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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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巫溪县红池坝景区管委会

关于加强景区建筑施工材料管理的

通   知

红池管委会发〔2022〕16号

红池坝景区各单位、经营户和居民:

为进一步规范景区建设管理工作,有效控制红池坝景区违法建设行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结合景区实际,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现对景区建筑材料运输管理提出规范要求,具体如下:

各方需运输建筑材料(含水泥、沙石、砖瓦,钢材、木材、等装饰装修材料)进入景区,业主单位或个人应提前准备好施工许可证(运输木材需准备检验检疫合格证)、项目建设方案、建筑材料(品种、数量、规格、型号)清单,由景区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支队查验后方可放行。

请盛景旅游(集团)公司检票口工作人员对进入景区的运输车辆及建筑材料做好登记备案,建立台账。景区行政执法支队查验车辆运输材料(品种、数量、规格、型号)是否与建设方案内所需材料一致,是否有建设施工许可证,无手续或与建设方案所需材料不一致的不得进入景区。

请景区内各单位和居民严格遵照文件精神执行,拒不执行的,将由景区行政执法支队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巫溪县红池坝景区管委会
2022年7月12日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