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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5-04-03

巫溪农函〔2024136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126号提案的复函

办理类别:A

陈奭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巩固高标准农田改造成果的建议》的提案,已于35日转交我委办理。收到提案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对你提出的问题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由巫溪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进行管理,我委充分接纳你提出的建议,并针对建议中种什么、怎么种、谁去种的问题做如下回答。

一是解决种什么的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积极引导当地政府在符合禁止非粮化、非农化等政策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地理人文特点,因地制宜的选择主导产业,借助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发展产业。在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前期申报中有产业到位,即由项目实施地人民政府在项目立项前对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的产业发展方向进行定位。

二是解决怎么种的问题,我委有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对全县的种植产业进行技术扶持,每年针对不同产业,有对应的专项培训。关于你提出的运用智慧农业打造专家云平台的建议,我委也充分接受,并在智慧农业的发展中逐步落实。

三是解决谁去种的问题,我委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提高我县农业生产的基础条件,努力将我县农田建设成为宜机宜耕、高产稳产的良田。优先建设群众积极性高,建成后产业化程度高的地块,保证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有人种植,以免出现撂荒的情况。在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前期申报中有业主到位,即由项目实施地人民政府在项目立项前引进业主,保证在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有对应业主发展相应的农业产业。同时我委将配合各乡镇大力引进优质业主,最大化发挥高标准农田的效益。

陈奭委员,感谢你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希望你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委工作,多提意见建议,我们将根据你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为巫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此函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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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陈小伟     联系电话:023-51522326

承 办 人:吴尚汶     联系电话:1730027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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