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林业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全县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践行“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聚焦生态优先、绿化发展,以森林资源保护为重点,以林业工程建设为抓手,以发展林业产业为着力点,持续推进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富民、生态服务、生态文化五大行动,不断深化林业改革创新,积极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森林质量提升等国土绿化工程,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多项成绩全市靠前,巫溪林业展现了新作为,彰显了新担当,为巫溪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巫溪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表1: 巫溪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
目标内容 |
2020年目标值 |
2020年实际值 |
1 |
林地保有量(万亩) |
≥486 |
495.9 |
2 |
森林面积(万亩) |
≥423 |
420.6 |
3 |
森林覆盖率(%) |
≥70 |
70.1 |
4 |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
≥1300 |
1412 |
5 |
林业有害成灾率控制(‰) |
≤3 |
≤3 |
6 |
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 |
≤0.3 |
≤0.3 |
7 |
林业产业总产值(亿元) |
18 |
27 |
一、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提升,森林资源稳步增长
造林绿化成绩显著。十三五期间是巫溪大面积国土绿化的收官时期,基本实现了应栽尽栽、应绿尽绿,五年累计完成项目投资80000多万元,营造林162万亩,其中新(改)造林99万亩。重庆市安排巫溪县国土绿化提升行动三年营造林任务82.5万亩,实际完成91.24万亩,超10.59%。造林绿化成果被全国关注,2017年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专题报道,2020年11月选送的《陡崖植树人:森林“长”在肩背上》获全国大奖。成功创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县林业局获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县造林绿化中心获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先进集体,红池坝入选全国100家“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国家重点建设基地”,古路观峰村获评“全国生态文化村”,鱼鳞五宋村铁尖油杉古树获评“全国最美古树”。
林草资源量持续增长。相较“十二五”,林地面积从490.4万亩增至495.9万亩,增加3.2万亩;森林面积从380.6万亩增至420.6万亩,增加了40万亩;活立木蓄积从1266.1万立方米增加至1412万立方米,增加了145.9万立方米;林木绿化率从77.0%提高至83.0%,提高6.0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从65.2%提高至70.1%,提高了4.9个百分点,林草覆盖率达到71.2%。
二、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绿色本底更加厚实
巫溪将森林资源保护视为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严守林地、森林、湿地三条红线,加强林地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开展国家森林督查并整改发现问题,长期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有效维护林业生态建设成果,亮点纷呈:
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管理定期报告制度,落实了495.5万亩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实374.5万亩森林保险,全县495.5万亩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不断强化林政管理队伍,规范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深化林业行政审批改革,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公开、透明进行林木采伐管理,确保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通过森林督查、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回头看”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十三五”期间,共查处违法用地219宗,有效遏制和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采取替代修复、义务修复、强制修复等方式,累计恢复生态林木4.6万余株、生态得到有效修复。
筑牢森林资源防火墙。五年来,巫溪县进一步夯实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县财政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气象局通过应急平台及时发布森林火警信息,各乡镇充分重视、积极行动,及时更新林区“森林防火五类人群”信息统计,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森林为灾归口报告、零报告制度等各项森林防火工作制度,对森林火灾及其他林业行政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全面落实了森林防火责任;集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森林消防应急演练工作,落实守卡、巡山护林员2500余名,在全县240个森林防火检查站(卡)点严格入山排查,强化入山人员管理和防火宣传,坚决杜绝火源进山;加强防火经费投入积极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提升,调整优化《巫溪县大宁河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启动编制《巫溪县森林防火阻隔工程(2020-2025年)建设总体规划》,大力改造森林防火检查站,维护、修缮林区防火道路,设置固定防火安全宣传牌、购买防火物资等,持续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落实、全民参与和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构筑起巫溪森林安全防火墙,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巫溪森林防火工作成绩显著。
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县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及防治工作,建立了分类管控、分级负责的网格监管体系,全面落实三级网格监管责任,实现林业有害生物全面监测和松材线虫病防控监管全覆盖,各级网格每月定期巡查、定期上报,监管工作扎实有效。五年来,累计防治森林病虫害35.8万亩,防治率达95%以上,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7.1%。在林业检疫工作中,检疫各种苗木700万余株,产地、调运检疫率达100%,为捍卫全县森林生态安全做出了巨大的努力,有效控制了森林病虫害蔓延,巫溪成为全市唯一一个没有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区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绩斐然。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内涵不断丰富。广泛宣传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政策,开展陆生野生动物执法专项行动,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对全县驯养野生动物场所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净化保护野生动物环境;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控,开展“爱鸟周”主题活动,呼吁全民参与野生动物保护行动;积极开展(陆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督促帮助全县28 家受禁食影响的野生动物养殖户转型转产,全面完成存栏动物处置,共处置果子狸1693只、豪猪57只、王锦蛇255.5斤、蓝孔雀489只、蛇干1500斤、小麂16只;开展野生动植物本底调查、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固定样地样线监测工作,配合中国科学院和中国林科院完成生态环境监测和动物监测,建设地理信息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完成生物多样性科普馆建设。有力推动巫溪构建珍稀野生动物栖息繁衍、迁徙绿色走廊建设。
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针对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因规划时间早功能不完善、红线重叠和历史遗留等问题,积极争取市级部门和有关专家的大力支持,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对全县原有重庆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红池坝风景名胜区(市级)、长江三峡重庆段风景名胜区(国家级)和重庆市白果森林公园5个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进行充分论证,制定了全县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方案,目前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仍在有序进行。整合2处重叠区域、新增2处自然保护地后,巫溪将有红池坝国家级自然公园、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水河市级自然保护区、孔梁市级自然湿地公园和红池坝风景名胜区、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巫溪段6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95980公顷、占国土面积23.8%。
三、全面落实生态富民行动,生态扶贫成效显著
林业特色产业是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重要载体。“十三五”期间,巫溪林业立足大局,围绕“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思路,以发展核桃、蚕桑、国家储备林、林旅融合等特色产业为重要抓手,做强做大林业经济,林业产值从2016年的12.8亿元增至2020年的27亿元,翻了一番。发展特色产业有效衔接生态扶贫,在林业产业发展的同时,实现了经济收,改善了生态环境、缓解了就业压力,促进了农户增收,为全县赢得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力支撑。
核桃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近年来,巫溪利用退耕还林、核桃重点村、核桃提质增效、核桃低效林改造、核桃高产示范、核桃技术推广与示范、核桃科研基地等建设项目全力发展核桃特色产业,核桃在地面积达19.2万亩,并建成1个市级核桃良繁基地,2个市级认定的核桃定点采穗圃,9个核桃苗圃,4个核桃高产示范园,14个核桃良种基地,5个核桃高接换优示范基地,正全力打造上磺古路大泉山万亩核桃高产示范园,全县核桃挂果面积约2万亩,核桃年产量2000吨、产值6000万元;借助东西协作、聘请林科院专家、巫溪县林业专家大院、巫溪县核桃协会推动核桃培育技术下乡,全面指导全县核桃提质增效。
蚕桑产业稳步发展。“十三五”期间,恢复发展蚕桑产业,引导企业与蚕农建立合作及奖励机制,累计筹措1500万元培育蚕桑产业,不断完善智能蚕桑基地建设,新建优质桑园基地1万亩,年发放蚕种2万余张,产茧近1.5万余担,综合产值5000余万元,蚕农平均收入2万元。
林旅融合发展态势良好。巫溪林业局紧紧围绕《巫溪县关于加快森林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指示,大力推进林旅融合项目,积极推动森林人家、乡村绿化、森林步道、旅游通道、森林景观、小型基础设施等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县重点旅游景区和旅游景点实施退耕还林、城周森林质量提升、生态河堤及水源涵养林等林业项目,完成24个村的乡村绿化,发展乡村生态旅游,打造森林人家131家建设旅游步道7公里、旅游通道13.6公里,生态景观建设7处,小型基础设施建设4处,开展森林质量提升工程2.4万亩,有效改善了区域森林资源景观质量,助力巫溪成功创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
高位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巫溪成立了重庆巫溪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并签订了《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巫溪县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巫溪县林业生态暨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合作协议》,巫溪将以本次战略合作为契机,不断夯实“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基础,扎实推进巫溪县林业生态及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为建设长江经济带三峡库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打造全国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重点建设基地做出更大贡献。目前集体林地收储工作正有条不紊的开展,并已完成10余万亩集体林地收储,进一步提高了收储区林农收入。
及时兑现生态惠民补助资金。通过实施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林业生态产业、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加强对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创新生态扶贫方式等落实生态扶贫战略。期间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生态护林员补贴等方式共兑现补助资金45123.2余万元,有效带动了贫困户增收脱贫,为全县精准扶贫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林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近年来,巫溪从解决问题出发推出重大改革举措,倒逼推动完成多项林业改革。
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针对国有林场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等问题,巫溪县部署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将全县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明确了林场机构规格,理顺了各林场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了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森林管护机制,健全了林场领导班子和职工岗位聘用,验收获市政府 “优秀”等级评定。
深化林业行政审批改革。简化农村居民建房审批程序,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农村居民建房审批权下放至现场核实的林业工作人员,改林业局资源管理中心审查和分管领导审签为事后复核;支持脱贫攻坚集中居民点建设,将非商业开发的农村居民点占用林地审批参照农村居民建房审批程序管理,时效快,为贫困户办实事,为地方政府和群众松绑解难;支持农村“四好公路”建设,将凡是政府部门出资的农村公路占用林地,只要能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计划和资金文件及交委的符合规划证明,都纳入“四好农村路”予以审批。
