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11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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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麦菊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宁厂古镇人行道护栏维修的建议》(第20240119号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建议内容为“修复宁厂古镇衡家涧社区至盐泉社区外人行道损坏栏杆22块”。经我委现场查看,该处属于人行步道石质栏杆,我委现有的护栏板及配套材料为波形防撞护栏,暂无石质栏杆相关技术和材料,无法进行修复。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此答复函已经唐庆主任审签,请如实填写建议办理答复函回执(已随本答复函寄出),并在收到答复函二十个工作日内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此函
巫溪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
(联系人:冉伟;联系电话:023-5152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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