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助企纾困政策汇编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
2022年6月
编辑说明
为切实推动稳企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保障民营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我们梳理汇总市、县两级正在执行的稳企惠企政策,编制形成《巫溪县助企纾困政策汇编》。为便于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了解政策、申请政策,《巫溪县助企纾困政策汇编》明确了各项政策的内容、来源、办理要件、办理流程、责任单位及科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操作手册。截至2022年5月下旬梳理,后续与国家和市级相关政策不一致的,从其规定,如有未汇编的相关政策,以行业主管部门解释为准。后期将动态更新出台的稳企惠企政策。
目录
一、税收减免类(共13条)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05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05
3.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06
4.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07
5.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08
6.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08
7.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09
8.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10
9.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10
10.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11
11.扩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12
12.减免困难企业“房土两税................................................12
13.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13
二、金融支持类(共9条)
1.融资担保降费奖补............................................................14
2.提供转贷应急周转金........................................................14
3.支农支小再贷款..........................................................15
4.碳减排支持工具..............................................................15
5.科技创新再贷款..............................................................16
6.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17
7.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18
8.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能贷愿贷会贷...........................18
9.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19
三、社保就业类(共4条)
1.稳岗返还..........................................................................20
2.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21
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保补贴..................................21
4.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22
四、产业扶持类(共15条)
1.支持旅行社开拓客源市场...............................................23
2.优化演出审批程序...........................................................24
3.支持旅游业营销...............................................................25
4.延续实施旅行社暂退质保金...........................................25
5.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26
6.经营困难旅行社缓缴住房公积金...................................26
7.经营困难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27
8.星级旅游饭店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8
9.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28
10.提升特色旅游住宿服务能力..........................................29
11.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30
12.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0
13.调整项目资本金监管政策.............................................31
14.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1
15.中小微企业定向授信贷款.............................................32
五、促进科技创新类(共3条)
1.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32
2.研发投入补助...................................................................33
3.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补助...................................33
六、其他类(共10条)
1.依法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34
2.建立重大经济案件提级审批机制...................................34
3.依法审慎适用涉企强制措施...........................................35
4.强化涉企案件追赃挽损...................................................36
5.规范跨区域涉企执法协作...............................................36
6.加强涉企治安治理...........................................................37
7.改革涉企经营许可...........................................................37
8.创新管理服务方式...........................................................38
9.加大减费降负力度...........................................................39
10.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40
一、税收减免类(共13条)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自行申报享受。
责任单位及科室:巫溪县税务局税政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雪萍023-51522826。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自行申报享受。
责任单位及科室:巫溪县税务局税政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雪萍023-51522826。
3.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政策内容:
(1)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①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
②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办理要件:(1)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2)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 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3)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4) 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办理流程:自行申请。
责任单位及科室:巫溪县税务局税政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雪萍023-51522826。
4.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 器具, 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 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其中,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 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自行申报享受。
责任单位及科室:巫溪县税务局税政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雪萍023-51522826。
5.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 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2年第11号) 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自行申报享受。
责任单位及科室:巫溪县税务局税政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雪萍023-51522826。
6.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政策内容:
(1)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 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政策来源:《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 8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自行申报享受。
责任单位及科室:巫溪县税务局税政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雪萍023-51522826。
7.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政策内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来源:《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自行申报享受。
