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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局:《巫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3-05-10

20234月,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巫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修的背景

201911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个环节责任和措施。按照市上新的防汛抗旱预案编制导则,参照《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6月初,县应急局牵头编修了《巫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各部门积极协同配合编修,把握与时俱进、压实责任、安全第一、务实管用的原则,按照专题调研论证、集中组织起草、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项评审、严格审核报批五个步骤稳步推进。先后多次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经反复修改完善达成一致,经内部审查和专家评审,报县政府审核同意,于2023年4月11日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施行。

二、目标任务

为做好突发洪涝、干旱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及时、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巫溪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巫溪县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水利工程险情、旱灾和供水危机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等,依照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工作,自《预案》印发之日起推行实施。

四、主要内容


灾害分级

组织指挥体系

预报预警

响应措施

根据水旱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造成的影响等,分为洪涝、干旱两大类。其中,洪涝灾害划分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干旱灾害划分为特大、严重、中度、轻度四级。

干旱灾害分级:

(一)特大干旱。

粮食因旱损失率在25%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在5万人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率在15%以上);

(二)严重干旱。

粮食因旱损失率在20%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在3万人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率在10%以上);

(三)中度干旱。

粮食因旱损失率在15%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在2万人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率在5%以上);

(四)轻度干旱。

粮食因旱损失率在10%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在1万人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率在3%以上)。

1)巫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及巫溪县减灾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下,负责组织和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见附件2)。

2)各乡镇(街道)确定相应的防汛抗旱机构,具体负责辖区防汛抗旱工作,在县防指领导指挥下,负责本辖区防汛抗旱与抢险救灾的具体工作。

3)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当地乡镇(街道)开展防汛抗旱与抢险救灾的具体工作。

4)其他防汛抗旱机构。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应当确定防汛抗旱机构,负责做好本行业和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

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应急响应由高到底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Ⅰ级、Ⅱ级预警信息由县政府上报市政府或者县防指上报市防指同意后,按规定启动预警信息发布程序。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Ⅲ级、Ⅳ级预警信息由县防指直接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宣布终止预警,并逐步解除已经采取的措施。

Ⅰ级应急响应措施:由县政府宣布全县进入防汛抗旱紧急期,全县立即采取停学、停工、停业、停运、停游、停航等措施。县长坐镇县防办统一指挥,全县乡镇(街道)、各部门、有关单位全力以赴投入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洪旱灾害损失。

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由县政府或者授权县防指宣布全县进入防汛抗旱紧急期,必要时,可采取停学、停工、停业、停运、停游、停航等措施。县防指指挥长坐镇县防办统一指挥,全县乡镇(街道)、各部门、有关单位将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洪旱灾害损失。

III级应急响应措施:

1.组织会商研判。2.视情派出工作组。3.加强监测预警。4.加强值班值守。4.及时开展救援行动。6.及时上报信息。

Ⅳ级应急响应措施:1.组织会商研判;2.加强监测预警;3.加强值班值守。


五、核心政策问答

(一)此次编修《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什么?

答:修订《预案》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市应急管理局安排部署。重新修订预案,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对做好我县水旱灾害风险,高效有序做好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全面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洪涝灾害等级如何划分?

答:特别重大洪涝灾害(I级):1.造成死亡或失踪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2.大宁河、柏杨河任意一条河流发生特大洪水,或者大宁河、柏杨河任意一条河流水位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3.城区堤防可能发生大面积垮塌险情;4.城区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洪涝灾害,或者5个以上沿河城镇可能发生重大洪涝灾害;5.任意1座水库发生或可能发生溃坝;6.洪水可能造成高速公路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重大洪涝灾害(II级):1.造成死亡或失踪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0.8亿元以上;2.大宁河、柏杨河任意一条河流发生大洪水,或者大宁河、柏杨河任意一条河流发生超保证洪水。3.城区堤防可能发生垮塌险情;4.城区可能发生重洪涝灾害,或者5个以上沿河城镇可能发生较大洪涝灾害;5.任意1座水库、在建涉水工程出现或可能发生严重险情;6.洪水可能造成高速公路中断,12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较大洪涝灾害(III级):1.造成死亡或失踪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0.5亿元以上;2.大宁河、柏杨河任意一条河流发生中洪水;或者大宁河、柏杨河任意一条河流发生超警戒洪水;3.沿河城镇堤防发生大面积垮塌或出现重大险情;4.2个以上沿河城镇可能发生重大洪涝灾害;5.连体山坪塘、在建涉水工程出现严重险情;6.洪水造成县内省道以上交通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一般洪涝灾害(IV级):1.造成死亡或失踪1人,或直接经济损失0.1亿元以上;2.大宁河、柏杨河任意一条河流发生小洪水,或者大宁河、柏杨河任意一条河流达到警戒洪水;3.沿河城镇堤防出现垮塌险情;4.连体山坪塘、在建涉水工程可能出现较严重险情;5.个别乡镇(街道)发生较大洪涝灾害;6.洪水造成县内交通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三)什么是洪涝灾害?

