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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镇高速鱼鳞互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信息
日期:2022-09-15

巫镇高速鱼鳞互通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信息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巫镇高速鱼鳞互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巫镇高速鱼鳞互通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巫溪县鱼鳞乡境内

建设单位: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9800万元

占地面积:永久占地6.8795公顷,临时占地4.6904公顷

建设工期:18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和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核实工程污染物种类,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结合区域规划,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方面开展工作。根据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提出防治和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措施,论证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使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和重庆市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要求,并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反馈于工程建设和管理中,以便建设方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针对工程特点,本次评价主要考虑工程建设对建设区域生态影响。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主要为公路行驶车辆噪声及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以及人员活动等,破坏地表植被,降低生态系统功能。其影响范围和程度与建设规模、人员数量等有密切关系。主体工程路基开挖,直接破坏地表植被和植物种类,使影响区域植被分布面积减少、植物群落盖度和植物物种多样性下降导致生态系统退化萎缩或退化等桥涵工程、弃渣场通过地表弃土,破坏地表植被和土壤结构,改变地形地貌以及自然景观,使部分地段植被覆盖和植物多样性下降,自然景观破碎化,影响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剧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

工程建成后,根据水保逐步对建设区域及周边进行防治措施,将生态影响和水土流失影响降低。沿线的绿化建设及植被的恢复,可逐渐弥补植物物种多样性的损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1. 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处理后做农肥使用。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收费站职工生活污水排入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吸污车转运至鱼鳞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东溪河。对环境影响小。

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工期:施工对空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扬尘、沥青烟等,主要污染物包括SO2NOxCOTSP等。采取洒水等防治措施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小。施工期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暂时的,其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本项目建成后,本身无大气污染物排放,但由于公路建成后的车辆行驶,将带来汽车尾气污染问题,主要污染物为CONO2、烟尘、碳氢化合物等。结合近几年已建成公路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综合结果,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十分有限,其中TSP扬尘主要源于环境本底,路面起尘贡献值极小。随着我国执行单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运输车种构成比例将更为优化,逐步减少高能耗、高排污的车种比例,汽车尾气排放将大大降低,因此公路汽车尾气对沿线两侧环境空气的影响范围将会缩小,公路对沿线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轻微。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中弃土石方全部运至弃土场平场处置,施工弃渣主要为废弃建筑物材料(包括废砼块、废钢筋、废管材)和废包装材料等,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往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固废经采取以上处置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收费站职工生活垃圾和公路垃圾(如果皮、纸屑、塑料等废弃物定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产生于土石方开挖、路面铺设、运输、物料装卸等过程,施工期噪声主要声源是施工机械、动力设备、运输车辆等根据预测噪声结果表明:如果不采取任何噪声控制措施,昼间由于施工机械噪声的影响,在距施工场地40m以外可达到标准限值,夜间在200m处可达到标准值。由于施工期的噪声影响是暂时的,只要措施得当,并注意调整施工时间等事项,可以将施工噪声影响减至最低。

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车辆行驶噪声,通过加强公路交通管理,如设置禁鸣标志等有效控制交通噪声的污染,控制公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对提高区域交通转换及通行能力,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加土地开发和利用、推动城市化发展进程,形成新的经济走廊带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本项目施工中不可避免地会对沿线评价范围内的生态、大气、声及水环境均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营运后不利影响主要为噪声污染。但建设单位合理开发,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各项环保措施、生态恢复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后,工程施工和营运不会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可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并请注明巫镇高速鱼鳞互通工程公众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道海

电话:15310039330

箱:453251551@qq.com

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马镇坝春申大道88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重庆市久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电话:13608304277

邮箱:304440588@qq.com

地址:重庆市高新区金凤镇凤德路101#楼房第四层409-92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查询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o4kiR009iULR_pv06GXlQ密码:7tyh

查询纸质报告书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凤凰座C529

查阅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即2022915——2022928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征求公众范围:受工程影响的沿线居民、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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