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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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巫溪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巫溪府发〔20174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巫溪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17926

 

 


巫溪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为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建设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和《重庆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渝府发〔201652号),结合巫溪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体,为推动全县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健康、生态巫溪作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2020年,我县全民健身有效供给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蔚然成风,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稳步增加,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22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17万,国民体质监测抽样合格率达93%以上。将全民健身全方位、全周期融入健康巫溪建设,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展。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社会等多元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体育消费逐年增长,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三)加大场地设施供给力度,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

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着力构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网络,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

建设巫溪县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全民健身路径、登山步道(城市健身步道)、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等场地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确保全民健身设施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在现有公园、城市绿地中融入体育功能,增设健身步道等回归自然的体育健身场地,缩小公共体育服务活动半径,丰富市民健身生活。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将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建为全民健身场地。鼓励合理利用景区、郊野公园、广场、新农村及城市空置场所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与升级换代,提高现有公共体育设施利用率。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鼓励和倡导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彰显城市活力。

继续巩固和打造太极拳、篮球、门球、钓鱼、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滑雪、漂流、红池坝自行车比赛等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确保活动组织常态化、系统化;划片区、分层次、分级别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各种小型多样的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以活动引领全民健身蓬勃开展。围绕民间节气广泛开展民族传统健身活动。进一步挖掘、整理、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项目,重点推进以红池坝自行车赛、太极拳为代表的体育赛事的宣传、普及、推广工作,做到太极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景区。

(五)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关注群众身体健康。

   建立覆盖全县的国民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县城区域监测站点设在体育馆,乡镇一级监测站点设在健身广场。开展覆盖全县居民的国民体质健康抽样检测工作,建立巫溪县国民体质健康状况数据库,形成每5年一次的抽样测试制度。积极申报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科学指导站和社区国民体质监测点建设,积极推进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开展常态化国民体质监测及运动与营养膳食指导服务。

   (六)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提升全民健身水平。

   积极推进体育社会组织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改革发展,扶持和引导体育协会、俱乐部等社会组织科学发展。培育太极拳、篮球、乒乓球、象棋、门球、钓鱼、武术、羽毛球、老年体协等9个体育协会,鼓励民间自发性健身团队、网络体育社会组织等依法依规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制定体育社会组织扶持办法,着力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建设,突出对社区居民的常态化、多元化服务。

   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带动作用,由县文化委牵头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负责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业务培训、任务分工,增强其组织能力、业务能力、指导水平和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科学的健身服务。通过自主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联合培养以及争取市体育局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确保到2020年,全县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5名以上。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技能,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规范管理和有效服务,推行持证上岗制。依托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年定期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示范活动。

  (七)建成现代化信息传播体系,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利用现代传媒技术,打造微博、微信、客户端、QQ等体育信息新媒体,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县的现代化体育信息传播网络。充分发挥电视、报刊、门户网站、宣传栏、公告栏、农村广播等媒体宣传功能,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大力弘扬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理念,充分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独特作用,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营造以参加体育健身、拥有健康身心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良好舆论氛围。以举办赛事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宣传运动项目文化,挖掘和发挥体育文化对提升城市软实力的独特价值。积极探索全民健身与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事业的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将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落到实处,发挥好全民健身对促进体育消费的作用。

  (八)注重均等化供给,突出全民健身发展重点。

   统筹城乡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扶贫攻坚任务,以农村为重点做好全民健身均等化供给。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培养锻炼兴趣,形成终身参与体育健身的良好习惯。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将提高青少年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保证学生在校体育场地和锻炼时间。大力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举办全县中小学体育运动会和片区单项校际联赛,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健身体育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率。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开展职工、农民、妇女、幼儿体育,积极将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和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联动。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体育社会组织要发挥好全民健身的抓手作用,做好群众健身活动的引导、组织和赛事承办,政府以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支持。在城区设立全民健身中心,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探索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

(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体育投入。进一步提高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的财政预算,并随着我县经济发展逐步提高体育事业投入。拓宽筹资渠道,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调节作用,落实全民健身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进行资助捐赠,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

(十一)加强队伍建设,引进紧缺人才。争取提高体育工作人员的编制数量,加速引进优秀教练员、体育经营管理等紧缺人才。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培训交流。大力挖掘现有各类体育业务人才,以培训、进修、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逐步建立健全体育人才选拔、评价、激励和竞争机制,大胆吸纳有真才实学和能开拓创新的优秀体育人才。

四、组织实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沟通。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县文化委等单位参与的巫溪县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会议,部分学校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列席参加,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工作重大事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县政府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将相关重点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与考核。

(十三)实施绩效评估和检查考核。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全县文化体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对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巫溪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每两年开展一次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并将评估结果报县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全民健身发展状况评估报告》,在2019年对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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