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和要素保障环境,着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县政府同意,对巫溪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王 中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 黎中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 夏朝华 县政府副县长
唐奇利 县政府副县长
林 永 县政府副县长
廖 丹 县政府副县长
饶 川 县法院院长
成 员: 郑成林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雷世节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银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伍远鹏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杜 涌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宝林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吕 评 县法院副院长
何世宁 县法院副院长
冉发军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玉琼 县科技局局长
曾治永 县经济信息委主任
谭 刚 县司法局局长
许建川 县财政局局长
冉立新 县人力社保局局长
李 勇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 斌 县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赵定忠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 益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谭传菊 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邹永文 县国资监管中心主任
周晓玲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 睿 县税务局局长
游国俊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段洪江 渝宁公司董事长
高世雄 重庆巫溪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报县政府批准。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各项工作,审议和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制度和工作计划,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及考核相关工作,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22个指标专项小组。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冉发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内设法治保障组、数字技术应用保障组和翻译保障组。
1.法治保障组
组长单位:县司法局
负责统筹法治保障工作,加强立法支撑,及时推动调整现行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文件等。
2.数字技术应用保障组
组长单位: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统筹数字技术应用保障工作,加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部门间高质量数据共享和业务深度协同。
3.翻译保障组
组长单位:县商务委
负责统筹翻译保障工作,组建翻译团队,培养翻译人才,做好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翻译以及会议传译等工作。
(二)指标专项小组
1.市场准入专项小组
组 长:廖 丹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雷世节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益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商务委、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巫溪支行、县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市场准入”领域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对应指标的优化提升、评估考核等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2.办理建筑许可专项小组
组 长:林 永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伍远鹏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斌 县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成员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文化旅游委、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渝宁公司、燃气公司、县供电公司。
负责“办理建筑许可”领域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对应指标的优化提升、评估考核等工作,助力提升政务环境。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委,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3.登记财产专项小组
组 长:林 永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伍远鹏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勇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县税务局。
负责“登记财产”领域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对应指标的优化提升、评估考核等工作,助力提升政务环境。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4.用水报装专项小组
组 长:唐奇利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谭传菊 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赵定忠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段洪江 渝宁公司董事长
成员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国资监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渝宁公司。
负责“用水报装”领域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对应指标的优化提升、评估考核等工作,助力提升要素保障环境。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5.用电报装专项小组
组 长:夏朝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杜 涌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曾治永 县经济信息委主任
游国俊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员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公司。
负责“用电报装”领域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对应指标的优化提升、评估考核等工作,助力提升要素保障环境。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济信息委,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6.用气报装专项小组
组 长:夏朝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杜 涌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曾治永 县经济信息委主任
高世雄 重庆巫溪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成员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国资监管中心、燃气公司。
负责“用气报装”领域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对应指标的优化提升、评估考核等工作,助力提升要素保障环境。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济信息委,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7.互联网报装专项小组
组 长:夏朝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杜 涌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曾治永 县经济信息委主任
成员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负责“互联网报装”领域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对应指标的优化提升、评估考核等工作,助力提升要素保障环境。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济信息委,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8.劳动用工专项小组
组 长:黎中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银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冉立新 县人力社保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县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委、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国资监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法院、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税务局。
负责“劳动用工”领域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对应指标的优化提升、评估考核等工作,助力提升要素保障环境。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社保局,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9.获取金融服务专项小组
组 长:黎中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银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邹永文 县国资监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县国资监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县法院、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巫溪支行、县银保监组。
负责“获取金融服务”领域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对应指标的优化提升、评估考核等工作,助力提升要素保障环境。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资监管中心,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0.国际贸易专项小组
组 长:唐奇利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谭传菊 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罗四能 县商务委主任
成员单位:县商务委、县委网信办、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国资监管中心、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巫溪支行。
负责“国际贸易”领域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对应指标的优化提升、评估考核等工作,助力提升要素保障环境,助力提升市场环境。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委,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1.纳税专项小组
组 长:黎中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银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 睿 县税务局局长
许建川 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社保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医保局、人民银行巫溪支行、公积金中心巫溪分中心。
负责“纳税”领域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对应指标的优化提升、评估考核等工作,助力提升政务环境。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2.解决商业纠纷专项小组
组 长:饶 川 县法院院长
副组长:杨银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吕 评 县法院副院长
成员单位:县法院、县司法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
负责“解决商业纠纷”领域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对应指标的优化提升、评估考核等工作,助力提升法治环境。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法院,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3.办理破产专项小组
组 长:饶 川 县法院院长
副组长:杨银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世宁 县法院副院长
成员单位: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负责“办理破产”领域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对应指标的优化提升、评估考核等工作,助力提升法治环境。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法院,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4.反垄断竞争专项小组
组 长:廖 丹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雷世节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益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国资监管中心。
负责“反垄断竞争”领域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对应指标的优化提升、评估考核等工作,助力提升市场环境。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5.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专项小组
组 长:陈 刚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小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玉琼 县科技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科技局、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国资监管中心、县科协、县税务局。
负责“优化科技创新环境”领域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对应指标的优化提升、评估考核等工作,助力提升创新环境。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6.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专项小组
组 长:廖 丹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雷世节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益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玉琼 县科技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国资监管中心、县林业局、县法院、县检察院、人民银行巫溪支行、县银保监组。
负责“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领域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对应指标的优化提升、评估考核等工作,助力提升创新环境。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7.政府采购专项小组
组 长:黎中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银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许建川 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监管中心、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负责“政府采购”领域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对应指标的优化提升、评估考核等工作,助力提升市场环境。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8.招标投标专项小组
组 长:黎中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银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冉发军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国资监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银保监组。
负责“招标投标”领域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对应指标的优化提升、评估考核等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委,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9.保护中小投资者专项小组
组 长:黎中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银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劲松 县银保监组组长
成员单位:县银保监组、县法院。
负责“保护中小投资者”领域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对应指标的优化提升、评估考核等工作,助力提升法治环境。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银保监组,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20.市场监管专项小组
组 长:廖 丹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雷世节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益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司法局、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市场监管”领域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对应指标的优化提升、评估考核等工作,助力提升法治环境。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21.政务服务专项小组
组 长:黎中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银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晓玲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县级政务服务部门。
负责“政务服务”领域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对应指标的优化提升、评估考核等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22.包容普惠专项小组
组 长:黎中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银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冉发军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
负责“包容普惠”领域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对应指标的优化提升、评估考核等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委,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各专项小组应强化指标研究,摸清我县现状,坚持以市场主体实际感受为检验标准,找准企业生产经营痛点难点问题,全心全意为企业纾困解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专项小组要运用多种媒介持续推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良好氛围。对窗口人员开展全覆盖培训宣讲,提升政策执行水平。对市场主体、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开展多频次培训宣讲,提升对我县改革举措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三)强化跟踪问效。县发展改革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各专项小组应实行台账管理,围绕各项改革任务事项化、清单化打表推进各项工作。县政府办将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巫溪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