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巫溪县城通加油站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行政处罚案
日期: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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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基本情况
6月15日,巫溪县应急局对巫溪县城通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时,检查当日发现无2022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员工培训记录,未制定2022年度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未组织应急演练。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及复印了相关培训资料。
(二)调查及违法事实
6月20日,县应急局立案调查。经调查,巫溪县城通加油站制定了2022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2月28日,对员工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5月1日开展了火灾演练,2021年6月18日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编制、修订。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无员工签到表、无培训情况考核结果,其行为违反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7月4日,县应急局依据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7月5日,被处罚单位已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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