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助企纾困专区>巫溪县助企纾困政策汇编
社保就业类(共2条)
日期:2024-06-18

1.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政策内容: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会展、文化和旅游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延长失业保险降费政策,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1%执行,其中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均为0.5%

政策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13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系统自动生成。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熊威51811376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保补贴

政策内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我市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半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2000/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脱贫人口、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照6000/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招用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一生一困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8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调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就发〔202313号)

办理要件:①重庆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②重庆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③重庆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④重庆市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申请表和花名册,向县就业人才事务中心申报补贴。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就业人才事务中心城乡就业统筹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郑世林 5181143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