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由县林业局主持编制完成,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十四五”规划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变化新要求的五年规划,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重庆新定位、新使命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绘好“十四五”发展蓝图,对巫溪县发展意义重大。巫溪地处三峡腹地、渝陕鄂交界处,区位优势明显,生态区位极其重要,巫溪肩负着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重要使命。“十四五”期间,巫溪林业紧紧围绕全县“1246”总体发展思路,根据《巫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重庆市“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等上位规划,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推进林草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科学谋划巫溪“十四五”林业发展蓝图,擘画山清水秀美丽巫溪新画面。
二、发展思路与目标
发展思路:“十四五”期间,巫溪林业发展将围绕“1235”总体思路,着力构建巫溪“一心一廊两核七屏”的林业发展总体空间格局,持续推动巫溪林业高质量发展。
建设目标:“十四五”期间,紧紧围绕“1235”林业发展总体思路,全县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功能显著提升,自然保护地体系更加完善,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林业富民能力显著增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升;生态文化日益丰富,林业改革创新持续深化,林业智治水平显著提升。到2025年末,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2%,森林蓄积量达到1600万立方米,力争建成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示范区、长江三峡森林康养目的地和秦巴山区“两山论”创新实践基地。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筑牢生态屏障
坚定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严守森林、湿地、草原三大生态红线,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多措并举推进生态保护。以强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着力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强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和森林草原防火能力建设、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为重点,切实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生态系统稳定性,加快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二)科学推进生态修复,厚植绿色本底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理念,统筹推进巫溪重点生态修复项目,构建以国家储备林基地为基本面,水系和交通生态廊道为重点,山系生态屏障为支撑,城周森林屏障为示范的生态修复格局。突出“城市、道路、河流、荒山”四大系统绿化,以提升森林质量为主线,依托城周森林保护及质量提升工程、国家储备林工程、三峡库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与退耕还林质量提升工程、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国家特别灌木林地培育和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等工程项目,加强生态廊道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着力增色补绿提升林相品质,营造健康稳定、季相变化的森林生态系统,增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功能,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奠定巫溪全域旅游森林生态基础。
(三)持续壮大生态产业,助推乡村振兴
立足资源优势,着力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构建循环低碳产业发展模式,创新绿色产业发展业态,推进区域特色资源向特色产业转化,大力开展核桃及蚕桑等产业标准示范基地建设,不断完善以核桃、蚕桑、森林食品等特色产品为重点的林产品加工贸易体系,打造国家级万亩核桃产业示范园和国家级智能蚕桑产业园。扎实推进产景结合、林旅融合发展,不断夯实生态、森林景观基础,培育壮大生态旅游,助力构建巫溪“一心一轴、两翼三环”的全域旅游布局。积极推动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提高林地综合产出率。全方位推动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价值转化,力争到2025年全县林业总产值达到48亿元,有效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巫溪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
(四)传承创新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
强化生态文化载体建设,丰富生态文化活动,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引领,不断拓展生态文化传播形式,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弘扬生态文明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促进城市乡村各美其美、美美与共,铸就绿色低碳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五)不断强化能力建设,促进林业智治
持续加强林草基础能力建设,补齐能力建设短板,积极推进智慧林业建设,建设高质量林业种苗供给体系,推进国有林场现代化建设,提高林草安全生产意识,加强林草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林业科技支撑和人才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全县林草智治水平,加快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巫溪作出新的贡献。
(六)深化林草机制改革,激发内生动力
深化林草管理机制改革,不断激发林草行业内在活力,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制,精准把握、精细解决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从监管机制、激励机制以及生态价值实现机制等方面,激发林业发展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