责任单位及科室:巫溪县税务局税政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雪萍023-51522826。
8.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内容: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 免征增值税。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自行申报享受。
责任单位及科室:巫溪县税务局税政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雪萍023-51522826。
9.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政策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 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 1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49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自行申报享受。
责任单位及科室:巫溪县税务局税政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雪萍023-51522826。
10.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政策内容:
(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 抵减应纳税额。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47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自行申报享受。
责任单位及科室:巫溪县税务局税政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雪萍023-51522826。
11.扩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
政策内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渝财规〔2022〕2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自行判定享受。
责任单位及科室:巫溪县税务局税政二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良丽023-51523128。
12.减免困难企业“房土两税
政策内容:2022 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纳税人适用范围包括:已全面停产、停业、无经营收入来源的;当年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被认定为市级特困企业的;从事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事业的。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或禁止发展的行业除外。
政策来源:《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渝发改财金〔2022〕277 号)。
办理要件:纳税人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时,应当报送以下资料:①《纳税人减免税申请表》;②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纳税人基本情况、减免税理由、依据、申请减免年度及税额等);③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纳税情况;④年度财务会计报表;⑤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复印件;⑥有关部门出具的困难、受灾等证明材料;⑦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责任单位及科室:巫溪县税务局税政二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良丽023-51523128。
13.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
政策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自行判定享受。
责任单位及科室:巫溪县税务局税政二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良丽023-51523128。
二、金融支持类(共9条)
1.融资担保降费奖补
政策内容:组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申报市级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政策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金〔2022〕19号)。
办理要件:申报文件、借款合同和借据、担保合同、担保费有效票据、承诺书。
办理流程:由巫溪县兴农融资担保公司提交申请材料,县财政局会同县经济信息委开展初审后,报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进行审定。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财政局资产企业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舒小黎 18996677953。
2.提供转贷应急周转金
政策内容: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对其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周转资金,费率按照0.1‰执行。
政策来源:《重庆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4号)。
办理要件:应急转贷申请书。
办理流程:银行允许续贷前期下填写“使用应急转贷申请书”,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远萍 13509448772。
3.支农支小再贷款
政策内容:支农支小再贷款分别用于长期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支农: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支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银行、三峡银行、村镇银行),再贷款利率2%,要求金融机构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发放的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不超过5.5%。
政策来源:《关于管好用好再贷款的通知》(渝银货信〔2022〕11号)。
办理要件:支小: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农:涉农领域。
办理流程:可向重庆银行、三峡银行、农商行、村镇银行网点申请,也可以通过人行营管部“1+5+N”普惠小微线上融资服务平台提交贷款申请。
责任单位及科室:人行巫溪县支行货统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向杜军023-51668161。
4. 碳减排支持工具
政策内容:支持全国性金融机构为包括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3大领域23个子领域的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融资,人民银行按照碳减排贷款本金的60%以1.75%的利率向金融机构提供工具资金,要求金融机构碳减排贷款利率与发放时最近1次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大致持平。
政策来源:《关于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1〕278号)。
办理要件: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碳减排贷款时,除基本信息外,还需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或生态环境部认可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办理流程:可向农发行、工行、农行、邮储银行网点申请。
责任单位及科室:人行巫溪县支行货统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向杜军023-51668161。
5. 科技创新再贷款
政策内容:支持全国性金融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科技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按照贷款本金的60%以1.75%的利率向金融机构提供资金。
政策来源:《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的通知》(银发〔2022〕104号)。
办理要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科技企业。
办理流程:可向农发行、工行、农行、邮储银行网点申请。
责任单位及科室:人行巫溪县支行货统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向杜军023-51668161。
6.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
政策内容:专门用于支持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相关领域:一是煤炭安全生产和储备领域,包括现代化煤矿建设、绿色高效技术应用、智能化矿山建设、煤矿安全改造、煤炭洗选、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等项目,二是煤电企业电煤保供领域。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100%以1.75%的利率向金融机构提供资金,要求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与发放时最近1次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大致持平。
政策来源:《关于设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的通知》。
办理要件:一是煤炭安全生产和储备领域,包括现代化煤矿建设、绿色高效技术应用、智能化矿山建设、煤矿安全改造、煤炭洗选、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等项目,二是煤电企业电煤保供领域。
办理流程:可向工行、农行网点申请。
责任单位及科室:人行巫溪县支行货统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向杜军023-51668161。
7. 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
政策内容:支持全国性金融机构(巫溪县有4家银行机构可办理专门用于助力交通物流纾困,主要包括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司机之家”运营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和挂靠普通货运车辆车主)、中小微物流配送(含快递)企业。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100%以1.75%的利率向金融机构提供资金。
政策来源:《关于设立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办理要件:主要包括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司机之家”运营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和挂靠普通货运车辆车主)、中小微物流配送(含快递)企业。
办理流程:可向农发行、工行、农行、邮储银行网点申请。
责任单位及科室:人行巫溪县支行货统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向杜军023-51668161。
8. 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能贷愿贷会贷长效机制
