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09450498T/2020-00372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 2020-11-06
- [ 发布日期 ]
- 2020-11-06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巫溪县2020年县级预算调整公开
巫溪县2020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已经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开。
一、预算调整事由
(一)政府债务调整。
1.2020年市上核定下达我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10000万元(提前下达的2000万元已纳入年初预算),其中:一般债39000万元、其他自求平衡收益专项债7000万元(提前下达的2000万元已纳入年初预算)、棚改专项债64000万元。为推进我县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对政府新增债券110000万元分配如下:
(1)新增专项债券资金71000万元的分配。一是安排64000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二是安排2000万元用于县人民医院生命之光和地下车库建设项目(已纳入年初预算安排)。三是安排5000万元用于马镇坝殡仪馆项目。
(2)新增一般债券资金39000万元的安排。一是安排3000万元用于白马小学校建设项目。二是安排500万元用于白马中学校学生食堂建设项目。三是安排500万元用于白马幼儿园建设项目。四是安排3500万元用于古路互通至红池坝快速通道(S201)工程(古路至文峰段)。五是安排10500万元用于两巫高速巫溪至大昌段项目。六是安排3950万元用于白马大道工程项目。七是安排2000万元用于巫镇高速入城连接道B线项目。八是安排3000万元用于惠安小区廉租住房建设。九是安排1500万元用于尖山工业园区组团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十是安排5000万元用于景秀桃源大美乡村、羽圣村居大美乡村市级示范片工程。十一是安排550万元用于县城郊结合部(田家沟至高老庄至新环路段、渔渡溪段)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十二是安排5000万元用于乡镇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
2.收回以前年度结转结余一般债券资金14127万元,按照《重庆市债券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重新安排。分配情况如下:一是安排239万元用于惠安小区廉租住房建设;二是安排142万元用于上磺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安排892万元用于乡道YC06高楼至城口界段公路改建工程;四是安排5000万元用于S301大河乡广安村肖家湾滑坡改线工程;五是安排3168万元用于古路互通至西坪段道(S201)工程;六是安排4230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建设;七是安排456万元用于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项目。
(二)收入预算调整。
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我县按照中央要求深入落实税费减免等积极财政政策,市财政在今年的调整预算上预计我市全年税收将下降10%左右。结合我县今年收入形势研判,现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78800万元调整为73150万元,调减5650万元,较上年下降4.7%。
(三)“三保”政策落实。
今年我县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区县“三保”承受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渝财预〔2020〕16号)精神,开展区县“三保”承受能力自评,我县测算“三保”缺口超过10亿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财政运行及“三保”落实,为化解收支缺口,龚均县长带队专程赴市财政局进行对接争取,7月市上将我县纳入2020年“三保”困难补助区县,并下达我县均衡财力和激励引导转移支付35446万元,较2019年增加20346万元。同时,2020年我县按照优先落实“三保”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强化预算约束,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抓好预算执行管理。我县国标工资已全额保障到位,目标绩效奖及健康休养费、平时考核等市级补丁政策已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另对补丁政策的调标部分,我县将继续通过开展转移支付统筹等措施,进一步兜实兜牢“三保”底线。预算执行中已追加21321万元,一是均衡财力和激励引导转移支付增加支出20346万元,二是县级追加“三保”支出1125万元。
(四)直达资金管理。
2020年我县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64078万元,主要包括:均衡财力和激励引导正常转移支付18746万元,均衡财力和激励引导转移特殊转移支付167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8000万元,新增政府一般债券10000万元,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67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414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量3469万元,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682万元,退役安置补助经费1万元,养老保险补助2476万元,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二批补助1216万元,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86万元,基本公共服务补助资金增量17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资金152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1189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708万元。
我县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市对区县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市对区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市对区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审计要求,制定了《巫溪县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溪财发〔2020〕102号),深入落实中央关于直达资金的管理要求,密切配合审计部门加强直达资金监管,提高直达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直达资金要求在12月底前必须实现支出,我县所有直达资金已在7月全部细化分配到项目。截至9月底,直达资金已支出37201万元,支出进度为58.1%,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五)转移支付统筹。
2020年为扎实兜牢“三保”底线,弥补“三保”财力不足,我县出台了《巫溪县转移支付统筹办法(试行)》(巫溪府办发〔2020〕43号),今年已统筹转移支付资金8992万元,主要包括: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田建设补助、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水土保持建设、部门工作经费等,其中项目类资金8689万元,工作经费303万元。统筹资金按规定用于弥补“三保”缺口,其中:“保工资”3239万元、“保运转”4602万元、“保基本民生”115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方案。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483426万元,现调整为636854万元,调增153428万元。调整事项为: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56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12007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调增7841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调增41667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9000万元。
1.年初预算的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800万元调整为73150万元,调减5650万元,较上年下降4.7%。其中: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4000万元,调整为43150万元,调减850万元,较2019年增长1%,调减原因为:受疫情及上年减税降费翘尾政策影响,同时我县房地产行业持续疲软,加之上年一次性清收兼善光伏欠税等因素影响,预计今年房产税、耕地占用税较年初预算分别减少550万元和300万元。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4800万元,调整为30000万元,调减4800万元,较2019年下降11.9%。其中:其他专项收入调减800万元(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调减1000万元(上年因清欠等一次性收入垫高基数)、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调减3000万元(受疫情及可处置资源减少等因素影响)。
2.上级补助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35691万元,调整为455769万元,调增120078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26399万元,调整为304810万元,调增78411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调增167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调增39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调增19873万元、结算补助收入调增3341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442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86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调增619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调增156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增39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增1031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增8511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增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增6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增7504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增6625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增1600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增11318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增94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减1015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增719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09292万元,调整为150959万元,调增416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调增35万元,教育调增1130万元,科学技术调增3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调增2345万元、卫生健康调增4669万元、节能环保调减5390万元、城乡社区调增10万元、农林水调增30715万元、交通运输调增404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调增14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调增104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调增37万元、住房保障调减71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调增26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调增3291万元。