积极推进“三变”改革。在通城镇、双阳乡、红池坝镇、峰灵镇、凤凰镇、鱼鳞乡等地积极展林业“三变”改革,盘活森林资产1.5万亩。引进林业企业3家,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13家,采取 “公司+农户+劳务+分成”、“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分成”、 “专业合作社+农户+劳务+分成”等多种合作模式,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木本油料及中药材种植等林业特色产业,惠及2000多农户,入股农户通过劳务及保底分红,户均增收6000元以上,“死资源”变成“活资产”,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重新组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机构改革后,县林业局所属原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撤销,林业行政执法出现“空档”。经多方努力,新成立林业行政执法支队,下设办公室、林业行政执法一、二、三大队,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1人、现使用编制27人,确保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得以延续。
横向生态补偿政策落实起步良好。成立了巫溪县横向生态补偿领导小组,制定了《巫溪县实施横向生态补偿工作方案》。对2012年以来的项目造林成效进行实地调查,摸清可用以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森林面积23.6万亩,出售1万亩森林给重庆经开区并对指标地块完成了勘测定界,落实了抚育管护措施。
深化林业生态保护检察机制。为预防林业生态保护领域犯罪,探索建立了林业生态保护检察机制,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成立了重庆市首个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落实森林资源管理责任,理顺了“县建、乡聘、站管、村用”的护林员队伍管理体制并强化考核。加大林业生态案件追责力度,对森林火灾及其他森林资源破坏案件实行“一案双查”,严格问责。此项革新效果良好,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
五、切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初步建立了智能信息化综合管理体系。在阴条岭保护区、红池坝森林公园安装各类探头,实时对讲,实时画面共享,实现了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视频监控全覆盖。安装红外监测相机监测野生动物活动情况。智能化管理巡护队伍考勤,配备卫星电话及时报告巡护信息。
稳步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新修森林防火道路120条,长770公里;防火水池6个,容积4万方;完成了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建设3个;成立了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在红池坝、官山林场等地建设林火视频监控系统27套,逐步实现由“人防”“物防”转向“技防”。
大力推进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硬化道路21.06公里,整修林区道路26.1公里,改造12个管护站点。完成保护区界碑界桩建设280块,新建巡护道110公里,维修巡护道30公里,自动气象观测点建设1处,水文水质观测点1处,固定样地2个,固定样线30公里。4个林场场部及改造后的管护站点道路通达,水电设施相对完善,办公住房条件大幅改善。
第二节存在问题
一、生态发展空间日益紧缩,生态安全维护任务仍然艰巨
生态造林空间已达极限,生态发展增长空间有限。巫溪县现有国土面积402554.3公顷,其中现有林地面积330572.3公顷,已达国土总面积的82.1%,2016-2020年间长防林、石漠化、天然林保护及国土绿化等重点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0万余亩,加之新一轮退耕还林“十三五”间实施退耕还林28万亩,巫溪目前已全面灭荒且退耕区域已达极限,全县已无可造林之空间。
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依然存在,生态维护任务困难重重。虽然近年来全县持续开展绿化造林、森林抚育、公天然林保护、国土绿化等工作,但森林质量总体不高,森林结构有待完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水质净化等生态功能发挥有限,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和近年国家陆续出台严管天然林、公益林等政策措施,部分项目使用林地受到限制,公益林调出为商品林的诉求增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指标紧张,林草资源保护压力持续增加。因此,林地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趋突出,各类建设违法违规占用林地、滥伐林木、违法运输、经营加工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屡禁不止,林业监管执法任务日益繁重,林地、湿地、林木、野生动植物等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压力剧增,生态安全维护困难重重。
二、森林质量参差不齐,林分结构和质量有待提高
根据最新数据统计,巫溪县乔木林面积234432.3公顷,其中乔木林按照地类划分:针叶林面积84922.6公顷,占乔木林面积的36.2%;阔叶林面积108601.9公顷,占乔木林面积的46.3%,针阔混交林面积40907.8公顷,占乔木林面积的17.45%。乔木林按照龄组划分:幼龄林面积65267.2公顷,占乔木林面积27.8%;中龄林面积110538.8,占47.2%;近熟林面积35635.4公顷,占15.2%;成熟林面积21078.4万亩,占9.0%;过熟林面积1912.5公顷,占0.8%。
从全县整体情况看,针叶林占比较大,其中又以马尾松、华山松、落叶松、杉木、柳杉、柏木为主,森林存在针叶化、纯林化、低质化问题,混交林比例相对较小,林木抗逆性能力较弱,同时也不利于林木生长,林分结构不合理。另外从龄组结构看,县内成林(成、过熟林)面积较少,近熟林和中幼龄林占到90.2%,龄组结构不合理,单位面积产出较低,低质低效林占比较高,巫溪县乔木林总蓄积1412万立方米,乔木林平均每公顷蓄积60.23立方米,略低于全市乔木林每公顷蓄积69.47立方米的平均水平,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9.79立方米。因此,推动森林的发展需要从以往的注重数量扩张向注重质量提升转变,通过持续有效实施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工程,合理调整林种、树种和林龄结构,提高林地单位面积的平均蓄积量,大幅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和森林生态效益,进一步保障木材与生态安全。
三、林业生态富民产业潜力亟需挖掘
目前巫溪县林业特色产业种植基地已经达到一定规模(核桃在地面积19.2万亩,中药材、蚕桑等产业逐步增长),但几乎全部停留在原材料生产销售上,缺乏综合加工和精深加工,产业链条尚未形成,本地品牌效应未能发挥,林业产业的潜力远未充分发挥,林地生产力水平不高,产业基地分布零散,林业要素市场和林产品市场均不够发达,林业产业链条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林业规模企业、龙头企业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利益连接纽带作用未建立,示范带动作用不足,加之林业项目整体呈现周期较长、见效慢、巩固难、效益差的趋势,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不高,并且在当前农村劳动力不足、成本大幅度增加、林业效益相对较低的情况下,林业经济发展面临着重大挑战,有效发挥市场作用、激发要素活力方面亟待加强。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潜能未能充分发挥,产业优势未能充分体现,林业产业发展在科技创新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亟待加强。整体上来看,林业产业对全县的经济发展贡献率不高,林业收入占农民家庭总收入比重仍有待提高。
四、林业支撑能力建设尚显薄弱
林业发展基础建设尚不完备。森林安全保护压力仍然巨大,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控能力需不断提升,森林防火保护体系建设较为滞后,未能达到《林火阻隔网建设标准》中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500hm2)以及阻隔网密度(>17.88m/hm2)、《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中的要求。森林消防队伍专业化程度低,防火信息化水平差,林火监测体系不完善,阻隔系统建设较为滞后。森林、湿地等监测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监测能力和监测水平还需提升。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在林区道路建设、用水安全、供电保障等方面投入不足,林业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信息化的管理和服务方式亟需创新和探索。林业人才队伍建设亟需加强,特别是基层林业专业人才出现紧缺现象,不能满足现代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优化完善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配置森林资源监测系统、建设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仍然是未来林业基础设施提升重点。
生态建设总体投入不足。林业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依靠退耕还林、天保工程等国家重点林业项目,但随着劳动力成本和材料市场价格上涨,林业项目实际建设成本与国家补助标准相差较大,主要依托市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进行配套补充,生态建设资金支持严重不足。因行业特点,林业项目整体呈现周期较长、见效慢、巩固难、效益差的趋势,难以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项目未能兼顾“群众受益”与“持续稳定”,没有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如国土绿化、退耕还林等项目,基层普遍反映项目投入太小、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再者项目投入缺乏延续性,后期巩固建设成果难度较大,急需探索市场化的融资模式补充资金缺口。近年来党和国家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为林业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持,同时也探索开展碳汇交易、林权抵押贷款、PPP模式、林票制等试点以撬动林业绿色金融杠杆,力求开拓资金渠道,破解林业重大项目建设融资难题,但林业新型投融资模式机制体制尚未完善,市场反应较为平淡,致使收效甚微,生态和林业发展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依旧存在。
林业科技应用提升空间较大。巫溪县森林资源数量大、范围广、管理难度大,林业信息化水平还不够高,在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保护以及防火防灾等方面缺少对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3S及北斗导航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监管手段滞后,数字鸿沟依然悬殊,极大地制约了巫溪县林业自身的发展。
人才支撑不足。目前基层林业专业人才补充不足、高端专业人才引进不足、高技能人才培养不足,部分乡镇甚至无林业管理机构和人员,缺乏对村级护林组织的有效管理,严重影响生态建设。巫溪县林业专家大院建设刚刚起步,基础科研体系尚未形成,需要引入先进的科学技术与专业人才,加强与各大高校的合作,积极申请研究资金,提升研究水平,致力于提升未来林业发展中科技应用水平,助力巫溪林业现代化发展。
第二章发展思路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担当新发展使命,学好用好“两山论”,走实走深“两化路”,紧扣巫溪“1246”总体工作思路,立足巫溪生态优势和毗邻渝陕鄂独特区位,统筹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产业、生态文化、能力提升五大领域,借助林业重点工程、发展特色产业、激发改革创新动力,全力构建林草资源安全格局,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境,增强林草生态产品供给,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彰显“大美山水、三峡屋脊”特色,唱响“上古盐都、心旅巫溪”品牌,打造全国知名生态旅游目的地,持续高效推进巫溪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全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第二节规划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全面落实林长制,保护森林生态系统、重要湿地、生物物种和遗传基因,维护生物多样性。围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深入实施重点生态工程,推进生态修复,推动绿色发展,强化生态富民,促进生态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功能,助推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远景目标,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以人为本,兴林惠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林业发展为了人民、林业发展依靠人民、林业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加快城乡绿化,人居环境美化,合理利用优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推进生态产业化,不断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要,美丽幸福巫溪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坚持科学治理,分区施策原则。立足于全县林业发展现状实际情况与突出问题,主动衔接国土空间、文旅等相关规划,准确把握林业 发展方向,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林业发展各方面,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结合各区域功能定位,明确重要任务和安排具体工程项目措施,分类、分区施策,推动巫溪林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林业发展的根本动力,破解林业生态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障碍,推动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强化林草发展组织保障、政策保障、法制保障、资金保障等,进一步巩固扩大改革成果,深化各项林业综合改革、创新林业发展模式和机制,实现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增加林业发展内生动力,助推巫溪林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第三节 发展战略
“十四五”期间,巫溪林业发展将围绕“1245”发展战略,不断谋划推动巫溪林业高质量发展。即:咬定一个目标、激发双重动力、坚持四大定位、统筹五大领域。
——咬定一个目标:始终咬定“建设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大美巫溪,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动重庆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这一总体目标。
——激发双重动力:强化林业科技创新驱动,将新理念、新技术、新设备引入到林业生态建设中,完善林业创新体系,强化林业现代化管理与服务能力,提升林业科技发展水平,加强示范推广应用,以科技支撑林业高质量发展,彰显林业发展新活力;同时深化林业改革激发林业行业内在活力,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制,构建高效能发展的体制机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激活精准把握、精细解决推进中的痛点、难点、堵点,从监管机制、激励机制以及生态价值实现机制等方面,激发林业发展新动力。
——坚持四大定位:聚焦生态保护修复,不断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换通道,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形成特色鲜明、主体多元、三产融合、效益显著的绿色富民体系,实现生态保护与绿色产业协调并进,基本建成绿色低碳、绿水青山、幸福宜居的生态文明示范县和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以红池坝景区、兰英大峡谷旅游区、大宁河庙峡景区、大官山等区域独特资源为重点,结合乡村振兴重要打造节点,不断优化区域生态景观,充分发挥森林、湿地、草原的生态游憩服务功能,改善生态旅游基础支撑,提高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全力打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整合优势资源,积极融入“奉-巫-巫”长江三峡黄金旅游走廊建设,培育特色旅游产业,打造长江三峡旅游新高地。