政策内容: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快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支持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健全容错安排和风险缓释机制,增强敢贷信心;强化正向激励和评估考核,激发愿贷动力;做好资金保障和渠道建设,夯实能贷基础;推动科技赋能和产品创新,提升会贷水平。加强组织实施,推动长效机制取得实效。
政策来源:《关于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能贷愿贷会贷长效机制的通知》。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无。
责任单位及科室:人行巫溪县支行货统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向杜军023-51668161。
9. 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
政策内容: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人民银行对3家市级法人银行分支机构和县级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季度环比增量的1%提供资金,鼓励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根据国常会部署一揽子政策措施,今年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比例增加一倍。
政策来源:《关于做好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转换和接续持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有关事宜的通知》。
办理要件: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办理流程:可向重庆银行、三峡银行、农商行、村镇银行网点申请,也可以通过人行营管部“1+5+N”普惠小微线上融资服务平台提交贷款申请。
责任单位及科室:人行巫溪县支行货统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向杜军023-51668161。
三、社保就业类(共4条)
1.稳岗返还
政策内容:餐饮业、零售业、文化旅游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民航业的企业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严重失信企业不纳入发放范围。享受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2021年1-12月期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2021年度失业保险费;2021年度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未减少或减少率不超过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其中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减少率不超过本企业2020年底(2021年新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超过当年度期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20%。
政策来源:《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困难行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9号 )。
办理要件:符合条件企业在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进行企业确认。
办理流程:全面推行“免申即享”,市人力社保局根据企业参保人数和营业收入额度,参照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划定企业规模类型,智能比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以及返还额度。县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市人力社保局下发的返还信息,对其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照基金内控管理程序,将返还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上。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杜鹏 18323534076。
2.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政策内容: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会展、文化和旅游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延长失业保险降费政策,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1%执行,其中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均为0.5%。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支持服务业等困难行业纾困恢复十条措施》的通知(渝发改体改〔2022〕165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系统自动生成。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杜鹏 18323534076。
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保补贴
政策内容:对招用脱贫人口、低保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高校残疾毕业生等,并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按规定给予6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连续缴纳半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一生一困”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8号)。
办理要件:《重庆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重庆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重庆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重庆市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申请表和花名册,向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申报补贴。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城乡就业统筹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熊威 15310615815。
4.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政策内容: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2022年9月任意连续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或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
政策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经办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133号)。
办理要件:重庆市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办理流程: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市人力社保局网址:http://rlsbj.cq.gov.cn),使用企业“渝快办”账户登录,只需确认缓缴起止时间,也可到县社保事务中心确认。参保单位现有信息无法满足认定缓缴资格需要的,可前往县社保事务中心或通过邮寄申请表的形式进行申请,申请时填写《重庆市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书面承诺所属行业类型,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及科室:巫溪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参保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孟燕023-51533103。
四、产业扶持类(共15条)
1.支持旅行社开拓客源市场
政策内容:对组织外地游客来巫旅游、研学并与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的旅行社、自驾车俱乐部、其他社会特殊团体和组织本地游客在巫溪旅游并与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的本地旅行社,按照引送客人数、单次团队规模等予以奖励。
政策来源:《支持服务业等困难行业纾困恢复十条措施》(渝发改体改〔2022〕165号)。
办理要件:相关佐证资料。
办理流程:企业提交申请(佐证资料),科技局发展科初审后报局领导审核。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游客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 梅 18223785656。
2.优化演出审批程序
政策内容: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许可范围内的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演出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在一年内跨区(县)举办两场及以上的营业性演出活动,不再对巡演活动内容进行重复审核,对在巡演地举办演出活动仅需提供场地、安全等审核材料,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政策来源:《支持服务业等困难行业纾困恢复十条措施》(渝发改体〔2022〕165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县文化旅游委产业经济科办理。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文化旅游委产业经济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璐芸 17815087787。
3.支持旅游业营销
政策内容:按照差异化、个性化原则,研究制定我县“十四五”期间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加快文旅融合,助力全市旅游业全面复苏。
政策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8 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县游客服务中心办理。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游客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 梅 18223785656。
4.延续实施旅行社暂退质保金
政策内容:旅行社可按规定申请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标准为应交纳数额的80%,补足质保金的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旅行社在享受暂退80%保证金政策期内,又达到《旅行社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可再降低缴纳50%保证金。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范围之内。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扩大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范围。
