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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
- 巫溪府办发〔2022〕1号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2-02-22
- [ 发布日期 ]
- 2022-02-22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有效性 ]

巫溪府办发〔2022〕1号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予以印发。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巫溪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政府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
县长王中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主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工商联。
副县长黎中华(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发展改革、财政(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统计、国资监管、国有企业、税务、行政审批、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外事、保密、行政学校、人武工作;协助负责审计工作;联系市政府办公厅帮扶集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国库收付中心)、县人力社保局(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就业人才事务中心)、县应急局(县应急执法支队)、县统计局、县国资监管中心(县金融事务中心)、县行政学校。
联系县人武部、县税务局、县银保监组、人民银行巫溪支行、在巫银行、在巫保险公司。
副县长贾兴元(挂职) 协助陈钢同志分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联系中央企业对口帮扶相关工作。
副县长陈钢 负责科技、水利、农业农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知识产权、供销、烟叶生产、三峡库区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国家部委定点帮扶工作;协助黎中华同志联系市政府办公厅帮扶集团工作。
分管县科技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执法支队)、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合作社、县烟办。
联系县科协、县烟草局、县气象局、巫溪水文站。
副县长夏朝华 负责教育、工业、交通(高铁高速建设服务)、信息产业、大数据应用发展、中小企业、工业园区、电力、燃气、盐业、邮政、通讯、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分管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交通局(县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县公路事务中心、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县总工会、县供电公司、水资源巫溪分公司、巫溪燃气公司、县盐业公司、邮政公司巫溪分公司、中国电信巫溪分公司、中国移动巫溪分公司、中国联通巫溪分公司。
副县长唐奇利 负责城市管理、商务、文化和旅游发展、机关事务、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招商引资、治理违法建设、“四项创建”、渝中区对口协同发展工作。
分管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文化市场执法支队)、县机关事务中心、县红池坝景区管委会。
联系广电网络巫溪分公司、渝宁公司。
副县长吴海龙 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政府维稳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办。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武警中队。
副县长林永 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规划自然资源执法支队、县土地整理征收中心)、县生态环境局(县生态环保执法支队)、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县林业局(红池坝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县林业执法支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协助分管县应急局(县应急执法支队)。
联系阴条岭事务中心、团县委、公积金中心巫溪分中心、城建公司、巫溪林开公司、巫溪排水公司。
副县长廖丹 负责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疗保障、民族、宗教、侨台、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执法支队)、县医保局、县民族宗教委、县政府台办、县政府侨务办。
联系县妇联、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计生协会。
副县长娄立军(挂职) 协助陈钢同志分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水利工作;协助唐奇利同志分管旅游发展、招商引资工作。
党组成员李峥(挂职) 协助陈钢同志分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唐奇利同志分管招商引资、治理违法建设工作。
副县长AB角:黎中华 林 永
贾兴元 娄立军
陈 钢 李 峥
夏朝华 廖 丹
唐奇利 吴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