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
(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落实《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渝府发〔2022〕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政策依据
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21〕14号)精神,县住房城乡建委结合实际初拟了《巫溪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
(三)目的意义
根据市级文件精神,细化各项工作举措,保证“联合验收一口受理、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简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等改革事项落到实处。
二、主要内容
《巫溪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共5章23条,分别是基本原则、竣工联合验收事项、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其他事项。
1、基本原则包含4条,明确办理竣工联合验收遵循的原则,验收的范围,验收主要事项,主协办制度和责任。
2、竣工联合验收事项包含3条,明确不同类型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必备事项。
3、申请条件包含2条,申请开展联合验收具备的条件。
4、办理流程包含6条,明确建设单位从申报到行业部门出具竣工联合意见书全流程以及各自的职能职责。
5、其他事项包含8条,明确提前指导、消防、档案承诺制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