政策来源:《巫溪县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巫溪发改发〔2022〕232号)。
办理要件:质保金缴存凭证、身份证。
办理流程:凭质保金缴存凭证和法人身份证到文化旅游委营销宣传科领取暂退质保金通知单,再到银行暂退质保金。
责任单位及科室:宣传营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雨航 17388240417。
5.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
政策内容:2022年,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政策来源:《巫溪县非公经济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落实稳企惠企政策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巫溪非公经济办发〔2022〕1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减免租金事宜的通知》的通知(渝财资产〔2022〕7号)。
办理要件:承租单位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
办理流程:承租企业申报—国有企业初审—国资监管中心审批。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出租单位受理、审核申请事项后报主管部门批准。若出租单位本身为主管部门的,由出租单位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后自行核准,并留档备查。
责任单位及科室:国资监管中心国资运营科、财政局资产企业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海燕17783716016;刘燕红18184096336。
6.经营困难旅行社缓缴住房公积金
政策内容:2022年,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旅行社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执行至2022年底。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的通知》(渝发改财金〔2022〕277号)。
办理要件:加盖公章的《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
办理流程:
(1)到官网下载或到分中心领取《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
(2)到分中心办理手续,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缓缴回单》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经办人。
责任单位及科室: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巫溪县分中心业务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娟 023-51888126。
7.经营困难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
政策内容:2022年,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公积金,到期后补缴。执行至2022年底。
政策来源:《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
办理要件:加盖公章的《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
办理流程:(1)到官网下载或到分中心领取《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2)到分中心办理手续,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缓缴回单》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经办人。
责任单位及科室: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巫溪县分中心业务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娟 023-51888126。
8.星级旅游饭店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政策内容:对投资新建的四星级以上旅游星级饭店,其配套费缓缴按照《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的规定执行,应缴配套费达到规定数额后享受配套费缓缴优惠政策。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巫溪县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巫溪发改发〔2022〕232号)。
办理要件: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
办理流程:在县住房城乡建委法制科开具缴款单。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住房城乡建委法制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玉石 18083061567。
9.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
政策内容: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拟在今年下半年举办我县房交会,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便民服务。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巫溪县促消费相关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巫溪发改发〔2022〕156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根据县上文件安排适时策划筹办房交会。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住房城乡建委住房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邹欣海 13709448969。
10.提升特色旅游住宿服务能力
政策内容:联合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开展巫溪县等级民宿评选活动,对获评丙级以上民宿给予奖补。支持绿色低碳环保、具有文化特色和休闲度假功能的住宿设施加快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以承租的农房租金、装修工程款、旅游景区收益等投入资产和预期收益作为评估基础,在租期内向经营者发放贷款,促进休闲旅游产业发展。支持绿色低碳环保、具有文化特色和休闲度假功能的住宿设施加快发展。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巫溪县促消费相关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巫溪发改发〔2022〕156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配合文旅委做好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住房城乡建委建筑管理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革泉13509448703。
11.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政策内容: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做好拖欠问题线索核查办理。
政策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23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配合文旅委做好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住房城乡建委建筑管理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革泉 13509448703。
12.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政策内容:对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上一年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欠,减免50%;连续2年未发生拖欠的,减免60%;连续3年未发生拖欠的,全额减免。对应年限内须在我市行政区域有建设项目记录。
政策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8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县住房城乡建委建筑管理科办理。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住房城乡建委建筑管理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革泉 13509448703。
13.调整项目资本金监管政策
政策内容:2021年6月30日前,对于符合项目资本金缓存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缓存期延至6个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照项目施工进度,分楼栋申请使用项目资本金;对于已监管项目资本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周转确有困难、工程建设进度未达到申请使用节点要求的,可申请提前一个节点使用项目资本金。
政策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8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县住房城乡建委建筑管理科办理。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住房城乡建委建筑管理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革泉 13509448703。
14.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内容:支持策划线上房交会,在条件允许时恢复线下房交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可按规定予以税费抵扣。
政策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8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县住房城乡建委建筑管理科办理。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住房城乡建委建筑管理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革泉 13509448703。
15.中小微企业定向授信贷款
政策内容:鼓励商业银行向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放定向授信贷款,最高额度增至300万元。
政策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8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县住房城乡建委建筑管理科办理。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住房城乡建委建筑管理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革泉 13509448703。
五、促进科技创新类(共3条)
1.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政策内容: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未享受奖励的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
