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溪委农办发〔2021〕37号)要求,现将《巫溪县 财政局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七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4〕88号)下达的资金计划予以公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监督举报电话:
县财政局,联系人:胡杰,联系电话023-51510011
县农业农村委,联系人:李训德,联系电话023-51527054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51529508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电子邮箱:442590900@qq.com;wxxfpb@163.com
附件:关于下达2024年第七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
附件:
巫 溪 县 财 政 局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4年第七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56号)下达巫溪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0万元。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11个部门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渝财农﹝2024﹞17号)精神,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现将460万元纳入涉农统筹整合,本次下达2024年第七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项目计划460万元,同时一并下达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及收回结余资金重新下达安排。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2。
根据绩效管理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相关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给你单位,请对照绩效目标审批表(附件3)做好预算执行、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完工后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请加快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监管,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相关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和乡村两级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完成情况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1.巫溪县2024年第七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项目计划汇总表
- 巫溪县2024年第七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表
3.绩效目标审批表
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