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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2023)
日期:2024-06-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80598643802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  年度)

巫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巫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源和资产运营管理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本级政府管辖的国有资源和资产实行整合挖掘利用,统一归并和运营,制定利用资本市场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运营模式等,并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监管国企,通过运作,实现优化组合,落实保值、增值措施;协调联系金融单位,组织策划运作融资贷款;承办其他交办事项。

巫溪县马镇坝财政局综合大楼3楼

法定代表人

邹永文

开办资金

11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巫溪县财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49.8

7.1

网上名称

巫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按《条例》和实施细则执行

(一)持续提升国资监管效能1. 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一是全面梳理国资监管政策文件,修订完善《巫溪县县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巫溪县县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企业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企业融资及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二是将近年来县内出台的40余项政策文件、市国资委下发的20余项文件再次整理打包下发到国有企业,供国有企业学习执行。三是召集县属国有企业班子成员专题培训解读国资国企政策制度文件,督促国有企业熟悉制度、执行制度。四是建立了国企“赛马比拼”“一把手”考核、日常督查、季度考核等考核激励机制并开展督查考核,对县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劳动人事、财务资产、三重一大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形成七个方面的问题并反馈国企督促整改。 2. 强化财务资产管理。一是加强日常财务基础管理,对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定期对县属国企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通报,共下发财务管理错情通报2期,经济运行情况通报3期;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国有企业开展“三清三增”、盘活存量资产、国有资产调查摸底等专项行动,厘清资产底数,8家县属国有企业共清理国有资产237处,其中房屋资产188处,土地资产49处,分类建立并动态管理资产台账,完成确权办证21处;三是规范国有资产处置,1-10月累计处置资产收入905.35万元,其中公开挂网出让资产2宗480.6万元,出租资产23宗167.54万元,线下出租资产252宗257.21万元。 3.加强投融资监管。督促县属国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实行县属国企投融资审批制度,严格把关投融资项目,完成400万元以下项目结算审计11个,正在审计26个。协调金融机构为国企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融资,2023年上报审批26笔17.13亿元,实际授信21笔7.17亿元,新增贷款平均年利率不超过4.3%,有效减少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偿债压力。 4.加强债务监管。一是建立了县属国有企业债务监测系统,将8家县属国有企业债务纳入系统管理,打通市县债务监测直通车;二是全力推进债务化解,2021年8月以来,县属国有企业累计偿还银行贷款本金9.82亿元,支付利息8.38亿元。今年,按照化债要求全面清理国有平台公司债务总量,制定《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和债务的稳妥压降严控新增子方案》《融资平台公司银行贷款及非标债务风险化解子方案》,1-11月,6家融资平台公司已偿还银行贷款3.02亿元,非标债务0.78亿元,支付利息2.4亿元,完成率67 %。对非平台公司坚持落实“631”偿债机制,全年偿还银行贷款本息0.42亿元,有效防范债务违约风险。 (二)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1.持续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效。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巫溪县县属国有企业“四步工作法”规范化操作流程的通知》,修订完善“两张清单”(党委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清单、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加强董事会建设,建立外部董事台账,将20余名符合条件的资深经理、法律顾问、企业退休领导纳入外部董事台账管理,优化国有企业董事结构,提高董事会议决策能力。二是深化“三项制度”改革,8家企业公开招聘企业员工33名,企业公开招聘占比100%,30余名内设机构负责人实行竞争上岗,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占比100%;推行企业全员绩效考核,实行定岗、定人、定薪。 2. 聚焦重点改革任务,推进专项改革行动。一是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明确了“三个更加”主要目标、聚焦8个方面重要工作、落实7个行动措施,提升县属国有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二是开展合规体系建设强化年专项行动,县属国有企业签署《合规承诺书》100余份、合规文化培训10余次,提升县属国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三是探索实施具有自身特色的改革项目3项:深化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劳动用工制度市场化改革、优化重塑国有资本布局。 3. 国企科技创新取得积极成效。薯光公司入围全市“科改企业”充实扩围名单,且为区县唯一入围国有企业;入围上市企业后备库;股转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待审通过;获“一种室内智能育苗架,一种多层升降式马铃薯幼苗培育装置及其操作方法 ”2项专利。宁之源(集团)公司与重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出资组建大宁河咨询投资公司;获“一种基于传感器集成式的气象监测仪”1项专利;盛景旅游(集团)公司积极申报“重庆市放心消费示范景区”等。 4. 积极谋划新一轮改革提效增能行动。