——统筹五大领域:统筹森林、湿地、草原资源全面保护,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建成,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强化,森林植被固碳能力显著增强,形成系统化资源保护体系,高标准实施生态保护;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国土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森林系列创建持续深化,生态廊道网络初步建成,城乡人居生态显著改善,高水平推进生态修复;统筹四大主导产业蓬勃发展,生态产业效益显著提高,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优质林产品供给明显增加,林业富民能力显著增强,高效益发展富民产业;统筹丰富生态文化产品、完善生态文化基础,不断深化科普教育,生态共享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化知识得到广泛传播,高品位弘扬生态文化;统筹科技创新,全面启动智慧林业建设,不断完善林业基础设施、健全人才队伍,夯实林业发展基础,高效能提升支撑能力。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通过期间重点项目、重大产业及重要改革的实施,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进一步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境、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全县森林覆盖率始终保持在75%以上,彰显“大美山水、三峡屋脊”特色;坚持生态优先绿化发展理念,以“+生态”的思路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培育壮大生态旅游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撬开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通道,实现生态宜居、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有机统一,基本建成巫溪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为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好标杆示范,助推巫溪建成长江三峡旅游新高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
巫溪县“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主要目标
序号 |
发展指标 |
2025年 |
指标类型 |
1 |
林地保有量(万亩) |
≥500 |
约束性指标 |
2 |
森林保有量(万亩) |
≥450 |
约束性指标 |
3 |
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率(%) |
≥23.8 |
约束性指标 |
4 |
森林覆盖率(%) |
≥75 |
约束性指标 |
5 |
活立木蓄积量(万立方米) |
≥1550 |
预期性指标 |
6 |
森林乡村(个) |
≥30 |
预期性指标 |
7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0.3 |
约束性指标 |
8 |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3 |
约束性指标 |
9 |
十四五末林业产值(亿元) |
≥35 |
预期性指标 |
展望2035年,巫溪将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县森林覆盖率始终稳定在75%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2000万立方米以上,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5%以上,森林、湿地、草原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显著增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率显著增加,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巫溪将成为重庆践行“两山论”、探索“两化路”,实现“绿色崛起”的重要实践标杆,助推长江三峡旅游新高地、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和山清水秀美丽巫溪全面建成,成功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
第五节 空间布局与定位
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发展需求,结合巫溪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国土空间等上位规划、立足巫溪生态优势和毗邻渝陕鄂独特区位,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化发展理念,贯彻“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围绕“一心两轴四区”进行空间布局。“紧扣一心,强化两轴,四区联动”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构建 “七山九水、东西两核、多廊多点”的全域生态空间格局,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推动林旅融合发展,促进长江三峡旅游新高地建设,推动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
——山水林城示范中心:以巫溪县城区两侧山脉(东面凤凰山,西有麒麟山)、马镇坝、赵家坝及柏杨河为整体框架所组成的城周森林屏障区域,重点围绕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中心总体目标,通过对马镇坝、赵家坝沿线城市规划区外至第一层山脊间的林地实施森林保护与修复,提升城周绿化品质和生态效果,进一步提升城市窗口形象,建设“推窗见绿、出门见景、四季见绿”的美丽巫溪,打造山水相交、林城相融的山水林城示范中心。
——生态涵养轴:以鸡心岭至大宁河主河段沿线的山水资源为主要依托,以南北纵贯全县的交通主轴为支撑,大力开展天然林保护、小微湿地保护修复、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长江防护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与修复,提高河谷沿线两岸生态涵养功能,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打造远古宁河溪峡风光游憩走廊。
——乡村振兴轴:以生态产业发展为抓手,生态惠民为宗旨,充分发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作用,结合区域优势及产业基础,优先发展国道347(巫-云-开高速)沿线生态富民产业,打造生态宜居,产业兴旺的乡村振兴示范带,推动全域产业融合发展。
——东部生态振兴先行区:以东部片区的兰英大峡谷、大官山及阴条岭(白果林场)丰富森林资源、独特景观构成的传奇生态岭壑组团为支撑,充分发挥花台乡、城厢镇、通城镇等区域桥梁纽带作用,依托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原则,全面落实林长制,重点围绕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及能力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基础能力提档升级等方面,加快完善巫溪生态核心保护体系建设,依托天然林保护、国家储备林、两岸青山千里林带、植被恢复等重点项目,全面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积极开展兰英峡谷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全力提升核桃、蚕桑等生态惠民特色产业质量,大力发展中药材和林下养殖等林下经济,合理开发森林度假体验、山水观光等为主体的生态旅游项目,配置完善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兰英深壑林旅融合新高地,打造巫溪东部生态振兴先行区,为全县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大美巫溪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西部生态旅游引领区:以红池坝林场、天元乡、土城镇、中梁乡及红池坝镇部分区域为主要范围,是巫溪重要生态核心区域之一。立足红池坝景区优势,串连天元乡、土城镇、中梁乡及红池坝镇等区域特色人文、景观进行点线结合、整体规划建设,加快完善旅游交通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加强该区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强化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完善区域康养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旅游景区森林质量提档升级,推进产业跨界融合发展,突出“生态+”和“+旅游”,重点培育高端旅游、特色康养、休闲度假、山地农业、民俗文化、森林人家等产业,支持乡村旅游示范镇村建设,推动景区、城镇融合发展和产景融合发展,构建以生态旅游为引领的西部红池牧原生态康养翼,打造全国知名的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
——北部生态保护提升区:该区域范围包括乌龙乡、鱼鳞乡、徐家镇、白鹿镇、下堡镇、宁厂镇、大河乡、天星乡、长桂乡等乡镇。区域内山高坡陡,离巫溪县城距离较远,区域内生态环境良好,森林植被丰富。通过加强森林资源保育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积极开展天然林保护(退化林修复)工程、推进黑水河市级自然保护区和孔梁市级森林公园建设,加强对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优化,逐步提高森林质量,丰富森林生态系统物种多样性;因地制宜发展高山林药、林菌、林果等生态惠民产业,以生态保护促经济发展,实现北部区域生态系统的日益稳定和服务功能日益提升,构建森林乡村旅游,实现生态产业化发展。
第三章 高标准实施生态保护,构筑生态安全新屏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巫溪县从“生态+”理念谋篇布局,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稳步推进天然林保护、全力维护巫溪生物多样性、切实推进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为重点,全力构建“七山九水、东西两核、多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守护三峡屋脊神韵巫兮。
第一节 严格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确保全县林业生态安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夯实林地保护管理基础;完善森林采伐和可持续经营政策,切实抓好林木采伐管理和森林可持续经营;整合全县资源,利用重庆林业资源遥感监管平台,搭建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水平;保持常态化高压态势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从严保护,从严管理,从严执法,从严监督,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监管水平,维护全县森林生态安全。
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方案>的通知》要求,精心编制巫溪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建立体系完善、权责统一、目标明确的目标考核责任制度,覆盖县、乡、村三级考评体系,层层建立考核制度,强化问责力度,充分发挥目标考核对森林资源监管的促进作用,落实全县495.9万亩森林资源管护责任,确保全县生态安全;切实履行《森林法》中规定的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巫溪县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石漠化资源监测、巫溪县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四次复查等森林资源监测项目,切实加强与国土三调数据、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完善全县林地资源动态数据库,进一步掌握林地面积和森林蓄积变化情况,提高森林资源监测准确度和实时性,做到动态精确化监测和信息化管理,为巫溪县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提供数据支撑;严格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严格实施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尽量不占或少占用公益林,严禁擅自改变公益林性质,严禁随意调整公益林地面积、范围和保护等级。
完善采伐和可持续经营政策。严格执行“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进行林木差别化管理;完善林地可持续经营政策,解决林地林权纠纷,加大林地投资,强化基础设施,降低林地经营管理成本以及优化林地树种结构,全面完善林地管理政策,实现林地可持续经营。
搭建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依托“智慧林业”,利用重庆林业资源遥感监测平台,构建完善的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整合全县森林资源、自然保护地数据、森林防火等数据,建设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所有基层林业站均配备平板电脑,采购相关森林资源监测软件,定期开展监测软件使用培训,保障资源监测技术需求。
严厉打击森林破坏行为。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主体责任,依托森林督查、绿盾行动、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等专项行动,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将森林督查工作常态化,对全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取从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及时介入、主动服务,预防破坏林地案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年度森林督查,从严打击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行为,限时督促整改辖区内破坏林地资源违法行为,力争违法使用林地查处率100%,当年整改完成率90%以上。
持续开展生态效益补偿。在“十四五”期间,每年对全县377.4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进行管护,落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行集中管护与林主自管相结合的办法,公益林生态护林员由对应片区生态护林员兼职负责,并与村(居)委会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完善管护模式,提高综合管理水平,鼓励采取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专业管护服务的方式,并强化绩效考核。
强化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加大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力度,严格落实《重庆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对公益林进行分级保护,对于国家和地方公益林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禁止随意调整、占用、改变公益林生产经营方式,严厉打击破坏公益林的违法行为。科学编制《巫溪县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并上报县政府审定实施,对全县生态公益林进行全面管护,并购买政策性森林保险。
专栏1 森林资源管理保护项目
