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巫溪县“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草案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巫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精神,围绕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结合巫溪文化旅游体育工作实际,编制了《巫溪县“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推动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工作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二、编制过程
根据《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县文化旅游委起草了《规划》,先后了征求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行业协会意见,共收集意见7条,采纳合理建议7条。《规划》通过了专家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等程序。
三、框架及主要内容
《规划(送审稿)》共7章32节,分为两个板块。
(一)总体框架
第一板块主要包括前言、第一章。通过对我县“十三五”期间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文化遗产保护、文旅品牌、旅游产业、体育事业等重点工作及当前国内、重庆发展大环境的全面回顾,分析梳理了“十四五”期间我县文化和旅游发展机遇。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主要目标
关于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紧扣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战略,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发展文体事业、文体产业和旅游业,推进文体旅融合、努力实现创新发展,把旅游业作为第一支柱产业,打造“慢巫溪、快逍遥”旅游形象,唱响“逍遥巫溪”旅游品牌,奋力谱写巫溪文化、旅游和体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关于发展原则。从绿色发展、融合发展、优质发展、市场主导和科技创新五个方面,明确我县“十四五”期间文化旅游发展工作原则。
关于发展目标。以“天地灵气·逍遥巫溪”为形象定位,积极融入大三峡旅游一体化和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全面融入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建设,加快推进长江三峡“黄金三角”文旅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着力推动全县文化和旅游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到2025年,基本建成长江三峡旅游新高地,联合奉节、巫山基本建成长江三峡“黄金三角”文旅协同发展示范区。
(三)“十四五”期间主要任务
第二板块主要包括了第三、四、五、六、七章。结合我县文化旅游体育实际,规划了“十四五”期间我县文化旅游发展的5个重要任务。
深入推进文化强县建设。以社会文明、文艺作品质量、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升,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现代广播电视传播体系和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构建为抓手,明确了不断提高巫溪文化软实力的具体措施。
加快推进长江三峡旅游新高地建设。从构建全域旅游格局、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提档升级综合配套支撑、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及“旅游+”多元融合发展等6个方面阐述如何推动全县旅游高质量发展,实现绿色崛起。
有序推进体育工作稳步发展。主要包括以重庆体育“1+5+1”行动为抓手,从积极促进公共体育事业发展、加快发展现代体育服务业、重点培育特色产业链、强化“体育+”融合发展等方面明确了体育工作发展任务。
完善现代文体旅市场体系。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消费活力、提升科技支撑水平、提升市场治理能力、强化市场营销推广5个方面具体阐述如何完善文体旅市场体系。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从组织领导、政策支持、人才队伍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节水评价制度、工作督查考核等六个方面,就全面推进“十四五”期间文化旅游体育工作,加大保障力度明确相关工作任务。
四、适用对象
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普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