政策来源:巫溪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21〕68号)。
办理要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
办理流程:企业提交申请(佐证资料),科技局发展科初审后报局领导审核。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科技局科技发展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杜伟 17782206269。
2.研发投入补助
政策内容:严格落实国家、市级相关政策,对建立研发准备金且研发费用纳入国家统计的市级科技型企业,在获得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研发投入补助,按研发费用存量3%、增量10%给予配套补助,单户企业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政策来源:巫溪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21〕68号)。
办理要件:研发辅助账、科研项目文件、纳入国家统计。
办理流程:企业提交申请(佐证资料),科技局发展科初审后报局领导审核。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科技局科技发展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杜伟 17782206269。
3.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补助
政策内容: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首次获得“贯标”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3万元的经费补助。
政策来源:巫溪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21〕68号)。
办理要件:“贯标”认证证书。
办理流程:企业提交申请(佐证资料),科技局发展科初审后报局领导审核。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科技局科技发展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杜伟 17782206269。
六、其他类(共10条)
1.依法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
政策内容:对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受案立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侦办;严格把握立案标准,严禁以刑事手段插手、干预经济纠纷、民事纠纷;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各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对重大涉企案件和有广泛影响的案件,一律挂牌督办。
政策来源:《重庆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重点措施》。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无。
责任单位及科室:刑侦大队食药环大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伦锦 15023791923;刘文扬 13657643201。
2.建立重大经济案件提级审批机制
政策内容:实行重大复杂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提级审查,完善重大跨区域经济犯罪案件提级管辖制度。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类重点企业,在全国或全市有影响的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企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由区县公安局审核后,报市公安局批准。
政策来源:《重庆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重点措施》。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无。
责任单位及科室:刑侦大队食药环大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姚智华 13594462557;刘文扬 13657643201。
3.依法审慎适用涉企强制措施
政策内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企业涉案相关人员,审慎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推行对较大数额财产强制措施法制审核制度,对不具有损毁、隐匿等法定情形的,涉案资金、金融资产能够有效监管的,依法不查封、不扣押、不冻结;对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及时解除有关措施。
政策来源:《重庆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重点措施》。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无。
责任单位及科室:刑侦大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朴 13635360127。
4.强化涉企案件追赃挽损
政策内容:加强对涉企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事前预警,依法紧急止付和冻结涉案账户。加大事后追赃力度,最大限度追缴涉案资产。简化资金返还流程,对权属关系明确且无争议的受害企业财产,依法及时返还,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
政策来源:《重庆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重点措施》。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无。
责任单位及科室:刑侦大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入联 15202328435。
5.规范跨区域涉企执法协作
政策内容:对涉及我市企业的跨省市重大案件,主动对接、积极协作,发现委托地公安机关对企业相关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以及对企业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存在明显不当或违反法律情形的,立即向委托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商,协商不成的,向上级报告。
政策来源:《重庆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重点措施》。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无。
责任单位及科室:法制大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钰堡 13628208454。
6.加强涉企治安治理
政策内容:指导加强企业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处置涉企报警求助。健全完善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预防和减少企业“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对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加强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周边的日常治安巡逻,强化交通秩序维护,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整治治安问题。
政策来源:《重庆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重点措施》。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无。
责任单位及科室:治安大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婧 13896271117。
7.改革涉企经营许可
政策内容: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取消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改为备案管理。全面推行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告知承诺制。放宽车驾管社会服务站申办主体范围,鼓励汽车生产、销售、报废等企业协助办理车驾管业务,实现机动车生产、登记、上牌、报废全链条“一站式”服务。
政策来源:《重庆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重点措施》。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无。
责任单位及科室:治安大队、交巡警大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婧 13896271117;李霖 13594791116。
8.创新管理服务方式
政策内容:拓展重庆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警快办”功能,优化交管、治安、户政、出入境等业务网上办事流程,增加全程网上办理事项。大力推行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小客车全国“一证通办”和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执法检查事项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跨部门、跨警种的综合执法、联合监管机制,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政策来源:《重庆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重点措施》。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无。
责任单位及科室:治安大队、交巡警大队、网安大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婧13896271117;李霖13594791116;李鑫15870527072。
9.加大减费降负力度
政策内容:继续免费为首办企业提供公章一套。实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两检合一”改革,探索机动车融资担保信息统一查询。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降低出入境证件工本费用的政策,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政策来源:《重庆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重点措施》。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无。
责任单位及科室:治安大队、交巡警大队、出入境大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婧13896271117;李霖13594791116;胡蓉13658361164。
10. 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
政策内容: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
政策来源:《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办理要件: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
办理流程:向各自承贷银行申请。
责任单位及科室:人行巫溪县支行货统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向杜军 023-51668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