森林资源保护规划项目:编制《巫溪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巫溪县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引导全社会严格保护林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林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保护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森林资源监测管理项目:完善巫溪县公益林及天然乔木林落界项目;开展巫溪县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石漠化资源监测、巫溪县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四次复查等森林资源监测项目,为巫溪县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
第二节 健全自然保护地基础能力,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及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科学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指示精神,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自然保护和资源利用新模式,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建设健康稳定的自然生态系统。
科学实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依据巫溪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原著,继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实施,调整各自然保护地边界范围与功能区划,优化整合后巫溪县共有4处自然保护地,即:巫溪县黑水河自然保护区、阴条岭国家自然保护区、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重庆巫溪孔梁市级森林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责分级的要求,新设置重庆巫溪黑水河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重庆巫溪红池坝森林自然公园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巫溪孔梁湿地自然公园管理处,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根据各类自然保护地功能定位,对人为活动进行分区管控。
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按照中央关于自然保护地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3类的要求,对优化整合后的自然保护地开展勘界立标并更新自然保护地矢量数据库,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进行对接,调整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完善自然保护地功能分区。
加强自然保护地能力提升。明确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目标,加快编制各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并上报审批实施。按照各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要求,分区制定科学的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方案,加强自然保护地内保护站点与路网、灾害应急处置预防等基础设施及管理能力的建设,依托“3S”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测,及时评估和预警生态风险,同时对自然保护地内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等行为实施全面监控。
专栏2 自然保护地提升工程
自然保护地规划修编:结合当前的自然保护区调整及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摸底调查工作,明确自然保护地发展目标、规模和划定区域,每个自然保护地按照预案实施整合优化后重新编制总体规划,通过规划审批固化整合优化成果。 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对修编的自然保护地基础数据收集和摸底,全面勘定自然保护区的地理坐标范围和功能分区界限,明确保护区生态红线范围,健全保护区范围坐标建设体系;按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对巫溪县优化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地进行勘界立标,明确自然保护区四至范围和功能区划,勘界后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碑、牌等标识,并结合矢量数据进行空间管理。规划沿保护区边界及各功能区界设置界桩500个,界碑15个,指示牌100个。 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参考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生态搬迁试点的指导意见》(渝府办〔2019〕3号)对搬迁范围、用地置换、建房标准、补偿、搬迁方式等提出的指导意见,对重庆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的215口人实施生态移民搬迁。使自然保护区内的农业人口逐渐向周边场镇转移和集中,限制保护区外定居的居民迁入,减小居民社会活动给保护区保护和发展带来的压力。 自然保护地能力提升。按照各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要求,完善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强化保护修复能力、管护能力建设等内容。 |
第三节 着力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物多样性是宝贵的自然财富,关乎人类福祉,受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野生动物及生态系统健康备受关注。以巫溪县自然保护地为基础,开展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掌握巫溪县全域野生维管植物资源、野生脊椎动物资源、典型值被、景观及生态系统资源,为巫溪自然保护地建设及生物多样性精准保护提供坚实的科学依据,为巫溪县林业产业、生态环境服务提供重要支撑;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面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实施多项措施确保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发生,第一现场处置。
专栏3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①运用实地调查、观测、监测与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秦巴山区内生物多样性调研,建立生物多样性管理信息系统。②对县域内金雕、川金丝猴、云豹、豹和林麝等特有野生动植物开展珍稀濒危物种引种繁育研究,包括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繁育实验以及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试验研究。③建立一处野生动物收容中心,建设野生珍稀动植物科研基地及标本馆,完善区域基础设施,保护泛神农架地区的生物多样性。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形成各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综合防治格局。做好每年冬春季节野生动物的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做好监测记录,发现疫情及时采取防控措施,阻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源疫情蔓延。②完善各监测站点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智慧林业建设,完善红外线视频网络监控系统,建立县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中心,形成乡镇监测点、村社兼职监测员的监测防控体系,完善相关基础设施设备建设。③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危害及传播途径的认识,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印发宣传手册,开展宣传讲座,疫情防患于未然。④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治体系的人才培养,提高疫源疫病监测能力。 |
第四节 切实推进防火能力建设,多措并举守好防火底线
结合《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和《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落实实施方案》,根据巫溪县森林资源及火灾风险区域划分的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建设项目,实现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坚持“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科学防火路线,筑牢森林防火墙,加快信息化森林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对火情的监测预警,确保森林重点火险区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力争实现零森林火灾,实现24小时森林火灾扑灭率95%以上、林区瞭望监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通讯覆盖率达到95%以上,有效保障森林资源及生态安全。
专栏4 森林防火能力与水平提升工程
林火监测预警系统建设:①新建火险预警监测站40座,通过在林区建设包含空气温度、空气湿度、气压、风向风速、雨雪感知等火险因子要素的综合采集站,由森林火险专业监测处理软件做出相应的数据处理,最终进行火险等级的评定及森林火险等级数据和预警的发布。②新建森林防火微波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大屏幕展示系统、中心视频联网监控系统、前端视频监控系统和传输系统。大屏幕展示系统和中心视频联网监控系统分别建设10套,前端视频监控系统和传输系统分别建设150套。并结合监控系统布控情况,新增设立8个防火瞭望塔。火险预警监测站建设在林区的核心地块,并做到对整个林场的全覆盖。大屏幕展示系统和中心视频联网监控系统建设在林场各管理站。前端视频监控系统和传输系统为一体化工程,前端视频摄像头主要布设在较高的山顶处。新增瞭望塔主要为弥补防火监控的缺漏和作为应急补充监控手段。 森林消防队伍及装备能力建设:①组建专业扑火队30支,每支队员10名,由林场职工及村社的青壮年村民组成。②购置消防水车10台,防火巡护车10台,无人机10台,购置扑火工具200套,更新相关扑火设施设备,包括水泵、油锯、移动水池、3号工具、扑火服等。④新建物资储备库500平方米。⑤建设防火检查站(哨卡)50个。 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新建防火通道50km,主要布局在林场等森林资源集中处,改建防火道路100km,结合全域旅游,建设防火步道100km。建设生物阻隔带200km。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新建中形T型牌30块、宣传碑200块,购买宣教设备10套,包括照相机、车载音响、扩音喇叭等,购买巡护宣传车5辆。开通短信服务平台29项。 |
第五节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促进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坚持政府领导,分级管控,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结合智慧林业建设工程,构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体系,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做好云南叶峰、小蠹虫、长足象、天牛等防治工作,积极应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严控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传播与扩散。加强林场与乡镇之间有害生物联防联治机制,加大宣传力度,使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确保巫溪林业生态安全,促进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专栏5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
强化灾害预防措施:①全县范围内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结合森林防火、生物多样性检测等智慧林业系统,架设林区红外摄像仪,开发监测监管平台1台,采集有害生物是图像等信息,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提供实时数据、分析结果和防治建议,通过网络等手段,做好云南叶蜂、小蠹虫、长足象、天牛等防治工作,强化灾害预防措施。②建立林业有害生物观测站点300个,重点布局在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区及林场等地区。 加大林业有害生物宣传力度:宣传贯彻执行《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定期发放宣传资料,制定永久标牌50块,召开执法培训6次。 |
第四章 高水平推进生态修复,谱写山水林城新篇章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理念,持续统筹推进巫溪重点态修复项目,构建以全县国家储备林基地为基本面,生态涵养轴和乡村振兴轴为重点,水系和交通生态廊道网络为骨架,山水林城示范中心区域为展示窗口的生态修复格局。突出“城市、道路、河流、荒山”四大系统绿化,抓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生态工程,筑牢大宁河生态屏障;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探索林业发展新模式,推动巫溪生态建设迈上新台阶;开展三峡库区生态综合治理和巩固退耕还林工程,进一步改善全县生态环境,强化增色补绿和林相品质提升,增强森林景观品质和可进入度,奠定巫溪全域旅游森林生态基础。
第一节 统筹 “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开拓沿岸绿色发展新路径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全市总体部署,巫溪将实施2.3万亩“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生态工程。以峰灵镇、城厢镇、花台乡三个乡镇大宁河流域沿线18.5千米第一重山脊范围为重点,开展森林数量提升和质量提升,遏制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提高大宁河植被覆盖率,丰富沿线森林景观层次,打造景观示范林,构建宁河峡谷景观生态屏障示范带,同时加快推动乡村绿化和特色经济林发展,综合打造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大宁河示范片,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贡献林业力量。
专栏6:“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
森林数量提升:完成0.7万亩森林数量提升,其中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造林0.35万亩、农村“四旁”植树0.15万亩、宜林地造林与灌木林地培育0.1万亩、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培育0.1万亩。 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主要对三个乡镇现有的柚子、柑橘、花椒、蚕桑等特色经济林通过新造、补植、品种更替、人工抚育等多种措施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统一。农村“四旁”植树重点以道路、村镇、坑塘、田坎和房前屋后为重点,以桂花、腊梅、枫香等开花彩叶树种为主,采取乔灌草结合的方式,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宜林地造林与灌木林地培育、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培育主要对大宁河沿线采取封山育林方式,加快森林自然恢复。 森林质量提升:完成森林质量提升1.6万亩,其中景观示范林建设0.1万亩、森林抚育1.1万亩、低效林改造0.4万亩。 景观示范林重点布局在花台乡花台村、龙坡村,在原有森林基础上通过森林抚育,补植楠木、枫香、金叶水杉、金叶刺槐等珍贵乡土树种、彩叶树种等提升宁河沿线景观品质,打造巫溪生态修复样板。森林抚育主要对大宁河沿线马尾松林中幼林,通过修枝割灌、卫生伐、辅以人工补植,改善林分卫生条件,增强林分通透性和可进入度。低效林改造布局在峰灵镇,通过补植、更替、抚育等方式改造现有低质低效林分,恢复其生态功能。 |
