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巫溪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县委在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全县依法行政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政府建设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政治方向。一是坚持学习有深度。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300余次,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正副主任完成法治建设调研报告5篇,各级领导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79篇,切实增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宪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做到培训有力度。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县管领导干部培训班13期,培训县管领导干部357人次。邀请西南政法大学宋云博副教授等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3次。三是确保扩面有广度。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积极推广“学习强国”、“巫溪微党建”等平台,推动“掌上”学习。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打造身边法治学习站点,确保学习向基层、向群众延伸。
(二)全面落实问题整改,持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成效。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承接上级下放权力清单,即时动态调整实施清单,乡镇级依申请行政权力70项,依职权行政权力26项。优化提升“渝快办”平台功能,实现部门业务系统与“渝快办”平台互联互通;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占比达80%以上。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1267项,发布“一件事一次办”套餐63个,完成“一站式”协同集成办理事项1163个。强化“渝快办”“渝快码”推广应用,提高知晓率、使用率和网上办事受理率,注册用户44837个。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应减尽减。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巫溪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疑难、重大案件讨论制度。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原则,增设县行政复议应诉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增设行政复议接待窗口,在乡镇(街道)设立行政复议便民咨询联系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一是聚焦科学民主合法,规范政府重大决策。严格执行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县人大报告工作制度,示范带动各部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重大决策出台前,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切实将出台重大决策的法定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强化合法性审核把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2名,按规定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审议把关涉及行政决策、行政执行等相关议题100余个。二是聚焦“四大关口”,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出台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从制度层面规范文件制定流程,从严把牢制定关。坚持从主体、程序、内容等着手,坚决把牢审查关,全年县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16件,均通过市政府及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严格落实“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责任,坚持把牢清理关,开展专项清理3次,清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99件,依法废止15件。构建全领域信息公开机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万余条,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5万余条,切实把牢公开关。三是聚焦指导与监督,强化行政执法效能。守牢“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底线,加强执法证件使用情况监管,换发统一标准样式执法证件789个。探索推行法制审核人员登记管理制度,持续加强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规范化建设。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提升等专项行动10余次,抽查行政处罚案卷72卷,评选通报优秀案例16卷。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健全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在全市率先建立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县安委会、县减灾委“双主任”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两委”“四指”“十办”组织架构和工作体系,全年无重大公共安全事故。二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年办理法律咨询服务案件1.53万件,实现村(社区)免费法律顾问全覆盖。深化“枫桥经验”巫溪实践,扎实开展访调、警调、诉调对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室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在医疗、交通等领域成立行业调解委员会,全年调解纠纷1.28万件,调解成功率99%。三是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创新“双交办”(交办给事权责任单位“一把手”和属地党委书记)和“三色督办”(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交办白色督办单,县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交办黄色督办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红色督办单)工作机制,依法办理一批有效诉求、教育转化一批无理诉求、打击一批缠访闹访,全年无群体性事件、无涉稳重点人员脱控,涉稳人员零进京到市。
(五)强化监督制约,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一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县政府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等制度,及时向县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152件、县政协提案120件,满意率99.9%。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教育、医疗等重大民生信息,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优化督查方式,压缩督检考项目和时限。升级改造“互联网+督查”平台,实行反映事项网上流转、办理结果快速反馈、办理过程全程可溯、办理结果群众评价,网上督查2785件,获群众积极评价。三是督促负责人出庭应诉。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信息共享和工作通报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增强法治理论素养,打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长效机制,坚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制度,以述法促履职、述法促提升。全面推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持续提升法治素养。制定“八五”普法年度规划,开展“宪法宣传周”等活动300余场次,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016名。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三治结合”建设行动,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将公共法律服务常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全年培训1500余人,有效解决基层法治人才不足问题。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谋划推动。县委书记、县长坚决扛起“关键少数”政治责任,积极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完善法治建设系列规划和制度。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任务等方案,听取法治与德治工作情况汇报,对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建设作出部署安排;县长先后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6次,听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助推法治建设等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要问题。
(二)带头学习宣讲。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头深入基层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15场次,牵头举办全县领导干部法治讲座3次,亲自推动落实“集中考法”制度,3191名干部通过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其中新提任领导干部290人。
(三)带头督察考核。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内容,纳入县委巡察重要内容,带头抓牢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重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带头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年终述职重要内容,以上率下实现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加以改进。一是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二是极少数干部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带头尊法学法用法自觉性还需增强。三是基层法治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乡镇执法力量需进一步优化并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3年,巫溪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巫溪“绿色崛起”提供坚强治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动法治和德治融合治理,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行政事务。持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有效推动政府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履责。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抓紧抓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加快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拓展服务范围、强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形式,增强法治教育科学性、实效性、针对性,切实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四是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