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政策解读
一、《规划》的政策背景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到国家治理的战略高度,赋予应急管理重要职责使命,为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巫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及《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巫溪实际,通过调研讨论、资料收集、草拟编撰、意见征集、修改完善、审核定稿等环节,制定了《巫溪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推动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持续深化应急管理“四大体系”建设,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害,持续推进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筑牢社会共治共建格局,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和谐、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规划》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指挥。全面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生命安全红线,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事故灾害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防抗救相结合,强化源头管控,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推进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坚持依法管理、精准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水平。创新科技手段和方法,加强事故灾害全过程精准防控,实现精准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
坚持协同融合、统筹推进。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加强应急安全保障设施与其他行业、种类基础设施的融合联动,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推动安全设施配套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建设运行,增强基础设施系统韧性,提升对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预防抵御、应急反应、快速恢复能力。
坚持全员参与、社会共治。落实党委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各方责任,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社会参与,组织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升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四、《规划》提出的应急管理目标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首要目标,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工作主线,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推动更加严格的监管执法,建立更加完善的预防体系,实施更加精准的专项治理,筑牢更加坚实的基层基础。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因灾死亡人数逐步下降,坚决防控较大及以上事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不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具体目标。《规划》从五个方面提出具体目标:
一是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较“十三五”总量下降9.09%。二是5年累计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控制在2起内。三是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不高于0.09人/亿元。四是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不高于1%。五是年均因灾死亡率控制在4人/百万人。
五、“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主要任务
《规划》围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事故预防与救援能力、增强灾害预警与抵御能力、提高事故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等5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优化应急指挥体系,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压实应急管理责任,培育应急管理人才。规划应急管理人才大培训工程、“两单两卡”推进工程等2个支撑项目。
二是提升事故预防与救援能力。针对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设施工、城市运行、旅游、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提出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开展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的举措。规划远程可视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报警工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等14个支撑项目。
三是增强灾害预警与抵御能力。针对洪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气象灾害等主要灾种,提出加强风险调查评估、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推进重大隐患整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的举措。规划洪旱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等12个支撑项目。
四是提高事故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指挥平台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管理和灾后救助恢复。规划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工程、应急物资保障工程等3个支撑项目。
五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增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深化应急宣传教育,完善市场参与机制。规划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工程、“互联网+基层应急”工程等2个支撑项目。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强化考核评估,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确保支撑项目有效落地,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七、名词解释
1. “红线”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2. “底线”思维: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石。底线思维是“守”与“进”的结合,是不惧风险的胆量与洞察时代的卓越眼光。
3. 安全生产“8+3”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学习宣传贯彻重要论述专题、企业主体责任专题、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专题+危险化学品专项、非煤矿山专项、消防专项、道路运输专项、水上运输与渔业船舶专项、建设专项、城市运行专项、危险废物专项整治。
4. 地质灾害“四重网格”力量: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驻守地质队员、县技术管理员。
5. 河长制:是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 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 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6. “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暗查暗访活动。
7. 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8. 生产安全事故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仅要严肃查清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也要严肃查清各级政府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经济责任、纪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责同追”。
9. 三个必须:《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10. 安全生产“两单两卡”:指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
11. “四小”企业:小煤矿、小非煤矿山、小危化生产企业、小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12.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①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②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③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④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⑤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⑥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13. 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①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②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①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②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③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14.“打非”工作:打击危化品违规生产、储存、成品油非法经营及非法违法小化工。
15.“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功能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 。
16.“两客一危”车辆:指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
17. 大吨小标:指的是大吨位的货车,却标注小吨位
18. 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是指对超限超载行为的①运输车辆②驾驶人③货运企业④承运人(源头企业)实行“一超四罚”制度。
19.热力图:以特殊高亮的形式显示某区域人员集中程度的图示。颜色越深表示人员越多,颜色浅代表人比较少。
20. 四涉一有限一使用:涉及粉尘爆炸、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天然气)、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燃爆毒危化品使用的工贸企业。
21. 监理工作“十不准”:①不准使用施工单位提供的办公生活用房;②不准在施工单位食堂就餐;③不准使用施工单位提供的仪器、设备、车辆、办公用品等;④不准接受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的“加班费”、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⑤不准接受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的宴请及其他消费性活动;⑥不准向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⑦不准“吃拿卡要”,或在有业务关系的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中兼职谋私利;⑧不准为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提供有偿服务,或以其他形式向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索取报酬,回报、补贴;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施工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工程材料、设备等;⑩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亲友等向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进行营利性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22.“三个责任人”制度:防汛抗旱“行政、部门、管护”三个责任人要在媒体公示。
23. 两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24. 一体系、三网络、五平台:“一体系”:预警工作体系;“三网络”:业务网、政务网、互联网;“五平台”:多灾种灾害监测平台、多专业协同研判平台、多渠道预警发布平台、多部门联动响应平台、多类别灾情收集平台。
25.“双盲”演练:应急“双盲”演练就是指在事前不通知参演单位演练时间、地点和演练内容,重点检验各级各部门信息沟通、传递是否畅顺;检验各级人员对预案的熟悉程度以及预案的可操作性;检验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定位是否明确;检验应急指挥是否科学、应急处置是否得当。
26. 安全生产月:从2002年开始,我国将每年6月定为全国安全生产月。
27. 防灾减灾日:全国防灾减灾日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而设立,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28. 世界急救日: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将每年9月的第二个周六定为“世界急救日”。
29.“12350”: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