第二节 全面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打造生态经济发展先行示范县
国家储备林工程是一项保障生态安全和国家木材安全的重要决策,同时也是一种借助绿色金融杠杆的新型生态建设模式,巫溪要切实抓好国家储备林建设的重要契机,全面提升县域森林品质,增加森林木材储备,打造生态经济发展先行示范县。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总体规划(2020年8月)>的通知》要求和巫溪生态建设实际,巫溪国家储备林工程以重庆巫溪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完成100万亩集体林地收储和30万亩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同时依托生态保护专章中森林防火、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储备林基地配套建设,加快推动全县林业生态产业发展步入新局面。
专栏7: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
集体林地收储:以重庆巫溪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按照国家储备林划定规范,完成100万亩集体林地收储;巫溪县政府和县林业部门监督制定适宜的收益补偿规则,推动国家储备林项目顺利实施,同时保障广大林农的合法权益,强化国家储备林的社会效益,从林业角度加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集约人工林栽培:5万亩,重点布局在南部产业融合发展区的上磺、古路、峰灵、文峰等乡镇。造林地块以退耕还林失败地和部分灌木林地为主,主要营造水杉、枫香、金叶刺槐、鹅掌楸、桦木、杉木等中长期和珍贵乡土树种用材林和大径级用材林。 现有林改培:5万亩,重点布局在城周以及文峰、塘坊、古路、上磺等乡镇,以现有低质低效马尾松林和华山松林以及受灾林分、退化林分、成过熟林为主,辅以部分低效核桃果改材和用果林低质提升,通过带状(块状)更替、间伐、补植、林冠下造林等改培措施,以补植水杉、桦木、鹅掌楸等阔叶树种和珍贵乡土树种为主,营造混交林和优质用材林。 森林抚育:20万亩,重点分布在城周以及红池坝镇、尖山、天元、朝阳、文峰、古路、上磺、塘坊、菱角等乡镇,对现有中幼林采取目标树经营、抚育间伐、修枝割灌等抚育措施,调整林分结构,改善林木生长条件,促进森林健康永续发展。 配套设施和生态产业建设:结合全县生态保护中森林防火、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完善秦巴山区木材产易市场和林木深加工产业链;依托国家储备林建设契机加快全县核桃、蚕桑、林下经济等生态产业体系布局,并协同加快森林康养产业培育、全域旅游环线构建、城周生态屏障建设。 |
第三节 强化三峡库区生态综合治理,全面优化山水林廊绿色网络
治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以林业生态治理为主线,按照集中重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治理原则,强化“一建二配三管”,坚持因地制宜、因林施策、突出特色,北部生态保护提升区的西溪河小流域以封育保护为重点提高林木覆盖,南部产业融合发展区的分水河小流域在生态治理的基础上兼顾产业发展,东部生态振兴先行区的巴岩子河小流域围绕提升红叶景观品质为核心,以生态林为主,兼顾经济林,综合运用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等措施,不断改善石漠化程度,同时巩固生态产业发展基础,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理水—长江防护林建设工程:继续推进长江防护林工程,促进巫溪主要河流两岸森林提质增量,改善生态功能,努力构筑三峡库区北部和大巴山南麓生态屏障,保护脆弱生态区域,扩大到生态容量。严格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综合运用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等综合措施,力求建设一片,成林一片,造福一方。
育林—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积极开展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综合运用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效林改造等措施,对现有密度过大、结构不良、遭受自然灾害、林分卫生条件不佳和森林质量和功能明显退化的林分,按照近自然林经营原则进行林分质量精准提升,构建起结构合理、树种丰富、生态稳定、抗逆性强的森林生态系统。
筑廊—生态廊道建设:加快筑就交通生态廊道和水系生态廊道,对全县主要道路河流进行绿化美化,打造森林彩带,提高廊道绿化品质,同时提升可视范围内成片森林,构建起线面结合,丰富多彩的“神韵巫兮”森林立体画卷。
专栏8:三峡库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完成全县主要道路时态廊道建设500千米,包括宁厂古镇-大官山-兰英大峡谷旅游道路、大宁河沿线景观公路(S201省道)、古路-文峰-红池坝景区景观公路、田坝-红池坝镇滨水景观公路、通城-兰英挂壁悬崖景观公路、天元-红池坝公路(天红路)、S301(大河-土城)、以及在建的巫(溪)镇(坪)高速和巫(溪)云(阳)开(州)高速。对公路沿线行道树进行断档补缺,以及道路可视范围内的森林进行林相改造,进行充分彩化、美化。 实施水系生态廊道建设2万亩,涵盖全县“四横四纵”水系的8条河流,即大宁河、分水河、湾滩河、巴岩子河、东溪河、西溪河、后溪河和柏杨河。对湿地核心区域和生态脆弱区域实施源生态保护,同时开展小微湿地治理和湿地景观打造,补植乌桕、红枫、枫香、水杉等乡土彩叶湿地适生树种,提高水系周边森林景观质量。 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在全县范围开展20万亩,其中退化林修复和低效林改造5万亩,森林抚育15万亩。退化林修复和低效林改造重点对马尾松林、华山松林和质量低下林分进行修复提升,采取间伐、补植、林冠下造林等方式逐步改善林分结构和树种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森林抚育重点对中幼林和成过熟林以及受灾林分进行抚育,综合运用目标树经营、抚育间伐、卫生伐、修枝割灌等方式改善林木生长条件,加快林分蓄积增长。 长江防护林建设工程:2.5万亩,重点布局在南部产业融合发展区,以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为主,对脆弱生态区域和有希望正向演替的灌木林地实施封山育林,适当搭配人工造林、补植等,加快森林资源提质增量。 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300平方公里,重点布局西溪河、分水河和巴岩子河小流域乡镇。统筹实施封山育林5万亩、低效林改造修复1.5万亩、人工造林0.2万亩,对小流域周边生态脆弱有成林希望的地块实施封育,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对现有低质低效林采取分林施策原则,改善林分结构,补植刺槐、红枫、枫香等乡土树种,提升林相品质;人工造林主要结合当地核桃、花椒、脆李、冬桃等特色生态产业发展,同时配套建设小型水利水保设施,突出工程带动效益,助力乡村振兴。 |
第四节 持续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助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
切实做好退耕还林后续工作,将退耕还林地纳入林地资源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监管力度,严禁随意复垦和改变林地用途,建设项目使用退耕还林地要依法依规进行审核审批。持续巩固上一轮和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对保存率不高、成效不佳、林分质量低下的退耕还林地进行提质改造,着力推进生态为民、生态利民、生态富民,使退耕还林工程成为一个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建设的有力结合点。
专栏9:巩固退耕还林工程
实施巩固退耕还林工程30万亩,对全县上一轮和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果进行提质改造。重点布局在南部产业融合发展区的上磺、峰灵、宁河、城厢、花台等乡镇,北部生态保护提升区的徐家、白鹿、大河、宁厂等乡镇,西部生态旅游引领区的天元乡、土城镇等乡镇以及东部生态振兴先行区的双阳、通城等乡镇。主要对缺乏管护、保存率不高、成效不佳、明显退化、林分质量低下的林分通过抚育管护、补植补造的措施提高林分健康;对进行嫁接改造、改劣换优、树种更替等措施完成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恢复林分生态功能。同时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对县、乡两级林业管理、技术人员和林农的培训。鼓励发展林下经济,建立以短养长、综合高效的立体复合经营模式;拓展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景观和休闲观光功能,建设一批集“生产、生态、生活、休闲”于一体的林果观光基地,助力巫溪构建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林业融合发展林业产业体系。 |
第五节 重点聚焦城周森林屏障建设,突出展示山水林城交融风貌
为加快建设巫溪城周生态屏障,实现“林在城中,城在林中”美好愿景,建设山水林城交融的绿色家园,巫溪县谋划启动城周森林保护及质量提升工程。充分利用gef-7全球环境基金支撑,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和社会投入资金,加快绿色金融杠杆推动巫溪林业生态建设。同时城周森林保护及质量提升工程也是展示巫溪国家储备林建设成果的示范片区,涵盖森林保护工程建设、森质量提升建设、森林城市建设、森林旅游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今后巫溪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和对全县林业生态综合建设作出表率和示范。
专栏10:城周森林保护及质量提升工程
城周森林保护及质量提升工程涉及巫溪县宁河街道、柏杨街道、通城镇、城厢镇、凤凰镇、胜利乡、大宁河两岸、庙峡神谷旅游区及巫溪县城城周等重要区域。包括森林保护工程、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森林城市建设工程、森林旅游工程等。 森林保护工程:包括天然林保护10万亩,古树名木保护44株,建设防火通道86公里、森林防火步道100公里、防火隔离带70公里,布设视频监控前段系统10套,建设防火检查站6座、消防水池12个、瞭望塔5个。设置生物多样性保护警告标志22个、科普宣传栏2套、水文水质监测设施3套。 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包括人工防护林工程建设45000亩、景观林改造65000亩、林苗一体化工程2000亩。 森林城市建设工程:加快建设森林乡村,实施村级林相改造及抚育4200亩、四旁绿化700亩;推动建设城周森林小镇,集中建设森林人家150户、森林步道300公里、休闲设施20处;建设森林康养基地2个,新建生态停车场8000平方米。 森林旅游工程:对柏杨河湿地公园、月亮湾山地公园、文家坪山地公园、龙头山公园、大宁河老城景区、云台观、观峰村3A景区进行提质升级。 |
立足资源优势,着力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构建循环低碳产业发展模式,创新绿色产业发展业态,推进区域特色资源向特色产业转化,大力开展核桃及蚕桑等产业标准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动林药、林禽、林花、林菜等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不断完善以核桃、蚕桑、森林食品等特色产品为重点的林产品加工贸易体系,扎实推进产景结合、林旅融合发展,培育壮大生态旅游,助力乡村振兴,打造“一带两园两翼多点”的产业发展格局(发展国道347(巫-云-开高速)沿线乡村振兴示范带,打造国家级万亩核桃示范园和国家级智能蚕桑产业园,构建以生态旅游为引领的西部红池牧原生态康养翼及以生态振兴先行示范的东部兰英深壑林旅翼,结合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和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打造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乡村旅游等振兴产业,多点打造、全面开花,助力乡村振兴,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
第一节 全面推动巫溪核桃达产增效,创建“中国核桃之乡”
立足巫溪现有核桃资源,参照行业指导、市场运作、协会组织、大户带动、农户参与、公司经营的发展模式,引进龙头企业、借助东西协作,围绕核桃良种法进行技术突破,按照“品种良种化、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的总体要求,结合核桃重点村、核桃提质增效、核桃示范园等建设项目持续推动全县核桃达产增效,全力建成国家级万亩核桃示范基地,创建中国核桃之乡,全面助推乡村振兴。
专栏11:巫溪县核桃产业发展项目
依托上古万亩核桃产业园、核核重点村、核桃提质增效项目改造培育(新建、高接换优、综合管护)核桃林7万亩,力争巫溪核桃在地面积达30万亩。全力推动国家级万亩核桃示范基地、中国核桃之乡建设,全面助力推动乡村振兴。 上古万亩核桃产业园:项目涉及上磺、古路镇,通过新造、补植、管护等营林措施,配套完善园区基础设施,结合林旅融合,建设集生产、加工销售、观光旅游、文化科普为一体的核桃全产业链,建成上古万亩核桃产业示范园基地,打造国家级万亩核桃示范基地,全力助推“中国核桃之乡”创建。 核桃重点村项目:根据一村一品定位,安排在上磺、古路、天元、双阳、田坝、中梁、鱼鳞等乡镇实施核桃重点村项目营造核桃基地4万亩,以政策为引导,充分调动种植户积极性,以重点村辐射带动周边,促进核桃产业发展; 核桃提质增效项目:规划在上磺、古路、胜利、中梁、白鹿等乡镇,根据核桃树的长势和挂果情况适时安排提质增效项目2万亩,加强示范基地的建设,促进区域核桃达产增效。 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科技创新是产品竞争力的核心,也是引领产业发展的第一动力,借助产品技术展销基地建设平台,设立核桃科技研发中心,进一步完善核桃产业科技支撑体系。通过智力引进与对外联系,与西南大学、重庆市内林业科研机构及国家其他有关核桃科研机构达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从高产优质新品种选育、丰产栽培管理技术、现有林改造技术、核桃加工及副产物综合开发利用技术、产品质量检测等方面开展科技攻关与创新研究,提高发展水平。 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高效可行的核桃技术服务体系是推进核桃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和强大支撑,围绕巫溪“县、乡、村三级核桃技术服务+基地+新媒体”技术服务体系,结合产业示范园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技术培训,让种植农户多渠道获得核桃栽培管理技术。在上磺镇梨坪村林业科技专家大院框架下设立县核桃技术服务专家组,负责开展核桃技术攻关与试验示范、并从有核桃管理经验的核桃种植大户、龙头企业、前期核桃经营主体技术人员中从择优选取技术骨干,培养3支核桃管护专业化技术队伍。在实际生产中,各专业化队伍负责所在村或相邻片区核桃技术的推广与指导,每支专业化队伍需在生产过程中指导培训出不少于10名的核桃基层技术人员,逐渐扩大核桃种植管护技术队伍,为核桃产业后续发展储备技术力量。 |
第二节 持续推进蚕桑产业发展,建设国家智能蚕桑产业园
深入贯彻“创新、绿色”发展理念,紧紧抓住成渝双城经济圈战略和乡村振兴有利契机,立足现有资源,坚持“发展与巩固提高并重、规模与提质增效并举”的原则,全面落实“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科学化管理、品牌化发展”要求,优化蚕桑产业结构,着力提高科技养蚕水平,稳定和扩大蚕桑生产规模,提高蚕桑生产质量与效益,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蚕桑产业持续发展,打造市级农业产业园区和全力创建国家智能蚕桑科技产业园。全力培育农民增收主导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专栏12:巫溪县蚕桑产业发展项目
巩固发展优质蚕桑基地,稳步提升产量质量:按照“123” (即建设以菱角镇桐岭为中心的智能蚕桑市级农业产业园,打造胜利、花台两个标准化示范园,巩固发展通城镇、城厢镇、凤凰镇三个蚕桑生产基地)发展思路,营造蚕桑5万亩,其中包括新造3.5万亩,老旧基地提质增效1.5万亩。进一步完善桑园灌溉、生产便道、共育室、蚕沙池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省力蚕桑机械,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区域蚕桑产业发展。 引进龙头企业,推进智能蚕桑一体化发展: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智能蚕桑市级农业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茧丝绸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在菱角镇桐岭村建设集中式智能化养蚕车间,积极推进绢纺、织绸、印染、服装等精深加工有序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加大蚕桑资源多元化利用,发展高效生态经济:加大桑果、桑枝、蚕沙资源开发利用,探索蚕桑产业生态循环生产模式;提倡林下间作,提高土地利用率;结合果桑种植,开展桑葚采摘文化旅游节,推广蚕桑生产技术,宣传蚕桑文化,促进林文旅融合发展。 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推进蚕桑产业科技创新:围绕蚕业发展亟需解决的共性技术难题,加大引进和开发力度,突破技术瓶颈。推广优良新品种,加强与市农科院、林科院、西南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作好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加强省力化、规模化种养技术、机械等立设施的引进、开发和应用;加大蚕桑重大病虫防控与安全生产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加快人才培养与引进,加强技术培训和服务,提高蚕桑产业科技应用水平,推动产业快速发展。 |
