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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暨政治督察县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日期:2024-10-12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0月11日,十四届县委第六轮第二巡察组巡察暨政治督察县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胡超出席并作动员讲话,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主任王冠中参加,县检察院党组书记阮能文作表态发言。

会上,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就本次巡察(督察)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阮能文代表县检察院党组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意义,主动接受巡察(督察)。支持配合坚决到位,主动衔接,提供最便利的条件,全力保障巡察(督察)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对巡察(督察)发现的问题,院党组将切实扛起整改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抓好反馈问题查纠整改。

胡超指出,开展政治巡察和政治督察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的实际行动,是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现实需求。对县检察院党组开展政治巡察和政治督察,要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存在的政治偏差、责任偏差,督促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扛牢主责主业,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胡超强调,要坚定政治定位,紧盯领导班子、重点人和重点事,围绕“四个聚焦”开展监督;要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本轮巡察任务;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以巡谋私、跑风漏气等问题,坚决维护巡察(督察)队伍良好形象。

据悉,市检察院政治督察组将与十四届巫溪县委第六轮第二巡察组,按照融合建组工作模式共同开展工作,对县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督察)。第二巡察组即日起对县检察院党组开展为期2个半月的常规巡察,同步开展为期1个半月的政治督察。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督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巡察(督察)期间,设有专门的联系电话:17783716024,同时在县检察院大厅外设置联系信箱和信访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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