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聚焦产业创新发展,加快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科技投入体系,支撑引领巫溪高质量发展,结合巫溪实际,2023年3月6日,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巫溪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修订)》(巫溪府办发〔2023〕10号)(以下简称《财政金融政策(修订)》),支持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财政金融政策(修订)》指出,我县将围绕优化科技创新资源布局、扶持产业技术创新、发展大数据智能化、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大科技金融支撑、增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科技人才集聚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区域协同创新、强化科技创新保障、营造科技创新氛围11个方面支持科技创新。
(一)优化科技创新资源布局。支持研发平台建设、支持引进高端研发机构。
(二)扶持产业技术创新。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县级科技创新重大项目、承接市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新产品推广应用、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三)发展大数据智能化。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
(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农业创新平台建设、农业重点领域技术创新。
(五)加大科技金融支撑。支持基金引导科技发展、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科技企业直接融资。
(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知识产权运用。
(七)鼓励科技人才聚集。大力支持引进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新人才安居保障、科技人才到基层服务。
(八)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搭建成果转移转化载体、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九)促进区域协同创新。 支持协同创新和科技交流合作。
(十)强化科技创新保障。完善创新决策机制、政策落地机制、绩效管理机制。
(十一)营造科技创新氛围。支持科普基地建设。
《财政金融政策(修订)》强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21〕6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