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建工作的定义
巫溪县开展创建工作是一项具有丰润价值内涵和恢宏人文精神的群众性创建活动,是回应人民关切、改善社会环境、建设美好家园、创造文明生活的有力抓手,是践行初心使命、坚持人民至上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幸福工程。
二、六项创建工作任务
巫溪县争创“六张城市名片”: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森林城市、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
巫溪县巩固“三项创建成果”: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
巫溪县2023年的创建任务:“创3保2”。“创3”即成功创建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重庆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保2”即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级复检,蝉联全国文明城市。
三、六项创建的创建原则
为民创建,惠及民生;全面联创,提质增效;城乡同创,力促发展;干群共创,共建共享。
四、为什么要开展六项创建
六项创建工作是提高城市品质、城市管理水平、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治理能力、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抓手,是促进跨越式发展、旅游发展、乡村振兴、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有利于提振干部精气神、促进各项工作,有利于提升巫溪美誉度和知名度,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有利于增进民生福祉、提升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绿色崛起!
五、巫溪县市民公约
一要讲究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二要定点投放,不要乱扔垃圾;
三要文明驾驶,不要乱停乱放;四要遵守交规,不要妨碍交通;
五要规范经营,不要乱摆乱设;六要依章建设,不要乱搭乱建;
七要爱护环境,不要损坏花木;八要维护市容,不要乱贴乱画;
九要礼貌待人,不要污言秽语;十要和谐相处,不要喧哗扰民。
市民是创建成果的享有者,因此,号召全体市民做创建工作的参与者、示范者、监督者,争当文明人,共建文明城。
六、整治社区“十乱”的内容
指不乱贴乱画、不乱堆乱倒、不乱拉乱挂、不乱搭乱建、不乱停乱放。号召全体市民要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社区“十乱”,创建文明有序整洁的人居环境。
七、“门前三包”的内容
(一)包卫生。一是无暴露垃圾、渣土、粪便、污水,规范垃圾投放,保持环境整洁;二是建(构)筑物临街门窗、橱窗、门店招牌和景观照明设施保持整洁美观;三是建(构)筑物临街屋檐、窗檐、顶棚、阳台无污垢和积存垃圾。
(二)包秩序。一是无乱摆摊、乱搭建、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晾晒、乱吊挂、乱停放、乱丢乱倒行为;二是无环境噪音污染,无超出门窗外墙设置摊位摆卖、经营行为;三是无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匾和标识行为;四是无违规从事洗车、生产加工等经营活动行为;五是无散养家畜家禽行为。
(三)包设施。一是不得擅自拆除、侵占、关闭环卫设施,不得擅自损坏供水设施和排水设施;二是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三是不得擅自损坏城市道路、桥涵、照明等相关市政设施;四是不得在城市园林绿地内践踏和毁损草地、花卉、树木和毁损园林设施;五是户外招牌无残缺、无漏字或灯光显示不全;六是空调外机、防盗网(窗)等设施设置符合规定。
发现设施损坏等问题,县城市民请拨打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服务热线:023-51519600,乡镇拨打值班电话。
八、常抓绿化管护和四害防制。广泛发动群众爱绿植绿护绿,做好公共绿地、居民庭院的绿化管护工作;做好健康教育宣传,春秋冬季统一灭鼠,夏秋季统一灭蚊蝇,一年四季灭蟑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