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巫溪县总河长履职情况公示表
姓名 |
王中 |
性别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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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汉族 |
出生日期 |
1975.06 | |
籍贯 |
重庆垫江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
现任职务 |
巫溪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总河长 | |||
县总河长职责 |
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监督检查,统筹解决河长制实施和河流管理保护重大问题。 | |||
2 0 2 2 年 履 职 情 况 |
2022年,始终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真抓实干、克难奋进,努力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压倒性位置,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实的工作举措落实好河长制工作。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利用县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总河长会议等,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到四川宜宾三江口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及2022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等,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本领。 二是优化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调度。自换届完成后,及时优化调整三级河长体系,探索建立河长巡河查河通报制度,各级河长巡河次数和巡河质量较去年显著提高,2022年县级河长巡河72次、镇级河长巡河1253次、村级河长巡河4336次,巡河率分别达116.1%、268.3%、110.5%;巡河发现各类涉河违法问题10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全县17名河流警长作用,有效遏制各类突出水事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打击水事违法犯罪合力。常态化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15次、河长制工作专题会议2次,审议河长制相关议题,研究“一河一策”落实情况、涉河违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三是细化工作举措,抓实问题整改。组织编制第二轮(2021—2025年)“一河一策”目标任务治理方案,建立问题、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五张清单”,细化落实大宁河、汾水河等18条河流2022年“一河一策”治理任务。相继发布1、2、3、4号县级总河长令,深入开展“三排”“三乱”“三率”及“清四乱”专项行动,强力推动“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等工作,河流管护水平不断提高;一体推进水利部卫片执法、市总河长令暗访督查和自查发现等问题整改,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58个,整改率100%。 四是加强流域治理,提升环境质量。纵深推进流域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清理整治河道非法采砂、破坏水域岸线的违法违规问题,因地制宜实施面源污染治理,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以蓄水、保土、造林、种草为重点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稳步河流生态缓冲带、饮用水水源地涵养区建设,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扎实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回头看”,河库水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加强水环境治理,完成天元乡、大河乡、红池坝镇、中坝应急堤防工程,加快推进黄阳坝、北门沟排洪工程及柏杨河流域上磺古路片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启动实施大宁河、东溪河、梅溪河、湾滩河等流域综合治理,截至目前,全县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7个国控、市控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优良水体比例为100%,市级考核目标达标率100%。强化饮用水源地日常监管及周边环境整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超过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