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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日期:2024-08-15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所属区县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CQ202405130051 巫溪县天元乡象坪村2社,象坪村高楼街和高楼小学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向坪村无名小河污染水质。 巫溪县 经现场核查,天元乡象坪村2社有入户管网缺失及破损的现象,象坪村高楼街和高楼小学的部分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象坪村无名小河,经巫溪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无名小河现场取样监测,其水质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类水质标准。 属实 通过万春村污水处理站入户支管整修项目,解决万春村、象坪村高楼街和高楼小学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引起的水污染问题。 接到交办问题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林永会同县生态环境局、天元乡人民政府等单位开展现场核查并部署整改工作,县生态环境局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对万春污水站入户支管进行整修,建设化粪池1座;截流井2处;对部分检查井管道进行清淤。经整改,共排查130户,新修检查井6个、更换井盖4个,新修二级管网800多米、三级管网3000多米,目前该工程全面完工,污水直排情况已全面完成整改。
2 D3CQ202405160033 巫溪县塘坊镇古路到文峰镇中间快速道旁边的鑫河采石场作业时排放噪声及扬尘扰民。现诉求:针对污染问题,查处该企业。 巫溪县 噪音 经调查2个问题属实。一、公司基本情况。巫溪县水槽沟鑫河采石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巫溪县塘坊镇塘坊村三社,主要从事石灰岩开采、加工及销售,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并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采取全封闭式厂房,并设置了收尘器4台。二、关于噪音扰民问题。该公司1公里范围内共有2处民房(一处已征收),另一民房位于地磅下方右侧,距砂石加工车间约120米,居住人反映该公司近期夜间生产时噪声对其孩子休息有一定影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文俊介绍近期确实进行过夜间生产。噪音扰民情况属实。三、关于扬尘扰民问题。一是现场要求该公司启动机器进行观察,发现该公司机器刚启动时粉尘略重。二是发现该公司砂石露天堆场靠山的仓库堆存的砂石有部分防尘网未覆盖完全。扬尘扰民情况属实。四、调查发现其他问题。该公司场地废水靠出口方向收集不全面,现场未发现场地废水外排,但存在部分场地废水外流的可能。 属实 督促指导巫溪县水槽沟鑫河采石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前按照整改方案完成噪音及粉尘扰民问题整改,确保达标排放,得到群众认可。 接到交办问题后县生态环境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县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和塘坊镇人民政府现场核查,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确定由县生态环境局、塘坊镇人民政府督促指导该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前按照整改方案完成噪音、粉尘扰民及现场发现的场地废水外排隐患问题整改,确保达标排放,得到群众认可。一、关于噪音扰民问题。5月17日17:00该公司未生产,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开机生产测得厂界噪声值为59.8dB,未超标;同时该公司主动书面承诺5月18日起停止夜间生产。二、关于粉尘扰民问题。该公司生产车间于5月20日增设了喷淋降尘设施,在生产时保证除尘器、喷淋和雾炮机等除尘设备正常运行;采购防尘网,于5月20日完成仓库内砂石全面覆盖。三、关于场地废水外排隐患问题。该公司按其整治方案于5月30日前在厂区出口位置新建一条废水引流沟,将场地废水排入沉淀池,确保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四、对该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罚款21250元的行政处罚,该单位已于2024年6月6日履行罚款,该案已办结。
3 D3CQ202405190013 巫溪县文峰镇正溪村集中居民区的化粪池溢出,流到正溪河内,污染水源。 巫溪县 现场核查:文峰镇正溪村集中居民点,实际居住13户18人;居民点有集中式化粪池有12立方米,存在少量污水溢出流入到正溪河内的情况。经巫溪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正溪河现场取样监测,其水质仍然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类水质标准。 属实 通过对污水截留、收集、转运、还田,有效处置污水,污水不在溢流至河道水体,正溪村集中居民点因溢流导致污染水体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当地的水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接到交办问题后,立即督促文峰镇人民政府会同县生态环境局、正溪村村民委员会现场核查,制定治理方案。2024年5月30日全面完成整改:一是在原雨水池增做隔离,进行雨污分流;二是启用原修建在田间的40立方米粪水收集池,因收集池位置高于化粪池,故新购抽水泵一台,当化粪池即将装满时抽至田间收集池中,确保不溢流至正溪河内;三是在田间新铺设还田管网ф40水管200米;四是加强日常管护,明确由综治专干杨指国及公益性岗位人员王礼禄开展日常管护,确保管网通畅,污水不外排。
4 X3CQ202405190008 重庆市巫溪县上磺镇羊桥村1组附近的小河沟(小地名为龙沱)被上磺中学及周边居民直排生活污水污染,导致成黑臭水体。 巫溪县 5月20日县住建委会同县生态环境局、上磺镇人民政府、上磺中学现场走访排查,发现:上磺中学校内污水收集井及化粪池破损、渗漏;校园外羊桥村1组有4户居民生活污水未接入管网,污水汇流至羊桥村1组附近的小河沟,沉淀少量淤泥,有臭味。 属实 通过将4户居民生活污水接入管网,校内整修污水收集井和化粪池,使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直排问题得到解决,杜绝污水直排,确保周边居民对问题整改成效得到认可。 收到交办问题后,立即督促上磺镇人民政府会同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现场核查、召开专题会议研判,制定整改措施。5月31日前已全面完成整改:一是完成上磺镇羊桥村1组附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现状的排查工作;二是完成上磺中学污水收集井破损、渗漏的整修,完成上磺中学校内化粪池整改;对羊桥村1组附近堵塞管网进行疏通,实施4户居民污水管网的接入;三是完成小河沟内的淤泥清掏、治理,并加强管网日常巡查和维护。
