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巫溪县公安局关于启用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的通告
日期: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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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设施完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已在相关路段安装了经鉴定合格的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结合我县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和公路保护需要,交通、公安两部门决定联合启用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4年7月30日0时
二、系统点位
前河检测点国道G242线K1949+200处
三、处理办法
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将对上述路段过往货运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取证,实时采集数据。货运车辆驾驶员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各项法律法规,严禁违法超限运输,主动接受检测。对检测系统记录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由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予以处理。对超速、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逆行、压线等违法行为,由巫溪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依法予以处理。
超限运输当事人应当根据超限检测路段指示标志标牌提示主动就近消除违法行为并在通知规定的期限主动到交通、公安部门接受处理。
四、处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66号)。电话:023-81168832
特此通告
巫溪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巫溪县公安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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