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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十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计划的公示
日期:2023-09-28


按照《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溪委农办发〔202137号)要求,现将《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十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3133)下达的资金计划予以公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监督举报电话:

县财政局,联系人:胡杰,联系电话023-51510011

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周燕,联系电话023-51522562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51529508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电子邮箱:442590900@qq.comwxxfpb@163.com

附件:关于下达2023年第十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


                   

溪财发〔2023133

巫 溪 县 财 政 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3年第十二批财政涉农整合

资金计划的通知

县发展改革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96号)下达巫溪相关资金510万元。

按照财政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渝财农﹝202158号),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将本次下达的510万元纳入涉农统筹整合,现下达2023年第十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计划510万元。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2

请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资金分配计划,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项目必须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库中选择。项目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程序予以调整。同时,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支出进度,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全面落实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和乡村两级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完成情况予以公告,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1.巫溪县2023年第十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分配表

      2.巫溪县2023年第十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计划表

      3.绩效目标审批表

     

                   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392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巫溪县2023年第十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主管部门

主要建设内容

市级文件名称及文号

资金计划

总投资

中央资金

市级资金

合计

510

510

县发改委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96号)

510

510


附件3

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巫溪县朝阳镇2023年松花村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杨锋13594892218

主管部门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单位

巫溪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60

其中:财政资金

510

其他资金

50




年度目标

通过拓宽道路并硬化2公里,宽4.5米;新修并硬化300米,宽4.5米;扩建6.5米宽道路1.5公里,修建1200立方米的水池,改善松花村产业发展环境,带动农户产业发展,受益人口856人,其中脱贫人口78人。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整修硬化产业道路里程

3.8公里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工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项目建设成本

≤56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获得劳务报酬

153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受益脱贫人口

≥78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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