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现将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对标对表全面总结评估,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全面务实安排,积极调研谋划。全面梳理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制定下发我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建立考核监督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有序推进。积极与市司法局衔接,报告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强调研,及早准备下一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起草工作。
2.全面总结评估,加强督查考核。严格对照《巫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提出的42项二级指标任务及175项三级指标任务,全面自查落实情况,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对尚未完成的指标事项,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方案,集中优势,强力推进整改方案落实。加大督查力度,采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实两种方式确保督查全覆盖,有关情况作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纳入依法治县考核,实行倒扣分制。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顺利通过市级检查验收。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行政审批改革不断深化。对应取消行政许可事项4项、承接5项。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压缩率达80%,平均跑动次数压缩至0.21次,即办件比例达40%,全程网办事项占比80%。加大“渝快办”推广力度,通过“渝快办”办件9283件。梳理并公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10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张表单”“一窗”服务、开办企业“一窗”服务、不动产登记交易“一站式”服务进一步规范。审批结果免费邮寄638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改革有序推进,全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2.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及网上运行工作的通知》,对照全市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领取并编制10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清单5180项,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乡镇(街道)领取并编制行政权力清单68项、公共服务清单79项,向村(社区)延伸公共服务5项。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按年度有针对性的制发县级部门、乡镇(街道)考核指标评分细则,将“放管服”政务服务纳入县政府年度综合绩效单位考核。
3.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强化区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跨区域联动,通过信用信息共享运用、红黑名单共享互认、跨区域联合奖惩、理论研究合作、共育信用市场、成效反馈评估、共筑信用品牌等方式,积极推动信用建设一体化发展。二是加强联合奖惩,40多个部门、单位联合签署10个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出台联合奖惩实施办法和企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开展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行动。三是制定《巫溪县政务诚信实施方案》,以“三重创新”模式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奖惩”的全过程新型信用监管体系,实现主动、容缺、行业、修复信用承诺全覆盖。
4.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健全。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建立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两库”,并进行动态管理。积极探索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县文化旅游委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累计随机抽取55名被检查人员,851户市场主体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公示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实现100%。
(三)抓实文件管理,全面构建良法善治体系。
1.建立全流程管理机制。制发《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从立项、起草、征求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核、完备性审核、提交集体决议、公开发布等系列流程,制发精细化指导规则。强化层层审查把关,起草单位内设法制机构(或法制工作人员)进行一审,单位法律顾问进行二审、分管领导进行三审,县司法局进行四审,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五审。建立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意见随件移送机制,县司法局对合法性审核通过的规范性文件的文本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并随法制审核意见书一并报送县政府备存。加强文件制发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对法律法规或上位文件有规定、在县级层面具有可操作性,无需再具体细化的管理事项,直接按照上位规定执行,禁止照抄照搬上级文件重复发文。
2.建立表格化统揽机制。创新方式一表统揽各项流程摘要,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流程表格化,强化对各制定机关指导督促。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一件一责任人制度、一审查一责任人制度,提高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工作效率大幅提高。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征求公众意见,要求各起草(制定)单位通过实地走访、网络征集、专家论证等方式,不断拓宽征求意见的广度、深度,有关材料作为合法性审核附件存档,确保征求意见程序不断档。要求各起草(制定)单位落实各项前置审核责任,对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文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作为必要的前置条件。
3.建立全面务实清理体制。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交通卫生、“跨省通办”等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专项清理。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梳理县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180件。经反复论证,拟废止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2件,已废止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四)建立健全机制,不断增强决策法治化意识。
1.建立依法决策工作机制。一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关于健全县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县人大报告的实施办法》《巫溪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县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完善向人大报告的具体程序。二是完善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巫溪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巫溪县人民政府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把重大决策的法定要求贯穿于决策全过程。
2.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加大对财政、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审计监督对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发挥。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殡葬改革、医疗卫生制度监管改革、征地拆迁补偿等重大决策实行预公开,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代表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坚持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坚持底线思维,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社会认可度和接受度。
3.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序开展。对全县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调研。加强论证,为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建言献策。依法办理道路交通行政处罚、山林土地权属争议等行政复议案件21件。认真落实《巫溪县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协助县政府统筹安排全县行政应诉工作。规范政府行政应诉行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6.36%,比上年度提高15个百分点。针对县人民政府9件行政诉讼案件,综合分析应诉风险,提出科学应诉建议方案;指导县级相关部门行政应诉案件近50件,全面提高应诉能力及胜诉率,有力维护了政府行政行为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五)强化执法监督,提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对涉企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纳入案卷评查的重要评审范围。加强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人员管理,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的通知》,切实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执法证件使用情况监管,推行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常态化。严格落实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行政执法机构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着力提高执法能力。制定《巫溪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成立巫溪县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规范法制审核工作程序,对全县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力量进行登记备案。全面推动融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完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移送、双向咨询等制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将强制隔离、封闭场所、交通检疫等防控措施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依法审慎做出决策。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依法实施柔性执法,以教育指导替代“一罚了之”。