3.调入资金40100万元,保持不变。
4.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增加39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方案。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83426万元,现调整为636854万元,调整增加支出153428万元。调整事项为:专项及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增加支出92957万元,新增政府债券增加支出39000万元,均衡性直达资金增加支出20346万元(今年7月下达我县均衡性转移支付35446万元,年初预算时已提前将上年基数15100万元用于保工资支出),县级追加三保支出112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为39243万元,较年初调增4065万元。主要包括:专项及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增加支出586万元,均衡性直达资金增加支出2474万元,乡镇保运转补助1005万元。
2.国防支出40万元,保持不变。
3.公共安全支出调整为13034万元,较年初调增1031万元。主要为专项及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对应增加支出1031万元。
4.教育支出调整为97778万元,较年初调增16435万元。主要包括:专项及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增加支出9578万元,新增政府债券增加支出4000万元,均衡性直达资金增加支出2857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调整为298万元,较年初调增43万元。主要为专项及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对应增加支出43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整为6398万元,较年初调增3110万元。主要包括:专项及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增加支出3110万元,文旅宣传等保运转支出100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整为67960万元,较年初调增12954万元。主要包括:专项及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增加支出7676万元,均衡性直达资金增加支出5278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调整为63079万元,较年初调增16621万元。主要包括:专项及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增加支出13671万元,均衡性直达资金安排支出2930万元,执行追加疫情防控20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调整为17354万元,较年初调增6858万元。主要包括:专项及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调减3692万元,新增债券增加支出10550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调整为8383万元,较年初调增10万元。主要为专项及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增加支出10万元。
11.农林水支出调整为176176万元,较年初调增57268万元。主要包括:专项及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增加支出50147万元,新增债券增加支出1500万元,均衡性直达资金增加支出5621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调整为62290万元,较年初调增24200万元。主要包括:专项及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增加支出4141万元,新增债券增加支出19950万元,均衡性直达资金增加支出109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支出调整为645万元,较年初调增145万元。主要为专项及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增加支出145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调整为8354万元,较年初调增4644万元。主要为专项及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增加支出4644万元。
15.金融支出26万元,保持不变。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调整为2572万元,较年初调增37万元。主要为专项及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增加支出37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调整为21639万元,较年初调增9657万元。主要为专项及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增加支出9657万元。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调整为267万元,较年初调增267万元。主要为专项及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增加支出267万元。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整为6133万元,较年初调增4368万元。主要包括:专项及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增加支出3291万元,均衡性直达资金增加支出1077万元。
20.转移性支出30185万元,保持不变。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15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0481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50959万元,上年结转16855万元,调入资金40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40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8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6200万元(新增债券39000万元、再融资债券7200万元),收入合计为6368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6669万元,上解支出22985万元,再融资债务还本7200万元,支出合计为636854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方案。
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97191万元,现调整为183964万元,调增86773万元。调整事项为:
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7773万元,其中:基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9773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增加8000万元。
2.专项债务收入增加69000万元,其中: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增加500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增加64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方案。
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97191万元,现调整为183964万元,调增86773万元。调整事项为:
1. 城乡社区支出调整为82235万元,较年初调增7202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7993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增加27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64000万元。
2.农林水支出调整为8287万元,较年初调增1274万元,主要是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增加1274万元。
3.其他支出调整为9070万元,较年初调增5479万元,主要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支出增加5000万元,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增加19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60万元。
4.抗疫特别国债增加支出8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5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769万元,上年结转9595万元,专项债务收入98600万元,收入总计1839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4364万元,上解支出2000万元,调出资金40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还本27600万元,支出总计1839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作调整。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由市级统筹预算。
六、存量资金盘活情况
2020年,我县已统筹盘活各类存量资金6885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基本民生、人员经费等急需支出,其中:玉山1号电站退出自然保护区补偿资金180万元、后溪河流域水质达标建设费用94万元、烟草产业发展资金390万元、扶贫资金审计调查经费81万元、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经费18万元、应急能力建设资金250万元、消防高危补助46万元、和平村乡村旅游项目资金52万元、在村挂职本土人才补贴145万元、信息化系统集约化管理运营维护125万元、运管所业务用房经费388万元、“四项创建”工作经费300万元、政府办公场地租金32万元、融媒体聘用人员经费110万元、专项扶贫结余资金安排项目272万元、三峡后续专项资金用于巫镇高速入城连接道1800万元、脱贫攻坚普查经费398万元、旅游发展专项支出325万元、渝东北片区老体协主席联席会经费6万元、公务员三等功补助25万元、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190万元、上磺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7万元、贫困村道路建设资金差口34万元、统计基础建设工作经费40万元、人民银行经费60万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200万元、2018年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34万元、“双兜底”资金241万元、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贫困户改厕项目经费329万元、白鹿镇香树村道路资金差口27万元、文旅宣传50万元、机关事务中心运行经费220万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接入全国光伏扶贫监测系统项目资金48万元、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经费48万元、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100万元。
2020年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我们将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统筹,盘活结转结余,用好中央直达资金,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切实增强财政的可持续性,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附件:1.巫溪县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预算表
2.巫溪县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表
3.巫溪县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明细表
4.巫溪县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预算表
5.巫溪县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预算表
6.巫溪县2020年政府债券资金分配情况表
7.巫溪县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分配情况表
8.巫溪县2020年转移支付统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