答:洪涝灾害包含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人为破坏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损毁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发生洪涝、干旱灾险情信息怎么报送?

答:灾险情发生后,各乡镇(街道)应及时核实灾险情,向县防办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县防办接报后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办。

(五)启动响应程序有哪些?

答:Ⅰ级应急响应由县防办书面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由县防指指挥长或者常务副指挥长组织会商后报县长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由县防办书面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由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组织会商后报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由县防指副指挥长组织会商后报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后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县防办主任组织会商后报县防指副指挥长批准后启动,必要时也可由县防办直接启动。

(六)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措施有哪些?

答: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由县政府宣布全县进入防汛抗旱紧急期,全县立即采取停学、停工、停业、停运、停游、停航等措施。县长坐镇县防办统一指挥,全县乡镇(街道)、各部门、有关单位全力以赴投入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洪旱灾害损失。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由县政府或者授权县防指宣布全县进入防汛抗旱紧急期,必要时,可采取停学、停工、停业、停运、停游、停航等措施。县防指指挥长坐镇县防办统一指挥,全县乡镇(街道)、各部门、有关单位将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洪旱灾害损失。

III级应急响应措施,组织会商研判;视情派出工作组;加强监测预警;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开展救援行动;及时上报信息

Ⅳ级应急响应,组织会商研判;加强监测预警;加强值班值守。

(七)Ⅳ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有哪些。

答: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Ⅲ级预警(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暴雨灾害Ⅳ级预警(暴雨蓝色预警信号),经县防指研判可能出现一般洪涝灾害。过去24小时有5个以上乡镇(街道)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预计上述乡镇(街道)未来24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县水文部门发布水情蓝色预警,经县防指研判可能出现小洪水。发生其他危及公共安全或有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事件。如:据气象部门预报,718日白天到21日白天,我县有强降雨天气过程,降雨持续时间长,过程累计雨量100—150毫米,局地200—25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40—60毫米。县气象局已发布暴雨级预警,田坝镇、红池坝镇、文峰镇、上磺镇、蒲莲镇、朝阳镇、尖山镇、天元乡、菱角镇、塘坊镇、古路镇等地为暴雨、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团滩河、柏杨河涨水风险高,其他河流涨水风险较高。按照《巫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71714时启动防汛级应急响应

六、专家视角

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水旱灾害应急救援机制,规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水旱灾害应急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水旱灾害风险,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实现巫溪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七、预案涉及的专业名词解释。

1.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2.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3.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4.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5.粮食因旱损失率。因旱对粮食作物造成的减产损失量,占正常年的粮食总产量的比例,以百分率(%)表示。

6.因旱饮水困难率。评估县因旱饮水困难人口数量(评估县评估年曾出现的因旱临时饮水困难最高峰人口数量)占评估县评估年总人口数量的比例,以百分率(%)表示。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八、新旧预案差异对比

2021版《巫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比,将章节由总则、防汛组织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及处置程序、灾后处置、保障措施、宣传培训、附则共8部分调整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培训与演练、附则共7部分。将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从原正文中调整到附件5,附件新增了巫溪县水系统、巫溪县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分级标准、巫溪县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预警分级、洪旱灾害事件应对指挥机构架构图、巫溪县应急专家信息。对预案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部分内容进行细化,进一步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九、政策咨询:

政策解读单位:巫溪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粟文平(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解读电话:023-5172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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