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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外贸政策(共3条)
日期:2024-01-08

   1﹒鼓励银行机构将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更多投放到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支持银行与合法转接清算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为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提供跨境人民币收付服务。鼓励银行金融机构针对海外仓建设推出内保外贷业务。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海外仓、离岸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积极发挥风险保障和融资促进作用。

政策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35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财政局、县银保监组、人行巫溪分行

咨询电话:12363     

2﹒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支持跨境人民币业务优质企业凭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在境内的依法使用。支持实体经济创新发展业务需要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对相关跨境资金实行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开展一次性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支持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允许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使用,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收汇且无外汇资金用于偿还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的,贷款银行可按规定为企业办理购汇偿还手续。

政策依据:人民银行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银发〔2020330号),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1329号),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银发〔202292号)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巫溪支行

咨询电话:023-51668161

3.鼓励中小微企业提升汇率避险意识和能力,对采取外汇衍生品进行汇率避险的中小微企业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将奖励资金用于科技研发、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领域。

政策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81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巫溪支行、县财政局

咨询电话:023-5166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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