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巫溪县2022年城区中小学招生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城区招生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切实做好2022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重庆市教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6号)、《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2〕9号)、《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2〕10号)等文件,明确要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22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县教委根据要求,前期对我县城区中小学招生情况进行深度调研,并会同县信访办、柏杨街道、宁河街道、城厢镇、城厢镇一派、城厢镇二派、城厢镇三派和城区中小学校长对方案内容进行讨论修改,经县教委班子会议专题研究,进一步完善方案内容,形成《巫溪县2022年城区中小学招生方案》。
二、主要特点
《巫溪县2022年城区中小学招生方案》制定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坚持依法入学。凡年满6周岁儿童需进入小学学习,因身体原因或条件不具备的,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并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和报备。凡小学毕业需进入初中学习。
(二)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县内户籍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杜绝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
(三)坚持对口招生入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在对口学校入学。
(四)坚持规范公平招生。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三、主要内容
《巫溪县2022年城区中小学招生方案》共6大部分,涵盖招生规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工作要求等,主要内容如下:
(一)招生规划。科学规划城区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城区小学7所学校招收44个班;城区初中5所学校招收48个班;城区普通高中2所学校招收47个班、2585人(巫溪中学17个班、935人,白马中学30个班、1650人)。
(二)招生范围。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进行划片招生,教委协同公安派出所、街道进一步明确城区小学、初中招生范围,复杂地段今年已细化到路段号和门牌号,招生热点学校实行多校划片招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现划片招生全覆盖。招生学校根据辖区内学生的户籍、产权住房、居住证明分批次先后进行招生。
(三)招生办法。
1.资料准备。学生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公安最新户口簿以及需要提供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学生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等关系证明。
2.招生程序。城区义务教育招生严格根据“三对口”原则,按照分批申报、审核、录取的程序进行。一是及时进行平台申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学位申请和材料申报,确保入学条件满足、佐证材料真实充分。二是关注平台审核状态。学生需随时关注“招生平台”审核状态,积极配合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审核和现场审核各项工作。三是分批次优先录取。招生学校将按批次先后顺序依次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当前批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通过电脑摇号派位的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因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向符合条件并仍开放申报通道的其他学校申请学位或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市教委普通高中招生文件精神,将巫溪中学、白马中学招生计划70%指标分配到初中,县教委根据中考学生志愿填报划定录取线,并组织招生学校进行录取。
4.残疾儿童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需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可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需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缓学、免学。
(四)工作要求。一是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广泛运用宣传媒体,通过招生公告、招生问答、学校招生简章、招生新闻信息发布进行招生政策宣传。二是严格控制办学规模,招生班额严格控制在标准班额范围内,严禁产生大班额。三是严格招生程序分批审核,严格按招生批次先后顺序和流程进行招生,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妥善解决招生中的特殊问题,针对招生过程中的户籍挂靠、军人等特殊类人员子女入学、征地拆迁子女入学、县外就读子女回乡入学等问题严格按相关政策要求妥善解决。五是切实规范招生秩序,以“十一严禁”和“三个不得”规范招生按秩序、维护招生公平。六是做好招生过程中突发应急事件处置,部门协同关注招生舆情,做好招生信访稳定工作。七是严肃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对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四、名词解释
(一)适龄儿童少年:指6-15周岁达到适合入学年龄接受教育的孩子。
(二)“三对口”入学:指学生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三)“两对口”入学:指学生与父(母)的户口不在辖区范围内,产权住房在辖区范围内的学生入学。
(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指学生与父(母)的户口和产权住房均不在辖区范围内,但学生与父(母)在辖区范围内合法居住和合法工作的学生入学。
巫溪县教育委员会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