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溪委农办发〔2021〕37号)要求,现将《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2023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2023年第八批涉农整合资金计划,下达2023年第十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3〕115号)下达的资金计划予以公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监督举报电话:
县财政局,联系人:胡杰,联系电话023-51510011
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周燕,联系电话023-51522562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51529508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电子邮箱:442590900@qq.com;wxxfpb@163.com
附件:关于调整2023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2023年第八批涉农整合资金计划,下达2023年第十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
溪财发〔2023〕115号
巫 溪 县 财 政 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调整2023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衔接资金)计划、2023年第八批涉农整合资金计划,下达2023年第十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及收回结余资金安排的批复》(溪委农办发〔2023〕36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133号)精神,现对《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2〕158号)、《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2023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3〕55号)、《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2023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2023年第三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3〕84号)、《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3〕101号)项目资金计划进行调整,详情见附件。
请收到资金计划调整文件后及时下达项目调整计划,并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支出进度。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调整表
2.2023年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计划调整表
3.2023年第十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表
4.绩效目标审批表
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