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社会民生
敲黑板!与军人子女相关的高考加分细则
日期:2023-06-12

加分细则

为切实保障好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军人子女的合法权益,体现全社会对军人的尊崇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调整我市普通高校加分和照顾政策的通知》渝教发〔2020〕11号文件重新进行梳理,现将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军人子女高考加分细则予以再次公布,提醒有考生的家长熟知和运用。加分细则如下:

一、烈士子女

从2020年普通高考开始,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10分)投档。

二、军人子女

(一)从2020年普通高考开始,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的军人子女,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有关高校在征集志愿后仍有剩余计划时,对符合条件的可予以优先投档。高等学校应当予以积极支持。

(二)从2020年普通高考开始,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普通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

(三)2020-2022年,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录取时加5分投档。从2023年普通高考开始,取消此加分项目;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参加普通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

军人子女的认定,按《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退役军人

(一)从2020年普通高考开始,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投档。

(二)从2020年普通高考开始,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5分)投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