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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巫溪县建设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草案解读
日期:2023-05-05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加快推进我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核心区建设,助力打造西部金融中心承载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银发〔2022〕18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13号),结合巫溪实际,起草了《巫溪县建设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

对标全市绿色金融改革5年工作目标,《方案》提出巫溪到2025年的工作目标。具体包括,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绿色金融资源投入规模,力争到2025年末,全县绿色贷款余额达到30亿元以上,较2020年增长7.5倍,年均增速保持45%以上;丰富绿色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力争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林权抵(质)押贷款等产品落地生效;着力创建一批金融服务绿色低碳示范园和金融服务绿色低碳示范项目;探索开展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区域生态资源资本化转型;开展跨区域绿色金融合作,实现信息共享、生态共治;加快推进全县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助力建设清洁高效的能源体系;提升绿色金融服务“双碳”战略质效,力争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确保全县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核心举措

《方案》明确了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从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推动绿色金融创新产品落地、提升绿色金融业务管理能力、参与碳金融市场发展、建立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示范体系、推进金融资本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绿色数字基础设施运用、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金融一体化发展、构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九个方面支持巫溪低碳发展。

一是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推动绿色金融创新产品落地。《方案》提出,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服务功能,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建立绿色金融专业条线或部门,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设立绿色专营部门,为相关企业主体提供多样化融资服务,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县内绿色投资,丰富绿色金融服务主体,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探索实施绿色低碳企业上市“育苗”专项行动,拓展产业绿色发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全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绿色项目建设。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试点政策,推动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林权抵(质)押贷款等产品在巫落地生效。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新能源汽车保险、绿色生态农业保险、巨灾保险等绿色保险业务。

二是提升绿色金融业务管理能力、参与碳金融市场发展。《方案》一方面引导金融机构科学制定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目标和单列绿色信贷计划。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绿色信贷在内部业绩考核中的比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上级行规定将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环境风险等级等指标纳入信贷发放审核流程,增强信贷资源绿色化配置内生动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将ESG(环境、社会和治理)理念运用到信贷管理审核流程中。另一方面,推动有需求的企业接入碳账户系统,用好用活重庆市“碳惠通”平台,加快形成“碳资产”。以碳中和目标为依托,积极融入全国水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交易市场,鼓励机构和企业参与碳金融市场交易,提升碳金融市场交易活跃度,落实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

三是建立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示范体系、推进金融资本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方案》提出,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化改造,打造一批金融支持产业生态化示范典型。推动生态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打造金融服务“三资转化”示范样本。打造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样本。创建一批金融服务绿色低碳示范园和金融服务绿色低碳示范项目,推动创建市级绿色工厂,探索创新绿色融资模式。《方案》强调,要加强政银企对接,打造“1+N”绿色产业发展体系。开展金融支持生态农林和生态旅游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金融服务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金融支持绿色建筑、金融支持绿色交通、金融支持绿色能源、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城乡建设等试点工作。                                      

四是推进绿色数字基础设施运用、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金融一体化发展。《方案》指出,要持续发挥好“长江绿融通”“长江渝融通”“碳惠通”等平台作用,组织开展绿色项目、绿色建筑、绿色工厂、绿色企业申报工作,并与“长江绿融通”系统进行数据交互和验证,形成“巫溪县绿色项目(企业)库”推送给金融机构。同时,鼓励金融机构跨区域合作,依托“长江绿融通”系统等,推动成渝地区绿色金融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推进信息共享、生态共治,引进国家和社会资本支持绿色发展。

五是构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方案》提出,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研究探索全国性金融机构驻巫分支机构开展气候与环境风险评估。同时,加强监测评估与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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