价费,群工系统维护费等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月,我单位房屋面积为0,有1辆应急保障用车。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新建或购置房屋为0,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钟鑫               联系方式:023-5152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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