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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6-0385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6-09-30 [ 发布日期 ] 2016-09-30

巫溪县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财政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组成情况:巫溪县财政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3个职能科室、三个直属事业单位(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票据管理中心、中华会计巫溪函授站)。

(二)主要职能: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财政工作;管理全县财政收支,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管理会计职称;监督和管理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活动,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国有资产的权属界定、产权登记和股权管理。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基金,组织执行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财政)投资项目概(预)算、决算的审查工作和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评审、核查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教育规划。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本年收入1001.6万元,上年结余200万元,本年支出1156.6万元,本年结转结余45万元,同比增加235.7万元。主要增加原因:基本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按政策增资。

(二)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2015年基本支出决算数86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4.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1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从2014年10起基本工资按政策增加。

2.项目支出。2015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数2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2万元;农林水支出17万元,年未结转结余45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65万元,与年初预算73万元比较减少8万元。减少原因:局机关对“三公经费”支出实行了严格的控制管理。一是公务接待活动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特殊情况在外就餐后使用公务卡消费,并严格按照审签程序审批报销。二是外出培训、学习必须有主办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凭出差派遣单报销差旅费和培训费。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通知单制度和车辆出行登记制度,车辆使用时间和返回时间均登记在册,返回时车辆钥匙交办公室保管。车辆维修及加油实行定点管理,坚决杜绝到处维修、加油的情况。通过以上措施,从源头上控制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5年,我局无因公出国(境)人员,也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燃油费、过道费,保险费及车辆维护费等。2015年未购置公务车辆。

/巫溪县财政局2015年决算公开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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