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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4-23


溪民函〔202464


陈世彬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议》(第49号)的提案,已于3月转交我局办理。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你提出的“提高老龄群体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认识”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高位推进。先后出台《巫溪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巫溪县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巫溪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等,连续3年将养老服务纳入全县深化改革、政府工作报告和重点民生实事推动,已将社区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建设纳入全县文明城市创建内容考核推进,强化顶层设计。

    (二)关于你提出的“统筹社会资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必要设施”的建议,我局在三方面强化措施,积极构建多元参与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格局。一是加大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倾斜力度。投入资金16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企业服务,对800户特殊困难老人及其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全县1.5万余名高龄老人全覆盖享受高龄津贴。加大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投入力度。全覆盖完成32个镇街、229个村社养老服务设施和1个老年食堂建设,引进民营机构、慈善组织、餐饮企业等,将助餐、助浴、助医、助急等服务延伸至老人养老需求全领域。加大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量力度。关注老人年龄、机体变化全过程,推动建设3个片区失能老人养护中心,近三年全县养老机构床位增加500张,夯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

(三)关于你提出的“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建议,结合我县实际,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将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养老护理高级人才队伍引进、养老护理员保障激励机制、监督管理等纳入我县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在出台激励政策的基础上,对接县人社局联动开展,及时将符合县人社局培训条件的养老护理员纳入培训范围,2023年已培训296人,由县民政局投入福彩公益金5.4万元,将不符合县人社局培训条件的25人委托培训机构进行职业培训,并同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四)关于你提出的“完善义工制度为抓手加强志愿服务管理”的建议,我局及时出台《特殊困难老人探访关爱实施方案》,建立村社养老助理员和数据台账,进一步优化孤寡老年人服务,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在遭遇紧急突发状况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帮扶和救助。

陈世彬委员,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感谢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给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给我局多提建议意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巫溪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此函

巫溪县民政局

2024423


承 办 人:王   联系电话:5151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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