根据《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办发〔2023〕32号)《重庆市国有企业改革提效增能行动方案(2023-2025)》(渝委办发〔2023〕17号)等上位文件,结合实际,围绕推进优化布局、统一监管、党建统领、提高市场化运营水平、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完善激励机制等重大改革任务,起草《巫溪县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提效增能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初稿),目前正在征求相关单位和企业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 (三)扎实推动国企党建工作整体跃升 1.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一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建立国资监管中心班子成员列席国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列席旁听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四是推动主题教育见行见效。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等融会贯通、一体推进,统筹抓好国资国企主题教育,召开国企主题教育成果交流会议1次,深入国企调研3次,检视整改问题4个。 2.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国企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印发《巫溪县县属国有企业“四强四好”党支部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四强四好”党支部创建,实现生产经营与全面从严治党建设贯通融合,相互促进。落实基层组织生活制度,指导国企召开民主生活会7次,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题民主生活会7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观摩会1次。 3. 切实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干部选育管用、人才引进培养等制度机制,制定《2023年巫溪县县属国有企业“引才聚智”人才培育计划实施方案》,国资国企系统引进专业技术人才2名。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坚强领导下,组织40名国资国企领导干部赴苏州工业园区联合党校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题培训;举办财务管理人员专题培训2期;组织国企相关负责人参加国务院国资委、市国资委、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举办的各类培训40余次(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讲堂11期、世界一流企业建设培训4期、法制讲堂22期,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培训4次),500余人次参训,有力提高了国资国企系统干部职工治企兴企能力水平。 4. 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国企党建工作会议、国企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各2次;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督查3次。二是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全年开展警示教育41场,覆盖全系统干部职工1170余人次,指导国企召开“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题民主生活会7次,查摆并整改问题39个,建章立制30余项。三是扎实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印发《巫溪县推进清廉国企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薯光公司作为清廉国企建设试点企业并全面推进,以点带面、以上率下,让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文化浸润国企发展改革全过程。 (四)不断强化金融服务监管 1. 畅通服务渠道,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一是搭建政银企融资服务平台,开展多层次、广覆盖、高效率的融资对接活动,促进政银企互利共赢。全年累计举办融资对接会7场,走访企业30余家,达成意向合作和授信金额5.5亿元;线上推广“长江渝融通”普惠小微线上融资服务平台,对接企业700余家,成功支持614家企业融资,发放贷款6.09亿元,对接成功率为87.34%;线下设立“1+5+N”民营小微和个体工商户首贷续贷中心和8个金融服务港湾,通过港湾发放贷款12.6亿元,惠及3495户市场主体。二是不断优化金融服务流程,贯彻落实减费让利政策,巩固减费让利成果,切实为实体经济减负,2023年支付手续费累计降费610.96万元,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36万户。 2. 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排查监管。一是常态化对全县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房地产领域金融风险等重点领域风险展开排查,及时处置风险情况,切实做到“一地发现,全市受限”风险管控闭环落地。二是开展金融领域专项风险排查,针对私募基金、交易场所、虚拟货币、伪金交所、贷款中介等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未出现重大金融风险事件。三是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开展典当年审、担保公司现场检查、小贷公司日常监管等工作,督促我县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3. 严厉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一是健全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工作纳入乡镇(街道)法定职责事项清单,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二是常态化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4次,统筹指导乡镇街道、打非成员单位宣传培训全覆盖,创新利用旅游IP形象、烤鱼文化节等培育防非宣传品牌三个,线上线下结合提升宣传效果,工作经验获全市推广。三是积极推进案件处置化解。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通力合作,2023年新立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保持“零发案”,涉及非法集资到县到市“零信访”,打早打小作用进一步发挥;推进非法集资存案结案4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3%,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2022年04月22日至2027年04月22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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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姚正美  联系电话:17783716108 报送日期:2024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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