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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启动地质灾害二级应急响应
日期:2024-07-13

7月12日晚21:00时,根据《重庆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巫溪县地质灾害III级应急响应升级为地质灾害II级应急响应。

7月8日20时~12日17时,巫溪县各地雨量为75.6~420.6毫米,其中15个雨量站超过250毫米,46个雨量站超过100毫米,其余雨量站超过50毫米;最大雨量420.6毫米(长桂乡木杉村),最大小时雨量50.0毫米(长桂乡木杉村,10日18时)。预计12日~14日,巫溪县仍有降雨天气,过程累计雨量30~80毫米,局地10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量30~50毫米。

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乡镇(街道)、县地指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战时状态,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坐镇指挥,相关部门领导下沉一线,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前置驻防重点区域。各行业部门适时派出工作组进驻重点区域指导开展各项防范应对工作。县级救援队伍加强与市级救援力量的信息互通、协同作战,带装巡逻巡护,乡镇级救援队伍立即投入避险转移撤离工作中。强化避险转移撤离。紧急撤离地质灾害红色、橙色预警区域4类人员,一是“三高”区域(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高和极高风险区)居住的群众;二是临坡、临崖、临水、临沟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三是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群众;四是交通、采矿、水利等工程建设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野外作业人员和工作人员。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对红色、橙色预警区内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每日不低于4次。对辖区内可能形成滑坡的各类斜边坡和未经支护的人工切坡,对可能形成危岩崩塌的陡崖和孤石,对可能形成地面塌陷的采空区和隧道建设影响区域,对可能形成地质灾害的各类沟谷、切坡建房边坡、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等进行重点排查。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发生灾险情后,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处置,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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