第三节 不断挖掘林下资源潜力,提升生态产品供给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兴林富民为目标,以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农村林业改革为动力,以林地林木资源为依托,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提高林地综合效益为核心,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政策扶持、强化服务,典型示范、龙头带动,组织和动员广大农户及社会各界发展林下经济,多渠道加大林下经济发展资金投入,提升林下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生态改善和农民就业增收,不断扩大现代林业产业的规模、质量和效益,更好发挥林业在农民增收致富和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专栏13:巫溪县林下经济发展项目
第四节 积极发展森林康养旅游,建设生态旅游新高地
围绕“三峡屋脊·神韵巫兮”总体形象和巫县“1246”总体工作方略,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统揽,按照“一心一轴、两翼三环”全县旅游布局,加快重点景区景点和旅游沿线景观建设,不断提升巫溪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助力建成长江三峡旅游新高地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专栏14:巫溪县生态旅游发展项目
打造全国康养度假新基地:依托西部片区红池坝“最大花海、最大草原、最久云海、第一雪原”的优势基础、挖掘巫溪丰富的高山药材资源延伸产业链,结合优良的空气质量和水质和气候独特性,抓住交通改善、市场引领、区域统筹三方面的契机,专注客群聚焦、产品定制、粘性运营、联动机制四方面的产品策略,围绕主景区、主通道和县城,在地势条件好、具备配套条件的区域规划建设相对集中的康养旅游小镇,发展高山避暑、生态运动、休闲养老等中高端生态康养基地项目,构建全方位、全周期大健康产业链,构建西部红池牧原康养休闲翼,打造西部生态旅游引领示范区,建成全国康养度假新基地。结合区域特色,规划在红池坝、红池坝镇、天元乡、文峰镇、土城镇配套建设森林人家100户,打造森林康养小镇3个和生态康养城1座;营造景观林30000万亩,配套森林步道100公里。 打造全国林旅融合新高地:以东部片区的兰英大峡谷、大官山及阴条岭(白果林场)构成的传奇生态岭壑组团为支撑,围绕巫溪生态振兴要求,依托崖线、红叶、峡谷、原始森林、亚高山台原等优质山地资源,结合区域独特的古国文化,以串联大宁河与神农架的旅游通道建设为保障,构建东部兰英深壑林旅融合发展翼,打造全国知名的林旅融合新高地。结合阴条岭国家自然保护区建设,在有效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开发森林度假体验、山水观光等为主体的生态旅游项目,促进保护区可持续发展,规划“神农西界”梯级探险营地、“自然王国”研学科考探险专项廊道、“穿越西神农”主题徒步线路等“三峡屋脊”运动探险项目。连接通城夏布坪避暑小镇、兰英周家坪户外体育营地,建设崖壁步行栈道、露营基地,完善观景平台、生态停车场,打造集观光、体验、运动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性山地旅游区;在兰英乡、双阳乡、通城镇、官山林场营造景观林20000亩,配套建设森林步道80公里,森林人家80户,打造林旅融合示范基地3个。 打造多节点林旅融合示范基地:整合全县旅游景点,结合乡村振兴,在猫儿背、白鹿、徐家、朝阳、峰灵、菱角、上磺、古路、花台、凤凰、宁厂、土城等乡镇重要节点、重点村社结合社区、四旁绿化美化,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打造林旅融合示范基地20个,以点促面推动乡村旅游,促进全域旅游发展。 |
第六章 高品位弘扬森林文化,引领生态文化新风尚
古树名木和绿色示范村镇既是生态文化的传承载体,也是新时代绿色文明理念创新的重要介质,依托古树名木保护、全民互联网+义务植树、加快绿色示范村及森林乡村建设,推动生态文化与森林旅游康养的充分融合,弘扬生态文明,倡导绿色低碳文化,迈上巫溪云端上的古老村庄,一睹生态文明之树绽放绚丽的时代新花。
第一节 创新森林乡村建设,再现魅力云端林乡
巫溪山高坡陡,保留了一批云端上古老的巴山原乡村寨,也传承着巫文化、巴文化、民俗文化等独特的生态文化。依托良好的森林环境和植被覆盖率,强化生态文化与森林乡村建设结合力度,整合人居环境整治、城周森林保护及质量提升工程、农村四旁植树等项目,加快推动一批森林乡村、绿色示范村建设,助力完成乡村振兴中生态宜居目标。
专栏15:绿色示范村及森林乡村建设项目
建设30个绿色示范村,并择优打造3个森林乡村。按照《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的6个指标,结合全面落实林长制,推动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乡村绿化管护。依托优异的生态环境、深入发掘富有特色的生态文化,通过植绿造景、见缝插绿等方式,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的村镇小微公园;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四旁植树和庭院绿化,种植一批传家树、庭院树、摇钱树,切实改善乡村生态环境。 |
第二节 巩固全民义务植树好传统,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
义务植树是《森林法》规定的全民法定义务,“十四五”期间将完成全民义务植树750万株,平均每年完成义务植树150万株。开展绿地荒山认建领养活动,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形式,以“互联网+云植树”、“e森林”理念、宣传普及生态保护理念为目标,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打造兼具保护性、科普性、参与性、示范性的国家“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把基地建设成为一个以推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为核心,并作为全民参与“国土绿化”的先行实践区。
第三节 关注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呵护生态文化古老根基
古树名木是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是古老生态文化的鲜活见证与历史文脉传承。为科学保护全县古树名木资源,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与修复,力争全县古树名木挂牌管护率达到100%。
完善全县古树名木保护修复机制,在全县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加快全县古树名木日常保护,古树名木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统筹保护该辖区内古树名木,并逐一登记上册;古树名木管理者负责日常管护和挂牌保护,明确权责。县林业局加大对破坏古树名木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挖、移植、贩卖、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严厉禁止移植古树名木用于城市绿化,努力做到源头治理。同时强化对衰弱受灾古树名木的抢救性保护措施,进一步维护古树名木的健康和安全。
专栏16:古树名木保护与修复项目
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按照《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摸清全县古树名木资源种类、分布状况、特征、树龄、生长情况、保护现状、现场照片等基本信息以及科学评估古树名木在生态、科研、人文、历史、旅游等方面的价值,并建立古树名木资源可视化数据库,作为巫溪古树名木管理的基础。 古树名木保护修复:按照《古树名木复壮技术规程》,落实日常养护、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措施,并安装保护性围栏、支撑杆、避雷针等必要设施,强化防火、防盗等。对于树体倾斜、烂皮脱皮、遭受病虫害、心腐空腐、生长状况不佳或已树势衰弱的古树名木,及时上报县林业局并进行专业化抢救和复壮,维护古树名木的健康和安全。 |
第七章 高效能提升支撑能力,塑造现代林业新优势
第一节 提档升级林场基础,推动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
随着林业改革的深入开展和现代林业建设进程的推进,为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的作用和功能,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亟需推进,依据《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及《关于切实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建议》要求,对现有国有林场进行提档升级。充分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草场等资源,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林区条件,持续完善优化生态旅游康养基础条件,合理开发景观资源,推动林旅融合发展,促进林业可持续经营;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各种制度,加强资源保护,结合“互联网+”“5G”等新型技术全面提升林场林业现信息化发展水平,打造智慧林业平台,推动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
专栏17 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红池坝林场:①在鞋底山管护站、朝阳坪管护站和西流溪管护站增设15视频监控点位,配备安防车1台。全天候、多方位对林区的无人区、盲区进行实时监控,实现监控范围全覆盖。②完成红池坝管护站和西流溪管护站建设。③道路升级改造16公里,包含场部-扎鹿盘林区5公里,西流溪驿站-跑马山-西流溪管护站4公里;西流溪管护站-长槽7公里;新建防火道6公里。④建立野生动植物救助站1个,组建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队,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物资、车辆等。 官山林场:①依托官山高山森林草甸资源,大力实施林区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打造,并将森林旅游开发与县域相关旅游资源进行充分结合,对景区景点、景观进行提档升级,建设观光亭10个,完善重点景点森林步道,提高森林旅游可进入度,配套重要旅游线路的观景、标识等基础设施建设。②官山宣教中心提档升级,在原宣教中心旁边新建200平方米辅助建筑,并配备标本制作,保存展示等设备,补充建立动态视听等多媒体传播展示系统。③维护林场场部,新建2处管护站,完善林场内部道路优化与建设,满足林场的交通、防火和景观需要,新建路况宽为1.5-2米的森林资源保护巡护通道30km,新建养护步道25km。④完善林区水、电、通讯建设:增设100立方钢筋混凝土结构蓄水池4座,增设给水管网10km,以保障供水安全;设置变配电箱3座,铺设输电线路30km;新增通讯基站5个,购买对讲机等无线设备10台。 猫儿背林场:①场部及管护站建设:规划猫儿背林场的场部进行维护,新建管护站3处。②新建林区防火道路45km,完善林区防火监控系统,实现辖区内森林资源全覆盖。③建设猫儿背林场森林病虫害防治研究中心。④完善林区水、电、通讯建设:增设100立方钢筋混凝土结构蓄水池3座,增设给水管网10km,以保障供水安全;设置变配电箱3座,铺设输电线路30km;新增通讯基站3个,购买对讲机等无线设备8台。 白果林场:①新建管护站点4处,完善林区防火道路30公里。②完善林区水、电、通讯建设:增设100立方钢筋混凝土结构蓄水池4座,增设给水管网10km,以保障供水安全;设置变配电箱4座,铺设输电线路30km;新增通讯基站5个,购买对讲机等无线设备10台。 |
第二节 扎实推进良种苗圃建设,构建种苗供给新体系
坚持“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的方针,以提高良种壮苗数量、质量、效益、供应为核心,加快推动全县种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地域特色,强化科技支撑;持续完善红池坝、官山两个公益性苗圃和巫溪县标准化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强化新品种培育和外来优良品种引种驯化,加大林木种苗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贩卖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违法行为,推动全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管信息化、执法常态化;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实现林木种质资源科学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领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新时代高质量种苗供给体系,服务好全县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经济林业建设,力争在“十四五”末,培育驯化林木种苗新品种2个,全县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75%。
专栏18:良种苗圃建设工程
巫溪县标准化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项目:位于文峰镇三宝村和长兴村,总面积约144亩,围绕“科研区+科普园+生产区+林苗一体化基地”四个方面开展标准化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主要开展珍贵、濒危苗木、园林绿化苗木、轻基质无纺布等苗木培育,兼具组培苗研究、科普科研、展示展销功能,预计每年培育优质苗木100万株,进一步提升巫溪县苗圃育苗能力和水平。 红池坝、官山公益性苗圃建设项目:在现有红池坝、官山两个公益性苗圃基础上完善苗圃生产道路、排灌系统、育苗系统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益性苗圃产量,重点培育适宜巫溪造林绿化的乡土树种、彩叶树种的优质良种壮苗。强化科技支撑,突破红桦育苗关键技术瓶颈,合理开展栎类和外来适生优质种苗的引种驯化,全面提升公益性造林优质种苗保障能力,服务好全县林业生态建设。 林木种质资源调查与保护项目:结合国家及市级林木种植资源调查时间安排,积极联系高效和科研机构,深入开展全县林木种植资源调查,包括野生天然林种质资源和栽培利用林木种质资源,构建巫溪县林木种质资源数据库、标本库及图册,为巫溪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新品种发掘与培育奠定良好基础,建设一处500亩的植物种质资源收集园,建成一处国家级、市级林木种质资源库。 |
第三节 强化林业科技创新,打造科技兴林新样板
一、加快智慧林业建设
积极对接全市智慧林业工程建设框架,以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AI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载体,立足林草需求,辐射其它相关行业,遵循“集成协同、数智引领”的原则,积极推动以“114”总体架构的巫溪县智慧林业工程,即搭建一个“云+感知”新型基础设施底座,构建一个大数据支撑平台,形成“资源一张图、感知一张网、监管一平台、服务一条链”四大智慧化应用体系。配套完善巫溪县森林资源大数据库和“智慧林业”信息化平台,打造智慧林业基础支撑体系,筑牢智慧化应用基础。面向林业资源监管、营造林管理、林业监测预警与防火、林业生态监测与评估、森林资源变化监测、林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林业监测应用需求,建设卫星遥感监测系统、无人机巡检监测系统,升级建设护林员巡护监管系统。开展核心智慧应用建设和已建设系统升级完善,进行数据资源同步更新,数据标准持续优化。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大数据平台及系统应用建设基础上,优化大数据库建设,实现与市林业数据资源的全面汇聚与标准统一。实现全县林业智慧化分析和处理,全面提升巫溪林草“智治”水平。
二、鼓励生态建设与产业技术革新
增强科研创新能力。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提升林业科技创新水平。持续深化与重庆市林科院、合作,加大科技合作投入。强化现代林业生物育种技术研发,加快培育一批优新特品种,提升品种创新选育能力;聚焦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林业碳汇、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关键领域,加快突破产业和区域发展技术瓶颈;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创建市县级重点实验室(专家大院)、长期试验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态定位站等,建成市县级科技创新平台2-3个;推进东西区域协同合作创新,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合作层次和水平;提升林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产学研深入融合,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发挥林业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
