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溪农函〔2024〕54号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57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按照《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 巫溪县人民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巫溪委办〔2024〕16号)要求,我委负责协助办理董兴浩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建议》(第57号)。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并结合工作实际,经委班子研究,现将协办意见报送给你们。
1.多措并举,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从根本上解决耕地抛荒、非粮化等问题。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粮食安全重要性认识;二是严格执行“两区划定”保护措施,科学合理规划、发展特经产业,严禁“非粮化”;三是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补助实际种粮农户,禁止按土地承包农户进行补贴,甚至补贴撂荒农户。
2.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切实掌握耕地质量动态变化情况,为政府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同时,根据耕地质量变化情况,提出耕地质量保护技术路线和具体保护措施,为全社会开展耕地保护提供技术支持。
3.陡、薄、瘦、散、小是巫溪县耕地的基本情况,部分耕地即使通过工程、生物、技术措施进行改造,也无法达到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大部分已建成的高准基本农田由于单个田块面积小,不适宜规模化经营和大中型机械作业,人工和小型机械作业生产效率低,相应的生产成品很高,我县农产品在国内、国际大市场中处于竞争劣势,种粮效益低,种粮就亏钱的现象十分突出。在此,恳请各级人大、政协代表向上级机关积极建言献策,从国家层面出台更多对山区种粮农户的支持政策与保护措施,提高山区种粮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同时,对极不适宜种植粮食的耕地调整为非粮用地或者其它农用地。
此函
联系人:谭丹青
联系电话:18223890369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