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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4-23


溪民函〔202465

孔智云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建议》(第59号)的提案,已于3月转交我局办理。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一是聚焦养老床位“有没有”的问题,推动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主体责任不改变,通过公开招标,稳妥有序引进重庆宏善养老对全县30家乡镇敬老院托管运营,在满足特困人员供养需求的基础上释放原敬老院闲置养老床位,面向农村地区低收入家庭、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等提供养老服务,全力保障其养老服务权益。

二是聚焦养老服务“好不好”的问题,推动特殊困难老人入户探访工作。我局及时出台《特殊困难老人探访关爱实施方案》,建立村社养老助理员和数据台账,全面摸排特殊困难老人2678户,组织走访关爱1265人次,进一步优化孤寡老年人服务,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在遭遇紧急突发状况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帮扶和救助。

孔智云委员,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感谢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给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给我局多提建议意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巫溪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此函

                             巫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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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办 人:王   联系电话:5151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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