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33964798E/2022-0000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林业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7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7 |
巫溪县林业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林业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林业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政策和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设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林业局本级有行政机关1个,另有巫溪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直属参公单位1个以及
巫溪县森林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巫溪县造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 巫溪县林业行政执法支队、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4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168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4.9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98.81万元,主要是2022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年初预算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65.85万元,2022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经费年初预算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2.9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1684.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4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0.00万元,农林水支出1107.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7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98.8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65.8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2.9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4.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9.89万元,比2021年减少16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9.89万元,比2021年减少165.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年初预算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65.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5.04万元,比2021年减少32.9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面积减少,乡镇新一轮退耕还林经费减少。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8.30万元,比2021年减少1.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3万元,比2021年减少1.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比2021年减少0.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3.00万元,比上年减少0.5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5.04万元。
(1)2022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全县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20.0万亩,其中:2017年6万亩、2018年10万亩、2019年4万亩,需县级配套6元/亩,共计120万元。巫溪县2017年-2019年共计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20.0万亩,涉及3.73万户、14.05万人。
(2)引进优秀人才补助
2014年、2015年、2017年每年引进林业专业优秀人才一名,共计三名,安家费和生活补助共计1.80万元,切实充实我县林业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更好地为我县林业事业发展服务。
(3)遗属生活补助
全林业系统共计遗属21人,遗属生活补助13.24万元,发放遗属生活补助,维持社会基本稳定。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4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2年我单位不是整体绩效目标试点编制单位,没有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沈丽 联系电话:023-5152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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