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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城乡建委:《巫溪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1-04-19


一、出台背景

为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工作理念,通过整治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115号)和《重庆市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渝建消防〔20213号)要求,制定《巫溪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为工作目标、组织领导、明确标准、责任分工、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六部分。

(一)工作目标。把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的拆改任务。

(二)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巫溪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巫溪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城乡建委,由县住房城乡建委主任张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县城市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以及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依法履行职责,联合开展整治攻坚工作。

(三)明确标准。对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对逃生窗口的规格作了要求。

(四)责任分工。按照“属地原则”,整治攻坚工作由乡镇(街道)负责;按照“属事原则”,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各自领域的有关工作。

(五)时间安排。宣传发动为4月上旬,自行整改为4月10日—6月30日,集中整治为7月1日—9月30日,建立长效机制为10月1日—12月31日。

(六)工作要求。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工作,确保整治攻坚工作落到实处;县创建办要加强对网格责任单位的督促,推动整治攻坚工作开展,及时消除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网络、电视、宣传单等媒介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让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支持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目标,加强配合,强化协同,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四是加强信息报送。每月23日之前,通过党政网向县住房城乡建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三、名词解释

1. 高层建筑。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5.1.1规定,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单层的除外)为高层建筑,属于火灾危险性大、疏散和扑救难度大的一类建筑。

2. 可燃雨棚。使用可燃材料制作的雨棚,如含有隔音泡沫、隔音塑料垫等可燃物质的雨棚。

3. 逃生窗口。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高层住宅防护网应急疏散逃生口技术规定(暂行)》(渝建标〔202030号),要求高层住宅每套应有2个及以上应急疏散逃生口,开设在防护网的正面,其洞口尺寸不宜小于1000mm×600mm,由室内向外开启,并设有醒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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