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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05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6-11


李永明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动巫云开高速路巫溪段巫溪西大门的经济发展的建议》(第20240051号)已收悉。经与朝阳镇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朝阳镇距离巫溪县城65公里,国道G347横穿场镇,场镇内常住居民3100余人,巫云开高速玉皇下道互通距朝阳场镇约4公里,巫云开高速通车后将有效提高交通便利性,增强朝阳与周边区域联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为充分发挥朝阳镇西部桥头堡作用,有效解决朝阳镇场镇规模不足、场镇交通拥堵等问题,我委将积极配合朝阳镇推进场镇扩容前期选址、规划设计等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绕镇公路前期规划论证工作,但按照目前的投资政策,为防范增加地方债务风险,普通公路新改建项目均需报国家发改委提级论证,资金保障不足的项目将一律缓建或停建,而朝阳镇绕镇快速公路项目暂无资金来源,短时间内暂无法启动实施。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论证项目可行性并积极争取市上政策,待条件成熟,我委将优先考虑该项目,希望你能够理解支持。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此答复函已经唐庆主任审签,请如实填写建议办理答复函回执(已随本答复函寄出),并在收到答复函二十个工作日内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此函

巫溪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523

(联系人:赵进;联系电话:023-5152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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