推进林机装备创新研发。加快设施林业技术和智能林机装备研发,联合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和林业装备龙头企业,重点围绕林果采收和加工、森林营造、林木采伐和竹木产品等,开展机械装备和自动化研发与应用,重点攻克山地小型轻型机械装备、经济林果采收加工装备、森林资源信息化监测管护装备等林业装备关键制造技术,提高林业机械化应用水平。积极开展林机装备应用示范与推广,探索将林机装备产品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
持续产业技术革新。“十四五”期间,将重点推进核桃丰产栽培及经营管护的集成研究,提高核桃产量,引进先进适应的加工技术,提升核桃深加工水平,推动核桃产业健康发展;继续开展蚕桑丰产栽培技术的研究,建设1-3片示范基地,引进龙头企业、应用实用技术,全面推行蚕桑标准化生产,加强抚育管理,实现“规模最大,标准最高,经营最优,效益最好”的目标,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辐射与带动作用,推动全县蚕桑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研发林下贝母、独活、党参等中药材栽培技术本地标准,打造巫溪中药材特色品牌;推进特色经济林高效集约经营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开展优良珍贵乡土树种为主的良种选育关键技术研究,解决2个以上的现代林业发展技术难题。
三、强化科技推广与转化
加快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普及科学技术,充分发挥创新第一驱动力。围绕巫溪县核桃、蚕桑、林下中药材种植等林业产业,编制特色经济作物栽培技术手册,加大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示范和推广,探索建立“手机APP”林业科技技术推广系统,开展“林业技术推广科技周”、科技下乡等宣传活动,建成2个万亩以上的林业科技示范林基地和2个林业科技示范企业,切实提高科技成果的推广效果。“十四五”期间,林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0%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70%以上,推广应用5个以上林木优良品种和林业先进实用技术。
第四节 加快人才能力建设,共创人才强林新标杆
建立完善的人才管理制度,科学引进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增加基层林业技术人员数量,强化县林业局、国有林场和各乡镇街道林业管理人员林业科技培训,特别是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方面,全面提高林业管理人员及广大林农的科技素质,充分发挥其在林业科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一、健全人才工作管理制度
探索、建立、完善有利于调动积极性、创造性的有效机制,激励现有人才奋发进取,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才能才干,建立和完善单位干部人事制度,对干部考核细则进行细化,从各个方面激励机关干部发挥特长,用机制激励干部,盘活现有人才总量,强化人才队伍管理规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队伍管理的新办法、新途径,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精神逐步完善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标准,把绩效考评结果与部门和个人的评先评优、福利待遇、干部晋升推荐等挂钩。适时提供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才去国内外培训、考察和学术交流的机会,不断完善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拓宽渠道,广纳人才
抓好各项人才引进政策的落实,加大力度吸引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尤其是专家级学科带头人、关键岗位紧缺型人才,不断拓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进入渠道;增加紧缺、急需专业编制,采用多渠道招聘方式,深入重点院校,大力引进部门所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特需高层次人才,增加基层林业技术人员数量,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特别是经费、待遇和工作条件,稳定林业科技推广队伍;积极支持人才“柔性”流动,采取聘请顾问、交流讲学、合作研究、共同开发等方式扩大智力引进,将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进林业发展。
三、加强培养,提升素质
强化县林业局、国有林场和各乡镇街道林业管理人员林业科技培训,特别是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方面,全面提高林业管理人员及广大林农的科技素质,充分发挥其在林业科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定期选送各岗位中青年尖子到重庆市林业局、西南大学、重庆市林业科学研究院、西北林业科学研究院、国内科研高等院校进修学习,强化专业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新技术应用、学术创新及科研水平,增强林业系统核心成员专业技术能力,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对巫溪县乡镇林业站、基层林业人员、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各类林业企业总经理、种植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等组织开展培训,如邀请核桃、蚕桑、党参、贝母等特色产业培育专家开展产业发展状况和种植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等方面培训,再进行全民推广,推动基层社会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节全面落实“林长制”,全域护绿迈上新台阶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机制和责任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林长制,力求落实到每个山头地块、一草一木都有人管,真正做到守林有责、守林担责、守林尽责,加快林长制迈向“林长治”,为推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服好务、担好责。
一、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和组织架构
落实县级林长—乡镇级林长(乡镇街道、县级国有林场、其他乡镇级管理单位)—村级林长(村、社区等)的三级林长加网格化护林员的林长制的组织架构体系。采取“双林长制”,明确各级林长权责,各级林长对各种辖区林业生态保护发展统筹负责,接受上级林长领导并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县级和乡镇级设林长制办公室,在县林业局设立县级林长办公室,县林业局局长和分管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设立乡镇级林长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林长制日常工作。
各村级林长负责聘请网格化护林员负责完成辖区内森林资源日常巡护,承担“三防”检查、汇报等任务。在各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各级林长公示牌,注明林长负责人、职责、管辖范围、联系方式等内容,接受全社会监督。
二、落实林长制长效管理机制部门协作机制
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着力构建全方位的问题发现机制,拓宽问题采集渠道,健全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及时及早发现问题;完善问题整治机制,规范问题处理流程,积极消减存量,坚决严防增量;落实考核评估机制,将林长制执行落实情况积极纳入全县干部考核体系,促进各级林长积极落实推进,真正做到守林有责、守林担责、守林尽责;探索执法改革,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积极配合上级林长和各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同级各职能部门和周边乡镇,集中力量攻破难题,形成一系列配套齐全、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工作制度,为实现山林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由县级和乡镇两级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发展和改革、公安、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应急管理、住建、交通、市场监督、气象等部门组成林长制成员单位,在同级林长的领导下,转变过去林业部门单打独斗局面,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部门协作机制。
三、明确林长制生态保护职能职责
以森林生态资源保护为核心,统筹推动生态系统修复,提高森林综合效益,履行“护绿”、“增绿”、“活绿”的职责,管理机制、更高的治理水平、更好的管理理念服务于林业高质量发展。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制度。县级林长统筹编制辖区《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等林业发展规划。主动作为,全面清理核实涉林违法行为并全力开展自查整治,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实施分类处置,做好林业资源、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做好林业防灾减灾工作。各级林长在林业防灾减灾工作中承担起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内的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完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人才队伍、检疫御灾、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捍卫辖区生态安全。
着力推进生态重点工程。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原则,大力推动林业重点工程,科学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促进森林资源提质增效、森林资产保值增值。
四、加快智慧林长建设
依托市天保巡护平台搭建的“智慧林长”APP结合全县智慧林业建设形成高效的日常管理系统,为各级林长详细掌握辖区林地情况,实现森林实时监管,减轻基层网格护林员压力,并切可以及时上报情况和问题,供上级林长及时准确决策。
第二节持续推进“放管服”,展示生态服务新面目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巫溪县林业管理发展中将坚持“放字当头、管字同步、服字跟上”的原则,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行业活力,推动巫溪林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放”字当头,精简涉林办事流程。按照市政府办公厅“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大力推行网上办事,用好“渝快办”服务平台,扩大网上办事宣传力度,真正做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审批手续、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对于乡镇有需求且有承接能力的如林木采伐许可证等事项,积极下放办理权限,同时强化乡镇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和人才培训,推动基层林业服务迈上新台阶。
坚持“管”字同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对接国家和全市规定的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规范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市场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形门槛,同时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形成信息共享机制,确保“非禁即入”全面落实。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部署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对审批办结事项实施进度密切关注,项目随机抽查与督查稽查相结合,跟进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介入,积极督促整改。
坚持“服”字跟上,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实行首问负责制,推行现场办结制,细化工作举措,做细做实办事指南,提升林业服务水平,让群众不再办事难。二是积极促进林业重点项目与社会经济发展深度结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促进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林区社会经济发展、民生服务有机结合,提升林业的社会效应和公益属性,增加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积极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涉林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经营主体申报专项补贴、专利等,为推动全县林业生态产业发展做好服务。
第三节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健全生态执法长效新机制
一、依法依规开展林业行政执法
按照《森林法》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进行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县综合执法部门工作,做好业务指导,技术配合工作。同时依托林长制,定期开张自查自纠,整治违法使用林地乱象,查处非法破坏林地、非法采伐树木等违法行为。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划分职能主体职责权限,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边界,并在县政府网站、县林业局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林业行政执法中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并邀请国家和市级有关专家领导传达先进理念和上级精神,确保林业执法人员精确领会掌握执法要求。
二、建立林业行政执法长效机制
根据国家林草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和市政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创新执法运行机制,完善执法监管方式,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按照统一执法主体、统一组织、统一审核、统一审批、统一处罚标准、统一文书格式的要求办理林业行政案件。
县林业行政执法支队执法活动同时接受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县林业局和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总队的监督,建立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与公检法系统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细化并严格执行执法协作相关规定。
三、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
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将执法机构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和监督途径通过政府网站、林业局网站、渝快办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畅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渠道,增加执法透明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探索实行“互联网+”的监管执法模式。
