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府办发〔2024〕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巫溪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三、县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根据需要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附件:2024年度巫溪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巫溪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巫溪县金花葵产业发展规划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4年9月底前 |
2 |
巫溪县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4年9月底前 |
3 |
巫溪县生猪屠宰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4年12月底前 |
4 |
巫溪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县卫生健康委 |
2024年1月底前 |
5 |
巫溪县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
县卫生健康委 |
2024年6月底前 |
6 |
巫溪县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
县卫生健康委 |
2024年6月底前 |
7 |
巫溪县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县卫生健康委 |
2024年6月底 |
8 |
巫溪县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
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县教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宁之源(集团)公司、各乡镇(街道) |
2024年1月底前 |
9 |
巫溪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巫溪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
县民政局 |
2024年2月底前 |
10 |
巫溪县老鹰茶古树保护管理办法 |
县林业局 |
2024年12月底前 |
11 |
巫溪县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4年3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