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溪委农办发〔2021〕37号)要求,现将《巫溪县 财政局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第六批财政衔接资金(纳入涉农整合、未纳入涉农整合)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4〕62号)下达的资金计划予以公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监督举报电话:
县财政局,联系人:胡杰,联系电话023-51510011
县农业农村委,联系人:李训德,联系电话023-51527054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51529508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电子邮箱:442590900@qq.com;wxxfpb@163.com
附件: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第六批财政衔接资金(纳入涉农整合、未纳入涉
附件:
巫 溪 县 财 政 局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第六批财政衔接资金(纳入涉农整合、未纳入涉农整合)计划的通知
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46号)下达巫溪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475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51号)1285万元。
按照财政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渝财农﹝2021﹞58号)精神,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本次调整下达5625.458万元,其中:将5613.458万元纳入涉农统筹整合,12万元未纳入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2。
根据绩效管理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相关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给你单位,请对照绩效目标审批表(附件3)做好预算执行、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完工后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请加快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监管,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相关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和乡村两级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完成情况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1.巫溪县2024年第六批财政衔接资金计划汇总表
2.巫溪县2024年第六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调整表
3.巫溪县2024年第六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表
4.绩效目标审批表
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