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号
巫溪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开办企业专项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巫溪县开办企业“一网、一窗、
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
经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办企业专项小组同意,现将《巫溪县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巫溪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开办企业专项小组办公室
(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0年3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公开发布)
巫溪县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对标国际一流、赶超国内先进,持续提升开办企业服务效率和便利化水平,实现全县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提升开办企业效率,确立“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四个一”工作目标,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优化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开办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增效率、增便利,实现“一次提交”,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全流程“一日办结”,持续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全面提高政府服务效率,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广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
1.推行所有开办事项“一网通办”。将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开办事项全部集中到重庆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以下简称“一网通”平台),申请人只需登录一个网站,进行一次填报,点击一次提交,即可完成开办企业申请,各相关部门后台办理,办理结果实时反馈。
2.全面推行企业设立登记电子化、无纸化和智能化。一是推行电子化,完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经营范围规范化点选,推动数据标准化建设,所有申请信息全部通过格式化数据字段形式填报,实现设立登记全流程电子化;二是推行无纸化,依托电子签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完善电子档案管理,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全流程“零见面”;三是推行智能化,依托人脸识别提供远程身份认证服务,申请人一次认证,认证结果各部门认可,增强系统界面友好度,完善填报自动填充和智能引导,提升申请人填报效率。
3.提供其他便利化服务。“一网通”平台在开办企业事项之外,额外提供银行开户预约服务。申请人有开户需求的,可通过该平台选择商业银行网点进行预约,与开办申请信息一并提交。
(二)全面升级改造开办企业综合窗口。
1.设置开办企业综合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同一窗口进出”的原则,设置2个开办企业综合窗口,每个综合窗口均可受理开办企业所有事项,各相关审批部门人员全部转入后台。不得在前台设置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开办企业单项服务窗口。
2.实行同一窗口进出。开办企业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发件等全部对外服务工作。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查材料,符合条件的立即流转至后台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并请申请人等候。审批完成后,由同一综合窗口一次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不符合条件的,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和办事程序,待申请人补齐补正后另行受理。
3.网上申请和窗口领取无缝衔接。对于通过“一网通”平台提交的开办企业申请,后台审批部门审批通过后,通过短信和“一网通”平台实时通知申请人凭有效证件前往指定的综合窗口,一次性领取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
(三)推行分时办理服务。
新开办企业因业务需要仅办理营业执照和刻制印章,间隔一段时间后需办理首次申领发票、首次就业社保登记的,优先通过“一网通”平台办理。
(四)推行帮办引导服务。
县政务服务中心在开办企业综合窗口之外设置开办企业自助服务区,配备电脑、打印机等相关设备。安排3名业务熟、素质高、态度好的专职帮办人员做好引导辅助,积极指导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平台办理开办事项。
(五)优化刻制印章服务。
优化“一网通”平台印章制作单位、印章种类等在线选择功能,企业设立登记核准后,立即开始刻制印章,刻制完毕后由印章制作单位统一备案。
(六)优化发票申领服务。
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认提升系统智能化水平,实现纳税人身份自动绑定、登记信息自动确认、票种自动核定,申领发票即时办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符合标准的发票及税控设备保管场所,申领发票审批通过后,税务部门应在1小时内准备好发票、完成税控设备发行。
(七)优化就业社保登记。
将原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合并为就业社保登记,在“一网通”平台设立登记时进行数据采集,通过数据共享由系统自动审核入库,人力社保部门自动办结就业社保登记,无需企业其他操作。
(八)实行材料共享复用。
将开办企业各事项所需材料归并整合为一套,实行“一套材料、一次采集、多方复用”,切实减少申请材料。申请人一次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各部门充分运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库等共享信息,推动信息共享互认。凡是企业设立登记时已收取并经认证的材料,后续开办流程中应通过部门间共享获取,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升我县开办企业效率,加强与市级部门对接,及时组织做好相关工作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加强对“一网通”平台和开办企业综合窗口优化改造工作的督促检查。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全县优化开办企业工作,负责“一网通”平台的优化完善,落实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充实后台审批人员,做好企业设立登记的审批和营业执照发放工作。县公安局规范印章刻制行业的治安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县人力社保局做好就业社保登记相关工作。县税务局负责“一网通”平台申领发票相关模板的优化完善,做好申领发票相关审批及发票和税控设备发放等工作。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开办企业综合窗口和自助服务区的升级改造、设施设备,帮办人员的配备,发票和税控设备保管场所的设置等工作。
(二)强化培训指导。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后台审批人员和帮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其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综合窗口服务更加优质高效。
(三)强化政策宣传。通过自媒体、网络平台、报纸电视和办事窗口等多种渠道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推介力度,让更多企业和群众享受改革红利,增强改革获得感。
(四)强化督查问责。县政府督查办牵头对全县优化开办企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同时,重点关注群众办事感受度,积极收集群众反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及时梳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