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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 2023-01-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1-29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巫溪县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1-29

巫溪县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行政审批服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内部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3、为各部门进驻、委托的行政审批服务提供场所,对办理实施进行组织协调、指导服务。

4、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评价、考核。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服务的监督管理和查处投诉举报。

(二)单位构成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巫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我单位暂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督查科党群科审批服务科代办服务科、网络信息科,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6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0.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3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3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6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2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3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3.6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0.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67万元,比2022年减少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67万元,比2022年增加13.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7.9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4.35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5万元,比2022年或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县统一减少10%,主要用于保障政务服务大厅的正常运行,方便群众办事。

巫溪县政务服务中心2023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2022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2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2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2022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2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8.20万元,比上年减少4.35万元,主要原因为响应上级要求过紧日子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60.67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行政审批服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内部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为各部门进驻、委托的行政审批服务提供场所,对办理实施进行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评价、考核;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服务的监督管理和查处投诉举报。优化“渝快办”平台功能,加强宣传推广,推展电子证照场景应用互通互认,加快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保障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行,不断优化服务质量,逐步提高办事企业和群众便利度、满意率,充分发挥服务型政府职能。

2、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办件时限压缩率

20

%

80

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率

20

%

80

群众办事便利度

20

%

90

办事群众满意度

20

%

99

窗口正常运行数量

20

120

)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我单位没有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吴宝林    系方式17830058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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