第四节 继续推动林业机制改革,撬开生态价值转化新通道
一、积极探索林票机制
为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快自然资本保值增值,协调好建设和保护之间的关系,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缓解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压力,在严格落实林地占用定额控制的前提下,配合全市开展探索“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林票机制。林票交易资金按照规范完成新增林地面积任务后结余资金用来统筹支持本区域内的生态和林业建设,主要满足生态资源保护修复、重大项目实施、生态产业发展等内容,在不断增加森林资源的同时满足重大项目建设,并形成林业生态资金的长效稳定来源,达到多赢局面。
“十四五”期间,县林业局牵头开展林票交易空间总量调查,建立林票可交易空间数据库。以国土三调数据和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对现有自然保留地以及不适宜转变为农耕地及建设用地的土地进行详细调查,适宜转变为林地的确定为全县可交易林票空间总量,推动闲置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二、不断深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继续开展生态效益补偿。对公益林、天然林按照国家和全市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补助,对森林经营主体做好生态效益补偿服务,要主动公示公开补偿对象和补偿标准,促进各森林经营主体自觉保护森林生态。
持续深化横向生态效益补偿。至202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5%以上,远超市级目标,届时巫溪县森林资源富余,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横向生态补偿和《重庆市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可与江北、永川、涪陵、经开区等区县签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既推动了全市各地区之间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又增加了巫溪县森林资源财政资金投入,实现“双赢”。
三、继续强化林权制度改革
继续深入开展林地三变改革,加快构建农村集体林业经济发展新主体。农村“三变改革”是激活生产要素的重要创新手段,将林农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以及其他生产资源统筹入股,有效解决项目土地问题、资金不足、劳动力分散、生产效率低下等问题,推动农村林业生态经济发展规模化、集群化、组织化、市场化,进一步有集约化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增强产业规模效应、增加资金技术支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逐步建立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加快“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通过股权纽带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盘活生产资源,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强化林权流转指导监管,健全完善对工商资本流转林权的监管制度,县林业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按照国家林草局印发的《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GF-2020-2603)》、《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示范文(GF-2020-2602)》,进一步完善林权流转工作,强化指导流转合同管理。
四、加强投入机制改革
资金投入是推动林业生态建设的基本保障,要从政府、金融、社会、个人等多个层面打通制度障碍,拓展多元化资金投入渠道,形成高效稳定的资金保障。
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是基础。随着劳动力成本和材料市场价格上涨,林业项目实际建设成本与国家补助标准相差较大,地方政府受地方债务限制,资金配套压力显著。在落实重点工程资金的基础上,全力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配套,形成生态产业发展的资金骨架。整合财政资金,同时积极创新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机制,采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林业发展。对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其他行业部门国家和重庆相关重点项目,如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国土整治等,共同促进林业设施共建共享。
活用绿色金融是支撑。依托重点生态建设项目等试点以撬动林业绿色金融杠杆,拓展资金渠道,特别涉林生态产业重点项目要积极争取地方专项债券的投融资模式,以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率发挥金融对产业的促进作用。
社会资本投入是补充。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解开农村林权抵押贷款的症结,疏通农户的小额贷款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发展生态产业,培育壮大新型林业市场经营主体,积极采取“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发展模式,鼓励林业企业、合作社及专业协会以租赁、联营、股份合作等形式,将生态产业这块真正进行市场化运作。
第九章 投资估算
第一节 概算依据
巫溪县林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投资概算是在进行广泛物价和费用调查的基础上,参照国内类似工程的费用水平,并考虑到重庆市及巫溪县现行的物价水平,以及建设条件对工程投资带来的影响因素等综合分析后进行概算的。各类费用概算的具体依据如下:
1.《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29号);
2.《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36号);
3.《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22号);
4.《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工程等10个中央预算内涉农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19〕2028号);
5.《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18年);
6.《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18年);
7.《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8.《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林规发〔2014〕19号);
9.《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标准》(LY/T5009-2014);
10.《森林火情瞭望监测设施建设标准》(建标121-2009);
11.《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LYJ127-91);
12.《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3.《关于印发重庆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3号;
14.《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2019年);
15.《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19〕11号);
16.国家和地方相应的政策、法规;
17.当地社会经济指标、现行市场采购价格;
18.国内外同类项目建设标准和经济指标。
第二节投资估算
巫溪县林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总投资为350991.85万元。具体投资如下:
生态保护投资为151311.85万元,占总投资的43.11%;生态修复投资为86580万元,占总投资的24.67%;生态产业投资为105400万元,占总投资的30.03%;生态文化投资为2750万元,占总投资的0.78%;科技创新投资为4950万元,占总投资的1.41%。
第三节资金筹措
经测算,“十四五”期间,可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51411.85万元,占总投资的43.14%;可争取市级投资及县级投资121555万元,占总投资的34.63%;招商引资或经营主体自筹78025万元,占总投资的22.23%。
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可依托国家和市级重大林业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以及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进行建设,争取林木良种补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等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支持以及经营主体自筹。
基础设施建设、自然保护地保护、及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生态文化建设等项目可依托中央预算内涉农专项投资以及重大林业项目等相关资金,还可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
林业产业发展主要依托社会资本投资进行投资建设,其中涉及的造林或生态修复等项目内容可争取中央专项资金补贴,林下产业基地建设中种苗种植部分可争取国家、市级相关林业和农业项目专项资金投资,涉及市场建设方面大力争取国家和市级关于市场体系建设补贴及奖励。
“林长制”、“林票制”、林业“三变”改革、林业“放管服”、林业执法改革、生态文化建设主要由重庆市级财政和巫溪县级财政承担。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加强对林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建设全面负责,党政主要领导为生态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生态建设的主要责任人,林业主管部门负统一监督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履行“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建立健全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深入推行“林长制”,把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森林保护等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实行任期目标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第二节资金保障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拓宽林业生态建设融资渠道。抓好重大政策争取,建立稳定的林业生态建设投入和保障机制,实现生态建设资金投入与本级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建立完善森林资源培育投入补贴制度,对营造林、中幼林抚育、特色生态产业、林业企业等给予补贴,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执法监管、科技推广和生态宣传等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积极开辟新筹资渠道,通过金融贷款、绿色债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森林保险等多种金融工具,改善林业投资和经营环境,广泛吸纳社会各界跨行业、跨地区投资林业事业,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让社会资本更多的投入到林业事业,不断增加社会对林业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林业信贷资金扶持政策,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国家林业贷款贴息补助,加大对林业企业的信贷资金的扶持力度,鼓励林业企业更多更好地使用林业信贷资金,促进林业稳步发展;政府引导和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加强与金融平台合作,支持创新开发林农小额贷款,从政策层面消除了林农小额贷款阻碍,进一步帮助林农撬动社会资金,助力林业发展;健全完善林业建设资金的监管体系,确保林业资金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效益;实现林业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健康稳步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空间保障
创新用地机制,保障项目落地与顺利推进。一是营造林方面要积极拓展绿化空间,既要横向开拓,用好城镇、乡村边角空地、坡坎等进行造林绿化,增加森林面积,提高城乡森林覆盖率;也要纵向延伸,对现有林地提档升级,不断提高辖区内森林质量,共同促进森林资源提质增量。二是创新用地机制,特别是对于国家储备林等项目,要谋划科学合理的土地租赁方式,采用租金加分红模式,强化利益联结机制,提高林农积极性和配合度。三是按照重庆市出台的《关于支持旅游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关于做好点状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于乡村振兴、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以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的新产业、新业态等党和国家大力支持的项目,积极转变传统片状供地方式,探索创新采用点状供地模式,针对文旅类项目特点,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同时缓解地方用地指标紧张的局面。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均衡搭配,推动建筑与森林融为一体,是走好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之路的重大创新举措。
第四节科技人才保障
加大林业科技支撑力度,提高林业生产力。加强林业科技培训,特别是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方面,全面提高林业管理人员及广大林农的科技素质,使科技真正转化为生产力;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林业规划咨询等科技单位的合作,依托他们的科研技术,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加大营造林、低产林改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与生态监测、林火防控、林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的实践应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林业科技适应和创新能力,提高林业生态建设的质量和林产品的附加值;建立和完善林业科技创新体制,为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第五节宣传保障
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多元宣传渠道。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森林、湿地等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和支撑林业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活动。联合教育、宣传等部门,广泛开展森林单位、森林乡村、绿色学校创建评选等活动,强化学生的自然生态教育,树立正确的生态观、自然观。积极把握时代步伐,利用自媒体等新兴媒介,不断丰富宣传载体,扩大绿色宣传覆盖面,同时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激发全社会保护生态、热爱自然、践行绿色健康生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