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23-00101
- [ 发文字号 ]
- 巫溪府办发〔2023〕52号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3-09-06
- [ 发布日期 ]
- 2023-09-11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有效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巫溪县提升科技服务能力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巫溪县提升科技服务能力
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构建优质高效的科技服务体系,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创新科技服务模式,优化科技服务产业布局,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成覆盖全县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科技管理服务、创新服务和产业服务能力大幅增强,科技服务市场化水平和竞争力明显提升,培育一批新兴科技服务主体,涌现一批新兴科技服务业态,科技服务业市场主体达45家以上、从业人员达200人以上、年营业收入达1亿元以上,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3家以上,成为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环节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引擎。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科技服务能级提升行动。
全力壮大研究开发、科技信息与咨询、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产业规模,着力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业效能,加快建设重点产业和领域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全县科技服务业增量提质,全面支撑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1.研究开发服务。支持面向特色农业、绿色工业、生态环保、食品加工等领域,提供技术研发、工艺优化、产品开发等研究开发服务。支持引进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在巫溪设立科技服务机构,面向市场提供专业化研究开发服务。支持科研院所、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提供技术加工、技术授权服务。支持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服务能力。引导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面向社会提供实验验证、工艺开发、应用研发等服务。到2025年,全县研究开发服务市场主体达5家,年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
2.科技信息与咨询服务。提升专业化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支持面向重点行业和领域应用需求,大力发展评测服务、数字内容服务、数据服务、互联网平台服务等信息技术服务。积极发展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科技咨询等服务机构,支持建设软件和信息技术适配评测、咨询规划、开发服务、技术标准等公共服务平台。到2025年,全县科技信息与咨询服务市场主体达20家,年营业收入达400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县科协)
3.科技金融服务。依托市产业投资基金、科创培育基金等支持科技服务相关项目发展,鼓励天使基金、创业风险投资等股权融资类金融服务机构发展,助推成长期、成熟期科技型企业抢占技术创新制高点、扩大市场份额。推行轻资化、信用化、便利化的债权融资服务模式,加强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企业债、科创票据等债权类科技金融服务,鼓励发展科技保险、知识产权保险,强化保险保障作用。深化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继续推进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试点工作,探索发展新型科技金融服务组织和服务模式,提供投融资路演、投贷联动等科技金融服务。到2025年,全县科技金融服务市场主体达3家,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责任单位:县国资监管中心(县金融事务中心)、县财政局、县科技局、人民银行巫溪支行〕
4.技术转移服务。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提供跨领域、跨区域、全过程的技术转移集成服务。推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供需匹配、技术交易等智能化服务能力。加强技术交易的管理,构建科技成果常态化对接机制,为企业提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到2025年,全县技术转移服务市场主体达2家以上,力争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50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社保局)
5.创业孵化服务。引进和培育创业孵化服务品牌,提供全生命周期创业孵化服务。鼓励企业、研发机构、创新平台开展孵化服务。常态化开展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打造高质量创业孵化载体,加快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创业孵化社区等,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到2025年,全县创业孵化服务市场主体达6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人力社保局)
6.知识产权服务。以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引进知识产权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提升知识产权、运营实施、评估交易、保护维权等服务水平,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能力,探索支持知识产权运营、商标品牌培育、知识产权金融等服务机构向专业化发展,鼓励开发和应用知识产权服务产品。到2025年,全县知识产权服务市场主体达1家以上,从业专利代理师达6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
7.科学技术普及服务。实行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免费开放,开展公益性科普服务。支持各类出版机构、新闻媒体开展科普服务,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普阅读活动,提供科普服务新平台。聚焦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创新开展一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群众性科普活动,提高科普产品原创能力,提升群众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持续办好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科普讲解大赛巫溪预赛等主题活动,依托互联网创新科普展现形式。到2025年,全县科学技术普及服务市场主体达10家,培育具有影响力的科普品牌5个,年服务市民达5万人次。(责任单位:县科协、县文化旅游委、县科技局)
(二)实施科技服务生态优化行动。
充分认识和积极适应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新变化,健全科技管理服务体系,创新科技服务体制机制,完善科技服务政策环境,不断塑造科技服务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1.强化管理服务。采取认定、提升和新建的方式,加快完善全县科技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认定一批检验检测认证、科技金融、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引领型、骨干型和综合型科技管理服务机构,强化行业科技管理服务。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地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科技管理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委,各乡镇(街道)〕
2.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区分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落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政策。充分发挥科技社团作用,促进科技开放合作,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科技服务业协会、联盟等行业组织,加强诚信自律,促进有序竞争,提升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
3.完善政策环境。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利用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渠道,加大对科技服务业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建立科技服务业相关科技创新基础设施项目培育库,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科技服务业集聚区等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对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按规定给予绩效奖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逐步完善科技服务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企业同价的价格政策。〔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国资监管中心(县金融事务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巫溪支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全县科技服务业发展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县科技局会同县级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密切协作,共同推动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夯实人才支撑。将科技服务人才纳入全县人才发展规划,依托重庆英才计划、“溪优人才”等各类人才计划,引进和培育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服务人才。开展技术经纪专业和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定,畅通技术转移和科学普及人才职称晋升渠道。建立完善科技服务专家库,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和专家服务团制度。鼓励业务骨干、技术专家通过专兼职方式从事科技服务。依托行业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三)强化统计监测。落实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按照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完善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系统评价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定期发布科技服务机构及服务内容清单。建立科技服务业企业名录库,及时发布科技服务业统计信息,加强科技服务业数据开发利用,为产业发展决策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