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府征地公告〔202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重庆华电巫溪樟木垭100MWp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时间及批准文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6月26日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华电巫溪樟木垭100MWp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渝府地〔2024〕520号)文件批准。
二、征收范围、面积及目的
征收城厢镇城哨村2社集体土地0.2496公顷,其中农用地0.2496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附件)。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重庆华电巫溪樟木垭100MWp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三、征收时间安排及其他
(一)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将组织征地实施机构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相关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补偿安置费用后,按照协议约定期限腾退土地和房屋。在约定期限内不腾退土地和房屋的,本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本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依据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腾退土地和房屋的,也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本府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重庆华电巫溪樟木垭100MWp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勘测定界图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华电巫溪樟木垭100MWp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勘测定界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