3.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全年查处案件152件。探索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和违法执法行为联合处理机制,增强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完善并严格实施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综合运用监察、审计、行政复议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机构的监督,切实把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重点评查重点领域的执法案卷92卷,对评查发现问题予以通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
(六)着力夯实社会治理基础,不断提高治理能力。
1.大调解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印发《巫溪县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健全完善了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成立了县重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12个重点领域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警调、诉调、访调”三调对接工作扎实开展。选聘102名担任行业性专业性和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完成全县329个村(社区)和30个乡镇基层调委会调解室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全年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309件,调解成功率99%,挽回经济损失1428.44万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为党政机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评估法律风险,开展各类涉法事项审查56件次。围绕复工复产中多发的合同违约、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国有资产处置等参与协调处理重大维稳案件及敏感涉法事务90余次。
2.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完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凤凰镇等2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购买大牛机器人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三台,为全县36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配备宣传架。加强民营经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为58家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开展法治进企业宣传13次,为150余家中小微(民营)企业举办民法典及防范经营风险专题培训班。加强法律服务能力提升,组织全县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参加各类培训13次。全年受理各类法律咨询296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7件,办理各类公证227件,完成鉴定案例226件,挽回经济损失339万元。
3.“七五”普法圆满收官。组织开展农民及农民工权益保护、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普法宣传活动384场次,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新媒体宣传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知识,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组织培训法律明白人1600余名、充实法律图书室5万余册。积极组织开展“法润社区·司法同行”试点工作、“宪法宣传周”和“千万市民学法律—法润乡村”等系列活动。建成县城法治文化公园,全县329个村(社区)专用法治宣传专栏实现全覆盖,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圆满完成“七五”普法各项工作。
4.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深化“枫桥经验”巫溪实践十项行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司法行政“一乡一所”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全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161个村(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标准,成功申报一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成功创建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开展城市安全示范创建,推进消防安全、校园安全、道路运输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治理。完善应急“四大体系”,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负责、各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2次,专门听取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专题研究推进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审议法治建设领域的重大改革方案;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出台《中共巫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重大法治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中共巫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全面依法治县督察工作办法(试行)》《巫溪县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确保依法治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理论学习,为法治政府建设把稳政治方向。出台《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将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讲座等多种途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县委常委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内法规学习15次,县政府党组开展专题学法14次,举办全县领导干部法治讲座6期,全面依法治县理论基础不断夯实,有力确保法治建设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
(三)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认识“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地方法治建设的水平”的内涵和要求,县委书记、县长坚决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依法治县各项工作落实见效。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回头看”,对标对表法治政府综合督查指标,加强日常检查,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述职述廉时一并报告本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四)加强督导考核,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落地。建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制度,将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指标。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形成县人大、县政协以及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依法治县考核细则,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制发《乡镇(街道)、县级部门依法治县工作考核细则》,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对各级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指标。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仍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有待进一步优化、细化、实化,不断增强考核的准确性、真实性、科学性。二是少数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还需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科技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还需不断提升。
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2021年,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优作风,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实质和精神内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尽快制定下一轮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实行全过程记录、痕迹化管理,严格落实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确保行政决策合法、科学。三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监督。认真落实监察法,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正确行使权力。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四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法规制度统一。五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六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七是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法制专业队伍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