5 D3CQ202405300043 巫溪县九磷社区渔洞溪化粪池被改建成污水汇集池,邻街的污水被城管部门统一抽到此处,再抽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因污水增多,涨水后管道经常破裂,导致污水直接流进大宁河,异味严重。 巫溪县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巫溪县渔渡溪化粪池于2022年3月改建完成,邻街约100户居民的生活污水收集到收集池内,再由提升泵提升至市政管网中,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5月31日,经巫溪县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巫溪县生态环境局现场查看,无污水流入大宁河,无明显异味。渔渡溪附近部分住户三级管网破损;汇集池仅一台污水提升泵,无备用泵。 部分属实 通过整改,使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消除溢流风险,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确保周边居民对问题整改成效得到认可。 收到交办问题后,立即督促县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县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一是于2024年5月31日完成渔渡溪附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现状的排查工作;二是于2024年6月3日完成一台备用提升泵增设;三是于2024年6月15日完成对渔渡溪附近居民12米破损三级管网的整治;四是落实专人,加强对管网和泵站日常巡查和管护,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6 X3CQ202406010071 巫溪县峰灵镇九龙村3组冉启成家耕地被非法占用,用于建设非农建筑(济丰养殖厂养猪用水的蓄水池),严重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 巫溪县 土壤 经调查问题不属实。一、济丰养殖厂蓄水池基本情况。巫溪县济丰农牧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巫溪县峰灵镇九龙村三社,于2012年12月27日取得了农业设施用地备案批复。建成后用于向养殖厂及周边80户居民提供用水。二、关于耕地被非法占用,用于建设非农建筑问题。一是2012年巫溪县济丰农牧有限责任公司同峰灵镇九龙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土地租期为30年,租金一次性现金兑付。二是于2012年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三是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含菌类)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按功能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该蓄水池为养殖厂的辅助设施,服务于农业生产活动。 不属实 收到交办问题后,立即督促县生态环境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峰灵镇人民政府现场核查,经调查问题不属实。核查情况如下:1.济丰养殖厂蓄水池基本情况。巫溪县济丰农牧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巫溪县峰灵镇九龙村三社,于2012年12月27日取得了农业设施用地备案批复。建成后用于向养殖场及周边80户居民提供用水。2.关于耕地被非法占用,用于建设非农建筑问题。一是2012年巫溪县济丰农牧有限责任公司同峰灵镇九龙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土地租期为30年,租金一次性现金兑付。二是于2012年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三是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含菌类)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按功能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该蓄水池为养殖场的辅助设施,服务于农业生产活动。
7 X3CQ202406050019 来信人反映:1.巫溪县上磺镇羊桥村李府饭庄旁边垃圾存放点垃圾堆放夏天恶臭、露天焚烧垃圾扰民,垃圾渗滤液随雨水流入旁边河流污染水质。2.巫溪县上磺镇水田坪从民安科技至上磺中学东门乡村道路被重载大货车林压(本路段本属于乡村道路,大货车为超近路而走这边)噪音、道路粉尘(大量物料散落)影响周边居民及上磺中学学生学习生活,部分路段道路被大货车损坏,多次反映无人监管。诉求:请相关部门限制重载大货车超近路而破坏此条乡村道路,及时维修被损坏的道路。 巫溪县 土壤 经现场调查情况问题属实。
1.关于垃圾存放点问题。上磺镇羊桥村李府饭庄旁为垃圾收集点,垃圾堆放在此处由垃圾清运公司每天清运一次,群众投放生活垃圾在收集箱内存在垃圾渗滤液溢出痕迹,现场核实时垃圾已清运,无恶臭现象,因每天清运不存在露天焚烧垃圾现象。
2.关于货运车辆道路粉尘及噪音扰民问题。该道路全长共计约1公里,路面相对较干净,破损处长度为10米,宽度为2米,经与附近居民了解,偶尔会有载有渣石货车经过,存在扰民情况。
属实 有效解决生活垃圾存放点臭味及垃圾渗滤液外溢问题;解决货运车辆噪声及道路粉尘问题。 收到交办问题后,立即督促县生态环境局会同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上磺镇人民政府现场核查,制定整治措施。2024年6月13日全面完成整改:一是6月9日对巫溪县上磺镇水田坪从民安科技至上磺中学东门道路破损处完成修复;二是于6月10日,完成巫溪县上磺镇羊桥村李府饭庄旁边垃圾存放点处地面开凿渗滤液收集沟、修建渗滤液收集池,由巫溪县城市管理局定期对垃圾渗滤液清运,并督促垃圾收运公司严格按照收运要求,每天清运一次;三是于6月11日在上磺镇水田坪两个路口设立警示标志(严禁5吨以上车辆进入),镇应急办联合辖区派出所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严格管控5吨以上渣石车辆进入该道路,加强渣石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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