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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38709450498T/2024-00011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8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巫溪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2-28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行政审批服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内部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3、为各部门进驻、委托的行政审批服务提供场所,对办理实施进行组织协调、指导服务。

4、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评价、考核。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服务的监督管理和查处投诉举报。

(二)单位构成。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巫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我单位暂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督查科、党群科、审批服务科、代办服务科、网络信息科,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7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6.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5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5.5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7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7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5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6.2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0.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6.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18万元,比2023年增加1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88万元,比2023年增加36.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工作人员1名,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4.3万元,比2023年减少20.7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县统一减少10%等,主要保障政务服务大厅的正常运行,方便群众办事等重点工作。

巫溪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过紧日子”的精神,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0.45万元,比上年增加2.25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新增工作人员1名。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4.3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行政审批服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内部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为各部门进驻、委托的行政审批服务提供场所,对办理实施进行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评价、考核;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服务的监督管理和查处投诉举报。优化“渝快办”平台功能,加强宣传推广,推展电子证照场景应用互通互认,加快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保障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行,不断优化服务质量,逐步提高办事企业和群众便利度、满意率,充分发挥服务型政府职能。

2、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是否核心

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率

20

60

%

办事群众满意度

20

99

%

窗口正常运行数量

20

80

群众办事便利度

20

90

%

办件时限压缩率

20

80

%

(二)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我单位没有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吴宝林    联系方式:17830058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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